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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高寒 播下跳蚤,收获龙种——从“排郭门”看民间营垒对“健康竞争伦理”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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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寒 播下跳蚤,收获龙种——从“排郭门”看民间营垒对“健康竞争伦理”的呼唤   
吃草的老虎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24
文章: 1709

经验值: 1366


文章标题: 高寒 播下跳蚤,收获龙种——从“排郭门”看民间营垒对“健康竞争伦理”的呼唤 (230 reads)      时间: 2006-6-11 周日, 下午7:30

作者:吃草的老虎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内容提要

王余这次“塌楼”的最大教训在于:他们选择了“有他没我”这样一种零和的方式。

长期以来,在中国民运内部、在中国民间营垒,要开展正常健康的批评与反批评,真是难上加难。一有不同意见,民运人士和民运之友的下意识反应就是捂盖子,生怕天塌下来。据说这还都是为了群体的“形象”。多年的经验已经说明:“沉默”、“捂盖子”,不可能制止“内斗”,它只可能事与愿违地使“内斗”更加惨烈。因为正是那种杞人无事忧天倾的庸人自扰,往往无意中促成了王怡余杰们的宗派小圈子话语霸权,助长了中国民间阵营中愈演愈烈的不正之风。

如果我们民间营垒不能从这次“拒郭门”丑闻中,从海内外网友汹涌澎湃的讨论中凝聚、升华出一些具有普遍共识意义的伦理和规范,从而把预防和解决这类恶性事件的机制提上一个新台阶,那么,就完全可以这么说,中国的民间阵营,要想成为中国现今舞台上一支举足轻重的社会力量,还路途遥远。

当矛盾、冲突已经发生了,且已经公开化了,而双方又都自认为理由充足,且都有一大批支持者,那此刻就是辩论或可被提上日程的时候了。这种不回避当前矛盾,直面现实分歧,寻求公开、公正、公平、宽容的解决之道,这种从个案出发,并生发开去,将必然涉及到中国民间营垒方方面面的紧迫议题的理性辩论,诸如:温和与激进、目标与步骤、多元与协调、竞争与合作、政治与法律、宗教与政治、革命与改良、体制内与体制外、宪政主义与民族主义、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自律伦理与自律机制、……,等等、等等,将无疑会将中国民间新伦理、新机制、新文化的建设,从整体上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上篇

一、教训的症结点

二、关键时刻,方显人伦本色

三、隐忍而后发的郭飞熊

四、一度沉默的民间媒体

五、新伦理:就事论事、就理评理


下篇

六、理直气壮的阴招

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

八、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二)

九、播下跳蚤,收获龙种(一)

十、播下跳蚤,收获龙种(二)

结语


附言


播下跳蚤,收获龙种——从“排郭门”看民间营垒对“健康竞争伦理”的呼唤(1-5)


六、理直气壮的阴招

近来有人替王余辩解说,王余将“有他无我、有我无他”的意见陈述给了邀请人,既堂堂正正、也符合程序,言下之意是:哪来的要挟?哪来的阴招?

这里倒用得着胡平的一种表达式:难道理直气壮的要挟就不是要挟?理直气壮的阴招就不是阴招?

在中国历史中,有许多结义为盟,终成大业的故事。而诸如“荣辱与共”、“祸福与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则往往是其结盟誓词中必不可少的词儿。这也恰恰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要践行这些行为之困难,故特别要用宣誓这种庄严的仪式将其上升到伦理规范的高度。事实上,在人生途程中,这荣与辱,福与祸,对每一个欲成事业者及其团队、都构成一种严峻的考验。

王怡、余杰这一次跌大跤子,就发生在他们自认为也被认为的所谓“大紫大红”、“大荣大福”之际。在他们看来,在平时,在一般场合,与郭飞熊这类异教徒、激进派——鼓吹“非暴力,无敌人,不流血”算哪门子激进?!——“捆绑”在一起,还可将就凑合,譬如见美方议员啦,开同一个“高峰会”啦,搞同一项签名呼吁啦,……等等。但一到全世界媒体都聚焦白宫这种千载殊荣,一到这个王怡所认定的“关键时刻”,那就对不起啦,飞熊,你得识相点,靠边吧!

