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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菜律”与“爱国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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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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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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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点菜律”与“爱国主义”
芦笛
昨晚来贴那《法家》帖时,看了一眼跟帖标题,见阿随解释了一下他的“点菜律”是怎么回事,那就是“谁强大谁说了算”,因为时间已晚,也没打开看,不过,光看标题也就够了。
首先要表扬阿随有进步,知道用文学比喻偷换逻辑推导只能糊弄傻子罢了。如果有识之士要认真,则完全是给对方提供无穷的取笑挖苦机会。的确,如果不是我把那“定律”的原始状态整理为“谁的拳头大谁就是爷”的清晰准确表述,恐怕到这会儿你也不会提出那修正表述来,是不是?
可惜阿,你还是没说清楚,请问这“谁强大谁说了算”,到底是下面两种表述的哪一种:
1、“不管喜欢与否,世上的事都是谁强大谁说了算。”
2、“世上的事都是谁强大谁说了算,此乃天经地义。”
两者的区别尽管微妙,仍可一眼就能看出来,前者是中性的事实陈述,而后者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客观规律,自己作了肯定,加进了自己的价值判断。
不幸的是,你把“谁出钱,谁点菜”这个只适用于饭馆的特殊现象,归纳为一个决定世上一切大事的一般规律,这样,你就同时作了“道义合理性”证明,所以给出的表述其实是第二种,也就是“弱肉强食乃是应该的、正确的、合理的,正如吃饭时谁出钱谁就获得了点菜的神圣权利一样”。
你说我这分析有没歪曲你的原意之处?若有,请千万指出,谢谢!
如果没有歪曲之处,那对不起,你就没法再作中国的爱国者了,只能作强国的爱国者。
说到这个地步,聪明如你者应该早明白了我的意思。例如根据你的理论,必然得出“日本点菜律是正确的,东北就是应该变成日本殖民地,因为人家流血流汗还出了大钱”,“美国打伊拉克也是应该的,因为人家流血流汗还出了大钱”,“美国当世界霸主是应该的,因为这世上的事都是由有实力的人说了算。中国必须服气,不服气不行,谁也当不了大英雄,只有老美配当大英雄”等结论。
不仅如此,你连我党当年闹革命都没法歌颂了。本来么,土地是地主的,工厂是资本家的。人家出的钱,当然是人家点菜,凭什么要让你们这些穷棒子看着眼红来抢?
所以阿,依我看,为了维护你的理论正确,你不但立刻得改去作美国爱国贼,歌颂布什总统“六月天兵征腐恶,万丈长缨已把傻大木缚”,劝告我党低眉顺眼,对实力天下第一的老美扁扁地伏,再不要谴责什么“单边主义”,而且还得谴责老毛那大土匪头子,自己不出钱,也没本事做大师傅炒菜,却专作无本生意,抢人家辛辛苦苦做好了的菜。
说穿了,你的难题,是想用纳粹那套社会达尔文主义来证明“凡存在的都是合理的”(老道居然以为我不知道“点菜律”、“狼羊律”的来源,笑话,我那是逼着阿随对日本点菜律表态)。这么做,无非是因为我党相对人民来说是强者。你吃准了这点,所以以为可以放心地歌颂强者,凌辱弱者,是不是?
可惜阿,我党也就强大在这点上。别说和老美比,就是和日本比也罢,咱们今日还是那个不堪一击的东亚病夫,恶狼面前的小羊。人家不吃咱们,无非是怕消化不良罢了。
这是所谓“横比”,“纵比”也通不过。谁都知道,我党并不是生来就是强者。如果你要坚持自己发现的“社会规律”,就得谴责当初还是弱者的我党。
这就是你那点菜律变成“游走肾”的原因:它非变不可,因为我党不过是个只在某个特定条件下成立的强者,你却把它当成了没有任何限制条件的强者去歌颂,于是便给自己布下了无法逃出的陷阱。为了凡共必捧,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你就不得不随时随地修改自己的“菜”的涵义。于是在国内,那“菜”成了“实力”;在国际,那“菜”成了“道义”;在旧中国,那“菜”成了“流血”。
这就是我为何要在前文里逼你把这“菜”敲死在“实力”上。老实说,我没安好心,为的是让你再也作不成“爱国者”。其实我已经提示得够清楚了──标题里就写明了“日本点菜律”。
不仅如此,这“定律”哪怕光用在内政上也是笑话百出。请问国内到底是谁出钱?我党出了什么钱?难道人民纳的税是我党的私房钱?胡锦涛凭什么不出钱专点菜?根据“谁出钱,谁点菜”的“客观规律”,咱们是不是应该去迎接那些私有企业的资本家入主中南海?
即使不这样作,胡温是不是也该像你描绘的美国政府一样,作资本家的代理人,为大款们当合同工,时时向老板汇报工作并随时准备被解雇?
事到如今,你唯一可做的,便是改口说你并不认为那合理,无非是客观陈述一个事实罢了,也就是改用上面所列的第一个表述。可惜阿,这就从此再没了“谁出钱就该谁点菜”那理所当然的底气。此后你便再也无法褒贬人,只能永远采用中性立场,换言之也就是默不作声,什么态都不能表。
一旦有所褒贬,得,那恐怕你就得在国内国际采取同一标准。如果要赞国内的弱肉强食,你就得作美国爱国贼。如果你要谴责万恶美帝,恐怕也得谴责万恶共匪,否则何以向天下人解释,世上竟会有你这种具有赤裸裸双重标准的“客观规律”?
老芦是独知,无论是响马还是奴才都看不上。不过,比起来,我更看不上响马。这道理明摆着:“凡共必捧,凡美必骂”的难度要比“凡共必骂,凡美必捧”大多了──老美干的坏事,再多也没有我党的亿分之一不是?在这种绝望的情形下,竟然还会有人去trying to accomplish the impossible,这本身就是一种大无畏的勇士行径。
可天下竟然有这等怪事:要通过理性争论驳倒拥共派,本来不费吹灰之力即能摧枯拉朽,可倒共垃圾就是没那本事,非要使出毛共的下三滥功夫来,先是抓“共特”、骂“小便”,然后又要求网站“剥夺共特话语权”,到最后竟然连网站都打进去,巴不得搞垮中立网站,好让他们那些窝囊废凭痞子流氓行为独霸海外舆论界!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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