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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贴]自由沉没的时候,自由主义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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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贴]自由沉没的时候,自由主义浮出水面   
所跟贴 第二部分 -- Anonymous - (87500 Byte) 2002-11-06 周三, 上午8:28 (350 reads)
湘山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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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第三部分(请版主把多余的空帖删去) (294 reads)      时间: 2002-11-06 周三, 上午8:30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作者:相似的你我 回复日期:2002-10-21 14:00:39

  再回泪人看人兄:

   我现在回复您提出的第二点,就是逼上梁山的问题。

   您是从常识上来回答我的,任何理论在常识面前也会变成白纸,这个我不能否认。我想探讨的是,您的逼上梁山是通过什么方式实现呢?您是不是认为暴力合理?假如您真的认为暴力合理的话,那么和你的人道主义底线又发生龃龉了。这明显是一个矛盾?

   俄罗斯文学不很了解的,高尔基现在有本书《不合时宜的思想》,应该容易看到,通过高尔基前后的反差,这也是您现在陷入的困境!

   兄长您真正平民化的态度,为人民说话,我十分佩服,在这一点上我和你有共同点,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愿意为我们的兄弟说话,但我却要反对一点,为他们说话不等于我就是他们,我为他们说话的时候,我还是我,最求精神的贵族话。

   从我的哲学来解释,这个问题必须这样看待。在个人精神上升的过程中,同时也必须具备一个下降过程。上升也就是复归神性生命,复归神的怀抱,而下降则是回到人,不仅是我们劳苦的兄弟,还有那些为物质所奴役的兄弟。当然这两个过程是同时进行的。所以,我无论如何不赞成流血,暴力建立的新秩序说不定又是一个暴力政权。或许,我的话在您听来是太空了点,但既然是对话,只要不是对他人的人格侮辱,那尽可以随便说了。

  





作者:泪眼看人 回复日期:2002-10-21 15:31:53

  “您说到了要真正地去爱人,做一个自由主义者的底线起码是人道主义。这个问题我在学理上还想跟你探讨一翻,您所指的人道主义可以意义比较局限,还是来自苏俄文学中引申出来的那个意义,这样的精神就个人意义上来,是很伟大的——我未必能做到。”

  这段话不知道是我自己没有理解,还是你可能在表述上存在什么问题,总之是我看得半懂不懂的。我所谓的“人道主义”是最原始最基本、也可以说是最字面的意思,即:同情弱者,帮助弱者,不利用自己的权势或强者地位去欺负别人。牵扯不到你说的那么远。你说得很专业,这点我不否认,不过,对于愚子愚夫来说,未免过于悬空。如果有兴趣,可以另开一贴,我们细细的谈谈这个。

  我在前面提到过一个莫言的话。他在苏州大学演讲时说:“你是为人民写作,还是以人民的身份写作?”我觉得这话问得很好。我不过是一个最平凡不过的人,我与别人不同的地方仅仅在于我的工作很空闲,可以常常上网说一些“不合时宜的思想”。如果说,我在这里说的所有话里,能有一个人被感动,在路边扶了一个老人一把,或者看见一个乞丐的时候给了5毛钱,那我就心满意足了。





作者:kz 回复日期:2002-10-22 0:05:27

  不知道以上"精神贵族"型的人道主义长篇大论跟目前工农处境有多大关联,就不插嘴了.

  

  至于流不流血,并不取决有人赞不赞成,而取决于掌握国家机器暴力的资本利益代表打什么算盘.在这类关键问题上高喊尊重弱者权利的自由主义君子们却一心要把弱者反抗压迫剥削和暴力镇压的神圣权利剥夺掉.





作者:晓暮 回复日期:2002-10-22 0:15:07

  “您说到了要真正地去爱人,做一个自由主义者的底线起码是人道主义。这个问题我在学理上还想跟你探讨一翻,您所指的人道主义可以意义比较局限,还是来自苏俄文学中引申出来的那个意义,这样的精神就个人意义上来,是很伟大的——我未必能做到。”

  

  ——我的理解是,打错了一个字……

  

  “您说到了要真正地去爱人,做一个自由主义者的底线起码是人道主义。这个问题我在学理上还想跟你探讨一翻,您所指的人道主义可能意义比较局限,还是来自苏俄文学中引申出来的那个意义,这样的精神就个人意义上来,是很伟大的——我未必能做到。”

   

  是“可能意义比较局限”,不是“可以意义比较局限”吧??