王怡、余杰强调说,见谁不见谁,没有人可以代替白宫做出决定,言下之意是:他们不过是事前如实地反映了情况(王怡:“如你所知,傅牧师的决定是向白宫说明你的情况”;“美国的国安会在会面前对此事作了调查和评估”),主意还是人家拿的。

“你的情况”,什么情况?我看冲破天,可以导致美方这次作重新评估的,无外乎或将郭飞熊描述为一个“反美愤青”罢了。且不谈这还尚属将人家对美国伊战政策批评的妖魔化,且不谈这种批评在民主国家几同家常便饭,就拿此时此刻,将同行者多年前曾经批评过主人的某意见给刻意翻出来打小报告来说,说轻点,是挑拨主客关系,说重点,则无异于告密!而无论属那种情况,难道不都是典型的小人所为?是的,二位这次成功地影响了主人的决定。但是,难道成功的挑拨就不是挑拨?成功的告密就不是告密?


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

其实,这种“理直气壮的阴招”,就在近三年间年,数其大者,本人就起码遭遇过三次。再联想到一些灰心失意淡出的老民运的回顾,联想到一些天安门学生对当年广场“一日政变数次”、“谁占领广播站谁就实际掌握广场”的描述,就不难判定也毋庸讳言,在抗衡专制压迫的中国民间异议营垒中这类事情的多发性了。毫无疑问,这种劣迹或丑闻每发生一次,都会导致亲痛仇快的结果,都会大大损害我们的形象和事业。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它所发生的频繁性和惨烈性,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调整内部分歧的机制欠成熟。换言之,在一定意义上说,中国民间异议营垒所发生的这种恶性事件的频度和烈度,亦可视作我们民间营垒成熟度的一种指标。即使再输入我们的博弈对手作用力之变量,亦如此。

所以,如果我们民间营垒不能从这次“拒郭门”丑闻中,从海内外网友汹涌澎湃的讨论中凝聚、升华出一些具有普遍共识意义的伦理和规范,从而把预防和解决这类恶性事件的机制提上一个新台阶,那么,就完全可以这么说,中国的民间阵营,要想成为中国现今舞台上一支举足轻重的社会力量,还路途遥远。

“拒郭门”事件,看似一个偶然、孤立、突发,其实如果联系到这么些年来,民间营垒中的践踏伦理、践踏程序、施阴招、使绊脚的事不绝于耳,那么就可以想见,此事只不过是同一个链条上的一个最新关节点罢了。既如此,我这里不妨将我近年来在民间营垒中亲历过的几件阴招给抖出来,看看这类发生在不同时间、不同当事人身上的丑闻有些什么共通性。

毫无疑问,“阴招”者,即对特定行为的特定价值判断之谓也。这里的“特定行为”即为事实判断。故本章的叙述,将会涉及到一些人和事。对此,我将严格按照第一是事实判断;第二才是价值判断这样的序列来进行。对于事实,我将力求准确,并尽量以书面证据为依托,而对于其“阴招”之个人判断,则交由公议来检视。同时,我将对我的文字和行为承担任何法律的和道义的责任,并欢迎当事人置辩和反驳。由于多年来混迹于海外民间异议营垒,其所见所闻让本人痛感,中国民间营垒之健康伦理与机制的建设已刻不容缓。而这种建设与其学理先行不如从剖析个案做起。诚然,剖析个案不是没有风险,因它又得去检视一些本已随时间结痂的伤口。但是,为了民间新伦理、新机制和新文化的建设,本人甘愿来淌这个混水、踏这个雷区,担当这个责任,即使粉身碎骨,也要为后来者留下教训。

