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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回答网友问:“王希哲,你也认为台海两岸的关系是婚姻关系吗?”   
周同






加入时间: 2004/03/27
文章: 1006

经验值: 12114


文章标题: 回答网友问:“王希哲,你也认为台海两岸的关系是婚姻关系吗?” (579 reads)      时间: 2006-3-24 周五, 上午12:10

作者:周同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回答网友问:“王希哲,你也认为台海两岸的关系是婚姻关系吗?”


王希哲答:

不,我不认为台海两岸的关系是婚姻关系。这是一种比较普遍的但不
准确的说法。我只是顺着它的说法,来阐明一些道理。

我认为台海两岸的关系是一个家族中的兄弟关系。这比较准确。婚姻
是契约关系,兄弟是血缘关系。一个家族兄弟生息的家园,不是契约
形成而是自然形成;家园对于兄弟是祖传的共同拥有的关系。

兄弟常有矛盾。你可以自己出走,也可以提出分家,但不可片面自行
决定分家,霸占共同财产。兄弟分别居住的家园,无论某弟弟在那里
作为“住民”生活多久,耕作多久,也无论某兄长是否“专制”,都
与家园所有权的归属无关,都丝毫不能影响祖传家园的兄弟共有的性
质。即便弟弟居住的“厢房”曾被强盗夺去,但兄弟共同打败强盗,
夺回厢房后,厢房所有权仍为兄弟共有。因此,某弟弟的“住民自决
”要求,和片面霸占,便是对其他兄弟所有权的侵犯。

国际的大关系,国家的大关系,无论多么复杂,其实与家庭日常的简
单关系,道理是相通的。联合国60年代-70年代比较提倡(80年代后
已不再提倡)的“住民自决”“人民自决”口号,明确定义指的是世
界上那些从来还没有建立过自己的主权的殖民地人民或无主地人民,
可以有自决的权利。明确反对以“自决”为名,在早已有主的地区煽
动所谓片面“自决”,以分裂危害主权国家。中国兄弟祖传的家园早
已有主,早已是统一主权国家,自然谈不上任何局部地区的“住民自
决”。要分家,必须共同协商。故此,“兄弟分家”,同样有文明分
家和霸道分家之分。

台湾皇民们要为自己片面霸道分家(霸道独立)寻找根据,就必须而
且一直在下面两点绞尽脑汁,花言狡辩:

1、否定海峡两岸人民是一个祖传家园的兄弟,“台湾人从来不是支那
人”;“台湾从来不是中国的一部分”;
2、为强盗的“权利”辩护。咬定日本《旧金山和约》“放弃”台湾,
没有明说还给中国,台湾便是“无主地”,所以便有权“自决”,与
大陆人民无关。

这两条,便是霸道台独的全部理论基础。万变不离其宗。

答毕

王希哲
2006年3月21日
-----------------------------------
注:

一九六0年联合国大会决议《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的
标题本身,就界定了民族自决与人民自决的适用范围是结束殖民地
制度。因此,在这个宣言的第六条里明确宣示,在此之外:

“任何旨在部分地或全面地分裂一个国家的团结和破坏其领土
完整的企图 都是与联合国宪章的目的和原则相违背的。”


作者:周同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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