  

  俄罗斯的传统是,永远觉得自己是有罪的人,永远有一种负罪感在鞭策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托翁八十多岁,为了农奴的事情跟公爵夫人吵翻了就一个人出走,终于死在月台上……





作者:晓暮 回复日期:2002-10-22 0:15:41

  :)不好意思,借地,缅怀一下而已。





作者:开罗阳光 回复日期:2002-10-22 1:52:40

  批判别人是不是相对要容易一些?KZ MM你何必如此辛苦?羞哒哒不直接表达你的建议?

  

  你直接说现在工农处境险恶,需要暴力,重新建立一个全新的中国。如此这般、直接了当,不就得了?

  





作者:相似的你我 回复日期:2002-10-22 2:04:07

  回晓暮兄:

   谢谢你指出了我的错别字,我所说的意思也正是你指出的意思。我总是忘了看一下自己打的字,真是糊涂!

  





作者:相似的你我 回复日期:2002-10-22 2:13:36

  回kz兄:

   你说“不知道以上"精神贵族"型的人道主义长篇大论跟目前工农处境有多大关联,就不插嘴了.

    至于流不流血,并不取决有人赞不赞成,而取决于掌握国家机器暴力的资本利益代表打什么算盘.在这类关键问题上高喊尊重弱者权利的自由主义君子们却一心要把弱者反抗压迫剥削和暴力镇压的神圣权利剥夺掉.”

   kz兄未免把话说过头了点吧?你们的论题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和人道主义没有一点关系吗?再请kz兄主义,我所说的“精神贵族”是什么意思?在你还没真正看了我的回帖的时候,我不希望听到那种不公正地评价我的观点的文字!

   kz兄接下去的议论我也不能赞同,确实如开罗阳光兄所说的,你的意思就是:工农处境险恶,需要暴力,重新建立一个全新的中国!所以你主张暴力是吧?我先问你一个最简单的问题,暴力革命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我再一次重申我的立场,我不是什么现在所谓的“精神贵族”,一切人类,不管你是穷的还是富的,都是我的兄弟。

  





作者:kz 回复日期:2002-10-22 13:11:02

  我们的论题是:揭露批判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实践结果极大地伤害了工农的基本利益.有人拼命用那套"应然状态"的空头理论糊弄不过去了,又不著边际地搬出"人道主义"来继续玩,又能糊弄谁?

  

  有趣的是,从埋先生到开先生,现在又冒出来一个"相似"先生,竟然都有一个极为相似的共同点:

  

  都会近乎本能地断定其批评者"还没真正看了"他们的东西就乱发言;

  

  都特别喜欢声辨自己不是什么,好像别人都没有阅读理解和判别能力;

  

  是否非要以“不允许有自己观点”的“学习态度”按他们的自我标榜去接收那套不断跳来跳去的言说题目,才可称之为"公正地评价"? 

  

  哪里有暴力压迫哪里就有暴力反抗,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可不是哪个人的建议,但确实是本人深信不疑的一贯公开的基本常识和道理.

  

  你们那么看重个人的建议,主张和目的之类,似乎根本就不懂:暴力革命不过是被压迫剥削阶级在没有其它选择下的一种必然选择和结果.个人怎么瞎想乱讲管什么用! 





作者:反着挠 回复日期:2002-10-22 14:30:01

   各位都高高在上奢谈什麽自由,试问:贫困山区的农民兄弟们连温饱都谈不上,还提什麽自由呢?





作者:泪眼看人 回复日期:2002-10-22 15:10:54

  对,上面的这为老兄说到点子上了。握手一下!





作者:相似的你我 回复日期:2002-10-22 18:21:32

  回kz兄:

   我不是前面两个你要反驳的人,对不起!正如死了就埋先生所说,你的口水很多,这个我在电脑屏幕前也感觉到四处泛滥了。你的论调就是巴枯宁的论调,请你读一下巴枯宁你就知道了,你连克鲁泡特金都没看吧,连起码的无政府主义的还没全学会就要来教训人——要是你想理论更加有力一点的话,我在请你去看一下蒲鲁东,至于马克思,你不必看了,因为你连门也进步去,起码马克思也是讲异化的吧?你的观点,我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学习了,要是让我来阐释,不会比你差多那里去,再加上口水的威力,似乎更加有气势!不过,我最近吃东西不多,怕浪费口水,不利消化。

   再给你说点事情吧,主张和目的的是康德,而且是合目的。这个你可以去看康德的书,现在商务大概还有,就是康德的口水太少,我怕你不大喜欢他的风格。至于你的阶级论吗,马克思说得比较多,他的资本论里很好地阐明了这个问题,而且也不是象你所说得那么简单明了,好象来一次革命,一切都ok了。

   最后,再请kz兄看一本书,是柏林的《两种自由主义》,好象网络上都可以找到。多读点书吧,啊,别什么都不看啊,有时候看点书还是有好处的,你说呢?对吧,暴力革命也不是口水就可以淹出来的,这你不反对吧!