无庸讳言,在我将要提到的几件阴招案中,至少有两件均与我所在的独立中文笔会直接或间接有关。尽管由于本人一直为维护笔会的声誉从未将其公开,因而对外也几无负面影响,但世界上的事,又都是双面刃,譬如一味的隐忍往往会给施“阴招”者以巨大的成功感,而此快感的强化,又为下一个更大的丑闻埋下了祸根。事实上,有关几件丑闻的直接责任人都涉及笔会的同一个头头就多少可以证明这点了。其实,对付“阴招”最简单也是最有力的办法就是将其摊放在阳光下。然而敢玩“阴招”者,要赌的就是这个“你敢公开?”是的,人总会有顾虑或禁忌,人的行为也都是综合平衡的结果——这不,虽说这里将公开两件事,其实还有另一桩财务弊案,即使在今天,我也仍为保护笔会的财源而以投鼠忌器自律。除涉及笔会头头的两案外,另外一件,便是解密那件早已闹得沸沸扬扬扬但却一直尘封着的“刘荻义工小组”原始档案了。好在三件事均已时过境迁,其直接的冲击力早已减弱。故在这个为民间营垒总结教训,根治内伤,寻求规范的时刻,来适当回顾一下,看来是有必要的。

这里说到了笔会,就不妨再延伸多谈几句。尽管从表面上看,这次“拒郭门”事件的双方都希望不将此丑闻延烧到笔会,然而,既然王怡在其自辩信中,“不经意”地将笔会列为他所谓的维权九大阵容之“首”——当然从字面上应是“第二”,不过这排序奥妙在于:他当然不可能将“独立笔会”挪到以丁子霖为代表的“天安门母亲”之前了——那么,如此看来,郭飞熊当初那一句“失言”(“是否有将国内民间社会中维权运动与独立作家笔会的权力斗争不明智的引向国际舞台之嫌?”)其实就并非空穴来风了。然而,在本笔会会员眼中,王怡副秘书长对笔会作如此高调的定位——如将其纳入“三种动员模式”之一,再如委之以“累积未来政体变迁的压力和技术”等功能——则似乎是有违笔会宪章的。因为,笔会中即使有着从激进到温和各种光谱的会员,即使会员们有着色彩斑斓的政治立场或宗教信仰,但大家聚集于此,却是、也仅仅是为着表达自由或写作自由并捍卫这个自由,而不是来通过笔会展现自己的或激进或温和之政治立场和宗教信仰的。当然,此题得专题另议。

好吧,由近及远,先说这第一件“阴招”案。概括地说即是:发生在去年十月独立笔会换届大会上的一桩封杀章程修订(乙)案丑闻。当时,一份严格遵照程序而提出的旨在推动笔会决策透明——重点是财务透明和用人透明——的章程修订案,硬是被封杀阻挠交大会表决。在这次会上,笔会中某个小圈子,违反大会主持者行政中立的操守,停止会议正常运作,倾巢出动,全面说项,逼迫乙案提案人撤案。在第二批提案人按照妥协协议站出来后,他们又罕然撕毁承诺,单独表决甲案,从而上演了一出阴招连连、出尔反尔、蔑视程序正义与个人诚信到令人叹为观止地步的活报剧。这其中,涉及诸多反对派著名人物,其众生像更颇具典型意义。到最后,我几乎是孤军奋战,既要为程序正义而战,又要为“战”的风度而战,还要为险遭剥夺的发言权而战。不过,此案到最后却不经意地留下一个十分有价值的程序性成果:在我承认对方“惨胜”后,双方达成(诺成)协议,共同选择3-5人作裁判,就全案是非展开辩论。后仅仅因为遇宾雁先生阖然辞世之突发事件,此议才嘎然而止。

这里是乙案原件,其中红色部分便是对甲案的修订。其实读者从这些修订中便可读出它被拼死封杀的原委。


八、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二)

