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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从容骑马话台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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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从容骑马话台独(一)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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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从容骑马话台独(一) (1019 reads)      时间: 2005-11-16 周三, 上午1:54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从容骑马话台独(一)


芦笛


─、“闲来无事,打马为乐”


这是我那没文化的奴才加人(愿他的灵魂在天上安息,阿门)说他主子的。记得老郑当初来此坛,已经离开了的老马立刻返回攻打,还出了个上联征对:“马踏飞燕,铁蹄之下无正义”,我这里给他对个下联吧:“驴踢驽驹,妙笔之端有奇葩”。

这就是我上网6年干的事:打马为乐。虽然论数量,我写的批马文大约远远赶不上马浑家的攻郑文,但质量和影响却远远超过了老马那些垃圾文字。别的不说,我那《评马系列》八篇经典著作,网上就再无第二人能写出来。

不过,驴踢马和马攻郑有个共同点,那就是被打方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过这机制不同:老郑是“羽毛自珍”,效法孀妇苦忍;而老马则是无招架之功,谈何还手之力?非不为也,是不能也,并不是他讲究什么高风亮节,这一节诸位万万不可弄错。

不过这倒正是老马的汉子气所在。倘若他效法大汉子、人之初、飞云、启明、WM一类混混死不认输,死缠烂打,那我也毫无办法。不过,毕竟马弟弟是成名高手,不至于这么下道。由此看来,名气对一部分同志还是有点约束力的,在这点上阿随跟他也很相似,樊弓那类同志就没什么意思了,当然比起思云那最不讲究身份、撒谎诡辩无所不为的“高手”,樊教授算得上是男子汉大丈夫也。

爱你喂,我和老马结下了一种奇特网谊,构成了某种奇特的共生关系。我只要不露面三四天,马弟弟就惦记我的蹄子,要出来呼唤我。上次我戒网,他还效烈女自杀殉夫,倒让我觉得有三分像古人谴责的“夫婿轻薄儿,新人美如玉”。特别是写《芦版〈胭脂扣〉》嘲弄之,就更是薄幸儿才会干的事,虽则娘子很喜欢那戏曲,据说颇有《桃花扇》的味道云。

不过我还是很喜欢老马的,他构成了我的主要上网乐趣,如果不every now and then地赏他几蹄子,我可能根本无法坚持在网上写作至今。


二、遗漏了的“白痴发生学”一大机制


《再论白痴》文贴出来,马弟弟上了个我看不懂的标题帖,现在也懒得去查,那原话我记不住了,似乎是说“你还是没有说白痴怎么治国的”。

这问题我毫不明白:到底是根据“凡能治国者必不可能是白痴”的大前提否认“毛是白痴”的结论,是说毛是怎样实行白痴治国的,还是说我没有说明什么原因使毛成了白痴?

不管他的问题是哪一个,都只能说明老马丝毫没看懂我的文字,由此使我悟出:我遗漏了“白痴发生学”的一个重要机制,那就是“在鬼大深造”。我多次发现,凡鬼大毕业生,多半看不懂用大白话写的文章。当然这只是感觉,并非统计结论,留待有心者去解决这重大课题。

这三个问题我早讲得无比清楚了,看在彼此网谊面上,为照顾“鬼大理解力”,我再重复一次,这可是最后一班车了,若再赶不上,只能怨鬼大,下次回国放火烧了那“教条主义大蜂窝”罢。

第一个问题乃是权势崇拜者们的共同盲区。他们没本事说明白,我代他们整理为个三段论吧:

大前提:凡是能爬到治国高位的同志必然有过人之长,绝不可能是白痴,
小前提:毛爬到了治国高位并盘踞到死,
结论:所以毛绝不可能是白痴,证毙。

这乍看上去似乎不错,问题是他们把“打天下”和“治天下”所需要的才能混为一谈了。我早说过,连贾谊都能分清这两者,而毛乃是夺权天才,治国白痴。

这正好凸显了暴力革命的最大弊病:它的人工选择标准乃是“控制人的能力”。经过暴力革命挑选出来的国家元首一定是这种能力最强的人,但此人是否有治国才能,则完全是靠撞大运。斯大林正好兼而有之,而毛则毫无治国才能,无论内政外交都一无是处,堪称空前绝后的治国白痴。这就是我为何要在“白痴”前头加上个“治国”的限定,那是为了说明他的白痴行为只限于治国,乃是高选择性的白痴,并不认为他在其他方面也如此。

这也是专制制度相对于民主制度的最大弊病之一:它的挑选标准就是这“控制人的能力”。任何人想作党魁或是想作稳党魁,必须将主要精力花在控制人而不是在治理国家上,否则不是成了傀儡,就是要被人家搞下来。毛的晚年整个献给了控制人的“反修防修”,谁要敢抓经济就成了修正主义分子。连“唯生产力论”都成了罪行,还谈什么发展国民经济?

在民主国家就根本不需要搞这些,当选政客的权威是法治赋予的。所以无论是克林顿还是小布什(BTW,他也是白痴,我骂的次数比骂毛是白痴还多,但从未引来爱党同志攻击),上台后便自动具有控制人的能力。只有在专制国家,这才成了治国的一个重大内容。

还是扯回来吧。所以,如果鬼大大鬼老马的问题是上面这个,我早就回答过了,这次希望他拷贝下来,每日反复攻读不止。“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不可灰心。

剩下两个问题也早就说过无数轱辘话了。

老毛怎么实行白痴治国?多的不用说,只需举“全民炼钢”的千古笑话就够了。全民各行各业全部转业去“大战钢铁”,把全国变成个钢铁厂,搞“单科独进”的国民经济。要否认这是空前绝后的白痴行为,唯一的解释就只能是,毛把钢铁当成了黄金。

所以,全民去炼金,哪怕是“土金”也罢(按:所谓“洋钢”、“土钢”乃是当时政府公报上用的术语),炼出来立刻就能拿到国际市场上去,想买什么就能买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把农具砸了,炼成“土金”,让留在村里的老弱病残连镰刀都没有,只好眼看着庄稼烂在田里,自然也就是合理的──反正“土金”能从国际市场上买回大批粮食来,绝不会引出只饿死200人(钳工版)或根本没发生过(思云版)的大饥荒。

可惜如此辩护,还是无法摘去毛的白痴帽子:把钢铁当成黄金,不是白痴还能是什么别的东西?

