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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我对处理芦笛被封案的意见(二) |    |   
		| 狼协 [博客]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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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芦笛被封案,引起了关于论坛管理的大讨论。正反方面都对论坛的管理非常有意见。我们可以趁此机会改进我们的管理。
 
 
 
 这次冲突,反映了几方面的矛盾:
 
 
 
 1) 斑竹与写手的矛盾;
 
 2) 写手与写手的矛盾;
 
 3) 斑竹与网友的矛盾;
 
 4) 写手于网友的矛盾。
 
 
 
 还有就是论坛的管理到底是宽好还是严好?众议院是否有存在的必要?这些问题争议都很大。
 
 
 
 我们以后一个个来讨论。
 
 
 
 现在的难点在于依据什么原则来处理和仲裁争端。在现在有些东西不明确的情况下,大概也只能从绝大多数网友的意见去判断和仲裁。作为对论坛负最大责任的人,老狼关心的是避免对争端的处理的不当,而冷落了写手和网友的心。一个论坛的兴旺全靠他们。
 
 
 
 那么到底什么是民意?我建议不管是不是通过陪审团的形式,其本质都是通过公开辩论后的公众投票仲裁。不管投票仲裁的结果如何,我们都无条件服从。
 
 
 
 于是现实的问题就是:
 
 
 
 1) 确定总体或者抽样。具体来说,就是:总体是全体网友还是文集作者?两者我们都已有方法界定了。大家讨论确定一样既可。至于抽样,请淮夷网友写个程序就行了。
 
 
 
 2) 投票前的充分辩论。不管用不用陪审团,都可以参照陪审团的规则和程序。但我提议增加“交叉辩论”一项。即在各方作出陈述以后,每一方可以向对方提问(限若干个问题,比如十个问题),对方认为问题有误导作用的可以抗议,法官(或辩论主持人)根据自己的判断 sustain or overrude, 从而决定对方是否必须回答问题。双方在投票前作最后的陈述。
 
 
 
 07已经同意参加辩论并交付公众裁决。现在要等芦笛一方的反应。如果芦笛缺席,可以推举一个辩论代表,也可以07单方面陈述或答辩。当然这样“芦方”的战斗力就肯定大为削弱了。
 
 
 
 请大家敞开讨论。
 
 
 
 作者: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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