第二件“阴招”案,概括地说即:04年在营救蒋彦永先生过程中,有人始则百般阻挠,继则李代桃僵,最后暗抽桥板。那年64前夕,蒋彦永遭绑架后,近一月过去,除了港支联和国内民运有所呼吁,但总起来说救援运作无力,致使该案有越来越往“台谍”方向恶性发展的迹象。故我在笔会狱委中力主发动大规模网上营救。当时大家多担心网上签名已滥已疲,难达效果。我则力陈此案非彼案,只要把握好“施压”与“给台阶”二者的平衡,就不是没有成功(放人)之可能。后几经讨论,达成多数共识。可正当“发起人”名单不断涌来时,张X(狱委头头)却一再发起争论,坚称:宁签那封个把蒋彦永与秦永敏(正系狱民运人士)“打包一起”的呼吁信,也不愿另搞;后又反复论证:高调救蒋反会害蒋,并一再强烈要求将他的说帖发给数百发起人去讨论。当时忙得晕头转向的我不得不以“战场上不争论!”断然回绝。嗣后,当签名活动声势已起,那位当初不发一言,后又应承为此签名活动去征集国外汉学家和著名学者名单的万X(笔会秘书长),此时此刻却突然将其所征来的名单,去另搞成一个“国际知名学者联名致信胡锦涛要求释放蒋彦永大夫”,从而致使我们当初设计好的为国内外形成巨大声势的联合施压中的国外专家这一大块,几近落空。此事虽因我们当时以大局为重的隐忍,以及后来蒋彦永先生很快获释而并未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为外人所知晓,但作为洞析此阴招全过程的当事人,我今天特将其抖出来是想说明:这种在低潮时,束手无策、畏首畏尾(看看其主导的营救师涛案吧),而高潮来了又暗抽桥板,移花接木者流,当为团队运作之大忌。对此,任何团队组织者当抱有警觉,且有一定的规则予以防范。

第三件“阴招”案,即“刘荻义工小组”中的安魂曲之乱。概括地说便是,多年来一直以极端激进面目(如:公开声称要端起枪杆打回中国,公开发表对彭明联邦政府的贺信、……)在网上出现的安魂曲,在网友们自发发起营救刘荻之初,还能接受大家的共识:激进派在幕后干活,温和派在前台亮相。可当签名活动轰起,签名雪片般飞来,并成为网上和媒体的热点后,他坐不住了,他要排挤一直担任小组发言人的青牛网友了,他要非争那个发言人位置不可了。他始则为自己评功摆好,抛出他那臭名昭著的“十五个第一”,继则在小组内骂骂咧咧,最后竟然发展到“霸王硬上弓”,利用大家不愿矛盾外泄的心理,公然宣布他将以小组发言人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全然不顾其极端激进面目可能致刘荻案情恶化的风险。遭大家抵制后,他又下最后通谍:他此前的一切活动,均不过是以他为首的“签名联络组”与我们这个“义工小组”的合作,所以,我们“义工小组”不承认他是发言人没关系,他将代表他自己的“联络组”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威胁道:谁敢去戳穿,谁就是破坏签名活动!为了不给我们的博弈对手借机——安魂曲的激端激进面目——挑起退签风潮,乃至引发退签雪崩,为了保持这次签名活动的自发、温和色彩从而保护狱中的刘荻,于是我们只好在国内大学生刚考完放假、正值签名高潮期的峰值时刻,在网上网下还有签名还不断涌来的当儿,紧急刹车,宣布签名活动结束、义工小组解散。我们尽管没有办法阻止安魂曲的高调亮相,但我们却可以选择默默地离开你。这样,安魂曲机关算尽,却落得鸡飞蛋打:我们解散了自己的“义工小组”,而以他为首的那个“联络组”的新闻发布会他也不开了。

尽管这一次批“排郭门”事件,安魂曲似乎出力不少,咋一看来,他似乎与高寒等成了“一个战壕的战友”了。但是在我看来,这不过是一个当年的“阴招”失败者在批眼前的“阴招”成功者罢了。去掉非同类项,剩下的即为同类项:都是“阴招”施行者。诚然,如果安魂曲对于已载入史册的“安魂曲之乱”有所反省,那我(们)也欢迎,但是,至少到目前为止,他并未释放出这类信息。所以,在今天这个中国民间营垒总结教训,呼唤健康伦理和健康机制的历史时刻,我们切不可因人划线而放过当年个这鼎鼎大名的“安魂曲之乱”。

这里是原汁原味的解密档案:义工小组内坛,欢迎有心者参观。记得曾经有一位留英学者以此为课题写出毕业论文。我相信,它将成为研究中国民间营垒自发的营救、维权活动的兴起,以及民间营垒抗衡自身的专制文化毒素、分娩民主新文化之阵痛期的有价值的史料。如果你嫌内坛资料过繁,你可参考“安魂曲之乱”的简介《义工小组备忘录》。