第三个问题就是老马在其后跟帖的文章的中心论题。该文已经作了详细论证,并给出了结论:“是毛信奉的邪教以及他拥有的空前绝后控制一切为所欲为的权力彻底摧毁了他的智力,使他变成了世界历史上难得见到的独一无二的治国白痴标本”。再建议一次:请马弟弟把该经典著作拷贝下来,每日攻读揣摩不止,或许会突破鬼大制造的“音障”而豁然贯通,创造出人间奇迹来也未可知。


三、马弟弟的“台独利弊分析”


马弟弟出来娱乐驴哥哥,先是把外蒙独立算成罪,抓“首恶”抓到冯玉祥头上,据说是因为他杀了徐树铮,云云。

我立即见缝插针出来嘲笑,请问老马,外蒙独立到底与苏联有无关系,是不是如果徐不死,则一定能打败武装到牙齿的老毛子,挫败他们肢解分割中国领土的阴谋?

蠢如马弟弟,这次居然也就领会了我指出的他的荒唐,于是立刻改口,盛赞伟大领袖毛主席。按他那意思(当然他没敢这么说,但正常人都只能作此理解),伟大领袖早就预料到他日后要让中国人民涂炭,所以起了不忍之心,一当国就放了外蒙古人民一马,让他们逃过了我党强加给中国人民的一系列苦难。这就是老马眼中的“功利分析”,让我讥笑得体无完肤。

因为我嘲谑太甚,心疼他的同志甚夥,老马只好奋起反击,越出越奇,居然说中共出卖外蒙就是有大功于社稷,因为外蒙成了夹在中苏之间的“中立缓冲国”,中苏就此避免了直接冲突!

这种昏话都能说出来,似乎只证明凡是人类使用的概念,到老马那儿都会被理解得面目全非,我只在网上看过第二例这种奇景,的确是鬼大真传。

其实我早在《恩仇》系列里解释过这“缓冲国”是怎么回事了,那是斯大林几十年如一日推行的帝国主义政策:把所有的邻国都变成附庸国,这样就等于把苏联的边界远远地向外面推了出去。这是传统的地缘政治战略。在洲际导弹发明之前,任何国家想进攻苏联,就得先进攻那些国家,于是那些国家也就此成了保护苏联的buffer zone。等战线推到苏联境内时,侵略者的交通线就极大地拉长了,成了强弩之末。这就是“缓冲国”的意思。它其实是捆在苏联身上的保护海绵,如同坦克驾驶员带的海绵头盔似的。

不意在鬼大大鬼眼中,这“缓冲国”不是苏联的保护带,却成了中国的保护区!既然如此,为何中国要把“从外蒙撤军”当成中苏邦交正常化的三前提之一呢?如果外蒙是中国领土,苏军装甲兵团还能朝发夕至,一鼓而下北京么?

Incredible!创造了如此人间奇迹,鬼大到底有什么法术阿?I wonder.

更有趣的是,我说,按老马的逻辑,外蒙因为逃脱了毛共的荼毒,所以是有利的。既然如此,则中国干脆响应方励之号召,自行解散好了,那不是让所有的人都逃出了共产地狱了么?In particular,眼下就该放人家台湾独立。人家那还不是变成苏联殖民地、由“民族他决”制造出来的被迫全盘苏化的伪独立,是住民自决的真独立,是不是?老马何以又不敢写篇“台湾独立的利弊”呢?

这小子回答说,他早写过多篇文字分析过台湾独立利弊了,再一次证明,世人通用的概念,到了马弟弟那儿必然变得面目全非,他这辈子大概也拎勿清什么叫“功利分析”。

本人记性尚可,老马的“台独利弊分析”,我一条条记得非常清楚,而且早就撕得片甲不留了。可奇怪的是,这小子却丝毫记不住,所以才一而再、再而三地拿出来卖。

我这儿把他开列的“利弊”列出来,供大众一乐:

一、国府在“解放”前夕把中国的黄金储备悉数运到了台湾去;

二、国府在“解放”前夕收税一直收到了60年代。

三、国府把故宫博物院的所有文物国宝都运到台湾。

因此,台湾如不归还这些债务,则无权独立。如果还清债务,独立后应该以台湾海峡主航线中心为国界。如果拒绝还债,中国就该动武,早打比晚打好,不然苦大仇深的老八路都死光了,失去了取胜把握。

请问马弟弟,这是不是你在7、8年前在《华夏文摘》上放的厥词阿?那文章题目我记得是不通的《台海评述》。我当即写了批驳文字寄去,但你那是是名人,老芦是无名小卒,所以华夏文摘拒绝刊登。但两三年后我在《多维》因为写《丑陋的大陆人》出了名,于是又把那批驳的文字贴出,你才第一次看到,是不是阿?在看了我那文字之后,你怎么还有脸喋喋不休至今尼?

行了,我要出去,明日再作分解吧。

【未完待续】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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