作者:泪眼看人 回复日期:2002-10-22 21:09:48

  呵呵,看来谁都不能在网络里免于口水之争啊





作者:波涛浩淼 回复日期:2002-10-22 21:30:59

  泪眼看人 ,我们是老网友了,

  

  我说一句大实话:你的东西经不起反驳,老朋友,我不想驳你,我说那些新左派的话实际上也在说你的文章的缺点。

  

  注意:

  

    反驳谁的话,要有根据,要指明对谁,但所有我看过那些新左派的家伙写的文章,学风太恶劣,连楼主都受影响:反驳谁的话,要有根据,要指明对谁,他们偏偏不指明对谁,就只是对一个自由主义开骂。说自由主义反对公平,不拿证据出来。

  

    甘阳靠贩卖西方的东西出名,但他的《自由主义 :贵族的还是平民的 ?》不懂得扎实的经验基础是真的学术的根基?

    

    韩毓海 的《在“自由主义”姿态的背后》文笔气势磅礴,根基不牢固,一驳就倒。

  

  





作者:泪眼看人 回复日期:2002-10-22 21:46:38

  波涛浩淼:

  确实,我们是老网友了,从当初的《问题与主义》到现在,我们的网名都没变。不过,那时我不怎么发言的,虽然被人说了新左派,我也没去争辩。

  

  我承认,我自己的文章可能在文风上有些你说的“恶劣”。其实,你的问题我已经一再的回答过了——也是对许多如你这样指责我的批评找不到具体对象的人的回答:我所批评的自由主义可能有一个转换过程,前一段的自由主义其实指的是作为一种在暗中支持现下改革过程与新富人崛起过程的意识形态,而后面的自由主义则是对某些自由主义主张的批评。我的批评不想针对任何一个具体的人。我想,这是一个完全个人化的问题,而且,在国内的学术环境中,针对具体的人的批评一般都会最后演变成口水仗或双方特别冲动,连一些最基本的共同底线也都不承认了。我自己不想陷入这种状态,也就不愿意针对某一个具体的人。

  

  你上举的例子中,我不认为甘阳的文章有什么特别大的问题。我也已经说过了,这是一个个人好恶问题,不要因为自己不喜欢人家的文风,就说人家的文章有什么问题。而且,我还说了,自由主义者似乎对文风这个问题特别感兴趣,我在《问题与主义》上就见识过这种大家一起骂的局面。说实话,惨不忍睹。





作者:开罗阳光 回复日期:2002-10-22 23:09:58

  

    我们的论题是:揭露批判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实践结果极大地伤害了工农的基本利益.有人拼命用那套"应然状态"的空头理论糊弄不过去了,

  什么“我们”的论题。我没有看出来,除了你还有谁有这样的观点。在自由主义以前,在我记忆里很深的印象,我家连盐都吃不上,那么哪个时候是谁在伤害工农的利益?





作者:kz 回复日期:2002-10-23 1:37:21

  权当开先生真没看出这里的讨论主题来,略去长江等网友的诸多发言,就重贴以下两段提个醒吧.

  

  作者:泪眼看人 回复日期:2002-10-16 11:35:37

    埋兄:

    我想你大概是误解了我的意思了。

    你可以看看你上面的发言中,除了几次面对面的交锋外,很多时候,你对自由主义的理想状态的描述让人觉得你好象是在自我抒情,而不是在辩论思想。当然,我不是说,我不喜欢你这样对自由主义进行散文般的阐明,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自由主义如何解释和应对目前已经出现的这些问题,或者,这些问题的出现自由主义是不是应该负责?坦率说,你在回答这些问题上始终不够正面,也就造成了KZ姐姐说的不区分自由主义的“实然”与“应然”的问题。也就是说,自由主义在现实中的面目和做法远远不是你所阐述的这种,而且有时相当霸道。

  

  作者:晓暮 回复日期:2002-10-20 1:10:43

    一种思想,是它在纸上描绘的样子重要?还是它在现实中做出来的样子重要?