九、播下跳蚤,收获龙种(一)

多少年来,海外民运就通行着一条潜规则:赢者通吃,谁闹谁错。那年王希哲就栽(斤斗)在这个潜规则上。去年,中国人权一大批中国理事,不满意于一个由中国流亡者自己创建的为中国老百姓争人权的机构,活脱脱地蜕变为一个以中国人为傀儡、以美国人为老板的“援华”官僚机构,而“炒了老板”。但其后的教训探讨,似亦难从根本上撼动这个潜规则。这一次“拒郭门”事件,如果不是郭飞熊直接诉诸于开放的互联网,如果不是广大网友凭着内心的正义直觉掀起了讨伐王余的狂潮,我看,这郭飞熊也会在那个无形的软墙面前自叹弗如。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发的民气与自发的讨论局限性也渐渐显现了出来。首先,它无法使讨论深化,也无法使讨论专业化。因为,强势的民意自然而然地使得不同的、多视角的、乃至反对的意见有表达的困难。而漫无边际的开放讨论,也使得对事实的深层厘清望而却步。由此可见,正是在这里,中国民间营垒之相应的机制建设,就凸现出其必要性和紧迫性来。

譬如说,王余这次遭此“拒郭门”滑铁卢,尤其是面对网民们义愤填膺的声讨,他们内心无论在其事实判断,价值判断,还是功利判断方面,一定有许许多多话想说。然而,他们眼下却不愿说,或没法说。为什么?因为没有合适的场合让其充分地表达。

再譬如,无论从郭飞熊、还是王余,在其公开信的叙述中,都似乎显示出有其不宜公开的隐情。而如果对这些涉及事实的背景材料了解得不够充分,那么要对事件作深入的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总结教训、明辨是非,杜绝再犯都会是困难的。

还有,“拒郭门”事件发生后,实际上双方都在寻求某种缓解机制。王余走的是传统的路,请出民运大老说和、私了;而高智晟、范亚锋则想闯出一条新路:既不同于不问青红皂白的和稀泥,也不同于传统的惨烈内斗,而是通过双方所认可的内部机构来仲裁。尽管这种设想当时没能实现,但毕竟那是在矛盾曝光之前。现在,尤其是在王余受到强烈的舆论压力之后,或许其想法已经有所不同了,他们或许还真希望有一个可充分表达自己意见以争取公众理解、并影响舆论的场合和机会呢。事实上,王怡后来用分歧来诠释其行动,这些天不断有郭飞熊有关“民族主义”文章的贴出,其释放的,就都是这方面的信息。

更何况,我们应当看到,中国的民间营垒内部,其各种思潮、各种派系、各种策略的矛盾、摩擦、竞争、冲突毕竟在所难免,也十分正常。既然如此,那么各路英雄豪杰即使从自己一派一系之利益出发,都不妨扪心想一想:究竟是创建出一种公共平台,以一种大家都认可的最起码的规范来展开健康的竞争好呢,还是互施阴招,互使绊脚,撕破脸面,渔翁得利好?

是的,中国民间营垒,不是革命党,因而也没有什么有强制性的硬约束。但是,既然大家都是想多少为中国的民主转型做点事,既然大家都不愿在惨烈的内斗中同归于尽,那么,彼此来共同地探索出一个最基本的契约性规范如何?我们不是都主张未来的中国要搞法制建设么?那么,除了国家强制力这一点不可比外,在这个追求人权、自由、民主、法制的中国民间营垒内部,是不是也可以来一些最基本的相关制度的模拟和相关机制的操演呢?


十、播下跳蚤,收获龙种(二)

如果以上的思考大体是可以接受或探讨的,那么,进一步,我们就不妨从眼前的个案出发,一步一步地来探索需要建设的规范了。譬如说,从当前的“拒郭门”事件,我们可以想到:

第一、要有一个让争议双方得以充分辩论的机制。

高智晟曾说:“我们曾私下提议成立一个双方都认可的‘内部调查委员会’,由双方写出经过,委员会调查后协调解决,澄清事实,该哪方赔礼哪方就赔礼道歉,公诸与众。”

