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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谢云儿,并探讨解救女儿刘荻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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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云儿,并探讨解救女儿刘荻的途径。   
James Lee (Chic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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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谢云儿,并探讨解救女儿刘荻的途径。 (587 reads)      时间: 2003-10-02 周四, 上午6:58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谢谢云儿把我在九月三十日写给女儿刘荻的信装饰得如此壮重,此信我巳在当天通过快递方式寄往中国,不是取其速度,只是图其记录。

女儿刘荻遭绑架巳近一年了,网上各方意见纷陈,但情况依旧。出于一个父亲救女儿心切,在此谈谈我的看法。女儿刘荻的遭遇是被绑架,不是遭逮捕,绑架的特点是见不得阳光的,一切都在暗中操作,不能见亲人、律师,又不敢提供她所在地点,更无法指出她的罪名和光明正大就此公开审判。这是绑匪行为,相信中国宪法或法律也不会赞同绑匪行为的。

如果说女儿刘荻的行为构成"颠复"或"泄漏国家机密"罪,真希望中国政府不要做这种事,否则,日后如何说服香港同胞投二十三条赞成票;如何安抚台湾同胞?

如果说女儿刘荻遭逮捕,事情就明朗了,当局必须按中国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指控的罪名和进行审判,我们也可以聘请最好的律师一条条罪名为她辩护,那就进入正常的司法程序。如果控方能提供确实证据,根据目前中国现有宪法和法律,加上中国签署的"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公约"对海内外你我有个说法,该怎么判法,事实面前也爱莫能助。

否则,放人是最体面的选择。我不相信中国政府高层介入了绑架女儿刘荻的案件,可能只是不知所为的地方头头为了领功给政府高层平添难题。我们都可以理解。

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就从以上几点入手,把本来的绑架转成逮捕,这必须由国内精通法律的人士通过种种努力达成。并非说我们现在在海外无事可为。相反,我们必须现在就做好充份准备,避免事到紧要关头女儿刘荻及刘奶奶求助无门。

据我所知,女儿刘荻目前的处境是没有正式经其本人或刘奶奶授权的持有有效资格的精通法律的人士或单位作为其辩护人、代言人或顾问(如果有,请告知)为其争取权利,所以绑匪可以不慌不忙任意拖延时间,为所欲为。

原因何在?可能是本案难度很大,危险性高,更可能是女儿刘荻及刘奶奶在经济上无法负担。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重赏并非单指金钱),在强大的道义支持下配合在经济上的充份准备,可望解决。在今年一月份,我出于父亲对女儿的关切,曾在本坛用英文(因当时我不会用中文电脑书写)投稿提出我愿意为女儿刘荻无条件支付全部法律费用,并留下我的名字及电邮地址,以征求国内法律精英尽快介入女儿刘荻之案件。多家事务所及法律人士与我联系,我只提出两个要求: 一)必须首先取得女儿刘荻或刘衡女士的书面授权。二)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法律工作者资格。可能这必须的先决条件难倒了大部份热心人,但我坚信这方向是正确的。

我有一设想,在此和广大网友探讨。我打算在美国开设一个合法的(如可行将会与律师和会计师草拟细节)专用银行账户,账户内的款项只为女儿刘荻案支付 律师及有关法律费用,我将向账户预存一定数额现款,起动有关法律营救工作,同时为了照顾各方热心人士参与,该账户对外公开,欢迎各方捐款(政治团体除外)及监督。当设有收到捐款时,我愿用我个人资金(不是公司)支付全部有关费用;当收到捐款时,定期(每星期?)委托持牌会计师公布捐款者姓名、金额及账户收支状况。该账户将在女儿刘荻重获自由一天开始取消。支付全部与案有关的法律费用后若有馀款,将根据女儿刘荻的意向转投;如账户最终不够支付与案有关的法律费用,我个人将负责支付。我个人资全来源绝对是合法所得,欢迎IRS一美国税局及中国政府有关人员过问,是来历请楚明朗的。本提议是出于父亲为解救爱女心切的迫切选择,如果各网友得悉巳有热心人士进行类似的活动,请即通知我,我将放弃以上提议,转而投入配合其行动。

此设想不知是否可行?如何通知女儿刘荻或刘衡女士?......希望各方高人指点。萌生此意是因为必须有所行动,以主动代替被动寻求在付合中国法律环境下解决女儿刘荻案的最佳途径。女儿刘荻重荻自由后,我将不再在所有中文网坛露面,也不再参与类似行动,以表明我没有对中国政府怀有敌意,目前所做一切,只是就案论事,为救女儿而心急如焚,乃人之本性,我与任何政党,中港台政客无关,不是法轮功学员,对法转功持不反对也不投入态度。如果须要我到中国会见政府有关人士以达到对女儿刘荻案有利目的,以促成其尽快重返自由,我将义不容辞!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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