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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再答秦戈——什么叫“朱老板口袋里票子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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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答秦戈——什么叫“朱老板口袋里票子非常有限”?   
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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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14

经验值: 0


文章标题: 再答秦戈——什么叫“朱老板口袋里票子非常有限”? (911 reads)      时间: 2002-12-23 周一, 上午7:05

作者:郑义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前几天,以评点的形式对秦戈先生的长文作了初步回应。文中谈到,“如果秦先生认为我还没有全面回应,我只好接着再评点下去。就我的意思,点到为止,不必评点到底罢?”昨日读到秦先生的答复,意思是我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只好勉为其难,抽时间把秦先生大文评到底。今日先上这篇小文。



下面一段是秦文《就中国的环保问题致XX网友--兼评郑义〈中国之毁灭〉》第二小节:







环保项目的难以具体落实是由其本身的特点和性质所决定。环保产品多是一种公共产品;这一特点就决定了它的生产成本和利益享用在时间、空间上的分离,和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个体上的分离。对不起,这幺说有点绕口了,干脆给你个例子吧(合适与否我不管了)。譬如,保护好金沙江上游的原始森林和天然次生林对长江中、下游的生态是至关重要的。研究表明,前几年长江发大水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上游(包括金沙江、岷江,白龙江等流域)滥砍乱伐所造成的。但停止砍伐森林的直接结果就是断这些地区广大汉藏及各族人民的生活来源,就是使金沙江林业局所属的几万人沦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使这些人的老婆孩子受苦。按照生态经济学的理论,上游的损失应该由重庆以下一直到上海吴淞口沿长江两岸的居民(受益者)来补偿,以解决上游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问题。理论上的许多应该在目前的现实条件下是行不通的。当然了,在这种情况下的另一种选择是政府干预,让国家财政发挥作用。但当朱老板口袋里的票子非常有限,而教育、科研、就业、社会保障、希望工程、国企改造、国防现代化、香港金融市场吃紧时的护盘等等都需要钱时,这问题就不是个简单的数学问题。一味批评政府不给钱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了,但这样的批评太正确了以至于几乎连说出来的必要都没有。





我对上文的评论如下:



长江流域的洪患在相当大程度上与上游森林的乱砍滥伐直接相关。——看来,我和秦戈还是有不少共识的。更进一步的共识是:如果上游地区积极保护森林,中下游受益地区应对上游地区给予经济补偿。因为停止砍伐森林,原来靠山吃山的林区人民就失去赖以为生的经济来源。如果把长江安澜视为一种生态环境产品,保护和生产它的劳动者理应获得相应的报酬。



——现在的分歧在这里,秦先生认为:“理论上的许多应该在目前的现实条件下是行不通的。”就连“让国家财政发挥作用”这样一种有限的政府干预,也是行不通的。因为“……当朱老板口袋里的票子非常有限,而教育、科研、就业、社会保障、希望工程、国企改造、国防现代化、香港金融市场吃紧时的护盘等等都需要钱时,这问题就不是个简单的数学问题。一味批评政府不给钱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了,但这样的批评太正确了以至于几乎连说出来的必要都没有。”



从大量个案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乱砍滥伐事件诚然表现为恶性的生态资源破坏,但在一定程度上却也带有自行讨回社会公正的性质。数十年来农民与山区、边远地区民众深受剥夺,满怀愤恨。面对社会不公,他们除了忍受,就只有自行恢复正义一途,这便是哄抢盗伐事件遍及全国的主要原因。相反,如果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其山、其林,并且中央政府以“谁受益,谁掏钱”的原则向受益省份征收生态保护税,并从财政、税收、贷款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理顺利益关系,毁灭森林的现象就可能根绝。因为在产权明确产权合理的情况下,无论个人还是地方政府,都会懂得毁林就是毁己。但是,产权私有化(民有化)必将引发政治权力再分配,权力独占将被政治民主所取代。这正是权势者所极力抗拒的。



还有一种方法也可以减轻生态环境与资源的破坏,就是实行地方自治,彻底理顺地方与地方、地方与中央的利权关系,即明确土地、山脉、森林、河流、湖泊、矿产等主要资源的产权关系,以及相应的义务。这样,生产生态环境产品的江河上游地区民众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向受益地区收费。但是,这必将带来地方与中央关系的转变:要钱和给钱的“父子关系”就会被相对平等的关系所取代,而这正是中央集权政体之大忌。地方无权,利在中央,符合中央集权和计划经济的制度设计,但缺点是不公平,地方没有积极性,事情做不好;地方有权,有利于经济发展,同时也有了独立性,和中央讨价还价,中央政府及领袖个人的权力便受到削弱,经济问题便转化为政治禁忌。



于是,乱砍滥伐森林便从一个盗窃国家财产、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问题,引出了一个产权问题。再追下去,就变成一个宪法问题。而这个宪法问题之解决并不需要政府花钱去做什幺,而仅仅是要政府不去做什幺——不去剥夺天然属于民众和地方的产权。得出这种政治意味十足的结论,请允许我向秦戈先生鞠躬致歉!



回过头来,我们再来说说政府到底有没有钱?在自然灾害防治方面有一个“十分之一”法则,就是说灾前治理的投入仅仅是减灾效益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如果拿出1个亿到长江上游去植树造林,其减灾效益就是10个亿。一次长江洪水的损失就是上千亿甚至几千亿,怎幺叫没钱呢?专家们早就说了,这叫“有钱买棺材没钱买药”。



再说呢,每年公款吃喝上千亿,外逃资金几千亿,随便卡下点儿,也够在全国江河源头植树造林用了。怎幺叫政府没钱呢?



当然啦,此钱非彼钱,出血的主儿不一样。长江洪灾,漂一次损失上千亿,主要是百姓出血承担了。公款吃喝公款嫖娼是卡不住的,那是咱们的“特色”。资金外逃更是卡不住的,朱老板准备了那么多棺材也没卡住。于是国人便称之为“制度性腐败”—一不小心,这就又说到“制度”上来了——真是对不住秦戈先生,就此打住。



写到最后,忽然发现还是秦先生对了:“但这样的批评太正确了以至于几乎连说出来的必要都没有。”



作者:郑义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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