而则我认为,仅仅有这种调查还不够,还要创造条件让两造充分地辩论。譬如说,眼下,王怡、余杰可以将有关他们坚拒与郭飞熊“捆绑”见布什的理由说深说透,将他们有关对郭飞熊的“反美愤青”、“民主主义”、“激进民运”……的担忧说深说透。而郭飞熊也可将自己有关理由,如:王余之行为既构成对个人的不道德伤害,也构成对中国维权运动的严重伤害。如长期隐瞒,于民间社会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等等理由说深说透。并可相互辩驳。

这种辩论,当然最好是当事人本人出场,同时也不排除在当事人所委托的辩护人或辩护团队来进行。对辩护人的物色,既可私下物色,亦可公开征招。事实上,目前围绕着“排郭门”事件,网上不时也有一些两种或多种观点的辩论,但这种自发的辩论太过零星、零碎,亦难有规模和有深度。而如果中国民间营垒目前能就个案,推动这种辩论机制和模式,近可以走出过去“内斗”的旧巢臼,中可以探索民间营垒自身之矛盾和冲突的解决机制,远则可以为日后开放社会的百家争鸣、法庭辩论、乃至多党政治,……等等都须臾离不开的公开辩论练兵,说不定,还能为未来社会建构出某种体制类雏形。

此辩论可考虑选在一个有良好的管理声誉,有较高技术支持,且严守中立的国内论坛(这样国内外网友都可上)来进行。论坛应为这种大型、严肃的辩论专劈一个辩论场所,让各种评论在场外进行。

辩论可以是完全公开、有限度公开、或完全封闭(如只对调查或仲裁团开放)。但除有严格意义上的机密事项或个人隐私不宜公开者外,最好是完全公开。而选择何种方式,应由当事人与仲裁者(如果有的话)协商处理;亦可由个案的的积累逐步形成规范。

当然,辩论原则并不仅限于论坛,还可以有其它多种形式,如:网络语音、网络视频、电台、电视、辩论会场,……等等。

总之,这种不回避当前矛盾,直面现实分歧,寻求公开、公正、公平、宽容的解决之道,这种从个案出发,并生发开去,将必然涉及到中国民间营垒方方面面的紧迫议题的理性辩论,诸如:温和与激进、目标与步骤、多元与协调、竞争与合作、政治与法律、宗教与政治、革命与改良、体制内与体制外、宪政主义与民族主义、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自律伦理与自律机制、……,等等、等等,将无疑会将中国民间新伦理、新机制、新文化的建设,从整体上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第二、仲裁小组或仲裁团

当矛盾、冲突已经发生了,且已经公开化了,而双方又都自认为理由充足,且都有一大批支持者,那此刻就是辩论或可被提上日程的时候了。

但辩论中是否需要裁判维持秩序?辩论后是否需要仲裁给出结论?如果需要,其产生和运作的机制又如何?……,这些则均可视情况而论,也可根据案例逐步累计模式。

一般来说,涉及多重因素制约的复杂案件,为该个案选择设立一个仲裁小组或仲裁团是适宜的。但仲裁团的设立,得以双方事前声明将接受裁定为前提。鉴于辩论双方一切权利义务平等。故对仲裁团人员的选择,也就自然得以双方的认可而定了。换言之,这即是说,对其候选人,双方中任何一方都具备有否决权。

仲裁团人选,一般而言,可物色那种公正持平、是非分明、认理不认人、有责任担待,又涉猎广博、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且细致周严、有充裕奉献时间的人来充任。其人员应为奇数,亦可有1-2名后备人员。此外,仲裁团的人员构成须适用回避原则。

当然,仲裁结论对于辩论双方,并无强制性约束力。但其道义影响力还是存在的。尽管中国民间营垒谈不上设立常设的仲裁机构,尽管仲裁员的产生均是随个案而定的,但随着个案的积累和机制的完善,若干有着高度公信力的公正不阿的仲裁员、乃至仲裁群体的出现则并不是不可以期待的。有了这么一批持巨大民望的民间仲裁员,今后民间一有大的矛盾和冲突发生之可能,人们也就自然而然地想到将会诉诸仲裁,将会请谁仲裁。如此一来,想玩阴招者,也就事前有所顾忌和收敛,一些恶性矛盾与冲突也就往往可以避免了。

结语

万事起头难。那么谁来作第一个“吃螃蟹”者呢?从当前的关注热点来看,当然应首推“拒郭门”事件的双方。所以,我衷心地希望王怡、余杰、郭飞熊,以及双方各自的朋友,如刘晓波、高智晟、范亚锋……,为着中国民间营垒的健康发展计,为着中国的未来计,也为着日后的合作计,就都来认真地思考一下我的这个建议。如果原则可行,其它细节,则可由双方去协商了敲定了。

我也希望关注此事的海内外朋友都来促成这个建议。如有那位或那些英雄自认为有可代表某一方出阵的实力,那也不妨自荐请缨。围绕着这场大型辩论,各方还可形成自己强有力的参谋班子。总之,把阴招变成明招,把肚皮官司变成对簿公堂。从而将中国民间营垒的竞争伦理与竞争机制提上一个新的水平。

此外,愿意担纲且有大抱负的网站、论坛,也不妨主动出击。如高调向双方发出邀请,并配以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去吸引之。还有,网友们还可就此建议本身评头品足,推敲细节,添砖加瓦。一句话,我们就是要把这一次“排郭门”事件的消极后果,转化为民间营垒健康伦理和健康机制建设,从而播下跳蚤,收获龙种。


2006-6-10
――――――――――――――――

附言:

当然,倘若,“拒郭门”双方由于种种原因而迟迟拿不定主意。那么此时此刻,就需要另外选择第一个“吃螃蟹”者了。从目前来看,退而求次,还有这么几件案例可选:

第一、中国人权案。自去年一大理事辞职后,尽管有一方面的公开批评,但却基本没有另一方面的反批评回应。有人将此解释为“忍辱负重”,“顾全大局”。但实际上,无论是当事人刘青还是中国人权,在这种沉默中都损失惨重。这种道义的流失,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更显加重。其实,即使本人或组织不宜或不愿出面,但通过委托辩护人的方式,亦可与批评方就是非曲直来展开一番辩论嘛。

第二、独立中文笔会章程乙案封杀案。我们中国人,哪怕是一群以菁英自诩的群体,常常是一遇程序正义就败得稀里哗啦。当然,目前笔会当权派并不这样认为。不过至少,此案原本是已达成辩论协议的。双方已走到意向性地选出了郭罗基、李伯光、樊百华为仲裁员这一步。当时仅因宾雁先生仙逝,辩论才被搁置,且也未及去征求郭、李、樊三位的意见。但从总结教训,完善笔会机制出发,我倒倾向于,如“拒郭门”事件的辩论迟迟不能提起,那么我与张裕(笔会现任秘书长)可为天下先来吃这个“螃蟹”。不过,鉴于当前事态的新进展,我建议:辩论向外界公开,仲裁员中至少有一位非笔会成员。

第三、“刘荻义工小组安魂曲之乱”案。尽管安魂曲这一次是批王余急先锋,但本人认理不认人,眼下批别人的“阴招”不能洗脱你当年的“阴招”。我甚至认为,安今天的批王余文,除了其中的“余杰”、“王怡”这四个字以外,其它的每一个字都几乎无不适用于他本人。当然这是高寒的看法。安魂曲如果不服,你竟可以与本人展开堂堂正正的辩论。我们的辩论,甚至无须裁判——当然,若你要,亦可——可直接诉诸网友公议,但必须有一个辩论的“单间”。除了你当版主的网站,其它网站任由你选。我知道你安魂曲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与高寒把单间下——我曾5次邀请你辩论任何你手中捏着的高寒的“七寸”,你都不接招。但这4-5年来,却是哪里有高寒(们)在前面挥汗的身影,哪里就有安魂曲随后飞溅的唾沫。总之,“安魂曲之乱”当年对民间营垒之伦理、机制的破坏是巨大的,教训也是深刻的,故今天来回顾一下也是值得的。安魂曲自称为六四学生,我不知他是否就代表了当年广场上那个“一天几场政变”的负面传统?好在今天义工内坛已彻底解密了,事实胜于雄辩,安若对此有任何异议,我邀请你一道“吃螃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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