  ==========================================

  

  本人作为相似先生指责的"口水泛滥"者,所坚持的就是泪弟在此重复强调的实质问题,

  

  而讨厌"口水泛滥"的人士,却放出各种云里雾里的东西死命回避.

  

  抱歉,还漏了你们的另一个共同点:都着迷般地爱好指责别人什么什么都没看过什么都不懂,职业推销员一般狂热地推荐别人去读他们所崇拜的什么什么书.

  

  刚说过你们"都特别喜欢声辨自己不是什么",嘿,又来了:------"我不是前面两个你要反驳的人!"------好像别人都没眼睛和脑子.

  





作者:相似的你我 回复日期:2002-10-23 1:42:50

  回kz兄:

   果然是无知者无谓!我服了您的口水!你不想做理论上的探讨,我只好不在和你探讨了。

   请您别在往我身上使口水了。

   拜托,谢谢!





作者:kz 回复日期:2002-10-23 2:19:50

  怀疑活见鬼了!为何不得不经常重复提示呢?

  

  作者:kz 回复日期:2002-10-19 23:55:29

    长江先生:完全同意“对自由主义具体实践的批判,并不能取代对自由主义本身内在价值的批判”。

    

    我在上面曾明确指出:评判自由主义言说可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从纯理论层面加以审视;二是从它在中国特定环境下的现实展现状况及其社会后果把握其实质。这两者就是汪晖早就指出的“应然状态”和“实然状态”之间的关键性区别。

    

    我还专门谈到:cdеfg网友偏重从自由主义“应然状态”提出的一系列质疑批判就很有说服力。只是为避免纠缠不清,如果有人另开一贴专从自由主义理念角度深入交锋。我也很愿意就“自由主义”理论层面的互相矛盾和谎谬之处进行批判。

    

    问题是迄今为止,两位不愿承认自己“自由主义者”的自由主义辩护士,又何曾对cdеfg网友提出的一系列思想挑战作出过象样的回应?没有!

  





作者:泪眼看人 回复日期:2002-10-23 11:43:33

  我们的论题是:揭露批判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实践结果极大地伤害了工农的基本利益.有人拼命用那套"应然状态"的空头理论糊弄不过去了,

    什么“我们”的论题。我没有看出来,除了你还有谁有这样的观点。在自由主义以前,在我记忆里很深的印象,我家连盐都吃不上,那么哪个时候是谁在伤害工农的利益?

  

  开兄,谁是“我们”,这个问题的确现在看来很成问题。但是,如果说人文——社会学科的主要任务是反思和批判现实以及历史中的社会和思想的话,那么,我想,每个在这里发言的人都可以是“我们的”一分子。当然,还有些判断上是不一样的,比如自由主义立场的人倾向于认为目前的中国的问题不在于资本的作用而是因为尚未达到自由主义的理想状态,而我们却认为正是自由主义指引下的改革抛弃了一部分人造成的后果。

  

  你说的问题很典型。但是,我们——请原谅我一再的使用这个暧昧的词语——反思和批判的时候不仅要面对历史,更重要的是面对现实。如果说一味的与历史相比的话,那么我们现在的生活确实已经很幸福了,完全没有任何必要来讨论这些。我希望人们看到的是当现在有人吃饭嫌盐太多的时候,却有些人还是没盐吃。





作者:四两 回复日期:2002-10-23 16:24:56

  

  自由啊自由,多少罪恶假汝名而行!

  

  其实泪眼的这篇文章不错。

  

  我看过王朔的《美人赠我蒙汗药》?里头也有这些个主题。泪眼看人可拿来参考参考。

  

  

  





作者:波涛浩淼 回复日期:2002-10-23 17:18:35

  泪眼看人 ,想来想去,还是你说得好,

  

  我是科学主义者。呵呵。





作者:泥巴巴 回复日期:2002-10-23 19:28:18

  泪眼兄,此贴我转到北海论坛www.beihaiweb.net, 不知可否?





作者:泪眼看人 回复日期:2002-10-23 22:12:13

  随便吧,我没给你广告费已经算是很不好了,不过我怎么打不开呢?

  

  波涛先生,你能承认这点实在是太好了,如果你能反思一下科学主义的不足之处,那就更好了。





作者:晓暮 回复日期:2002-10-23 22:16:18

  工具理性害死人啊!





作者:开罗阳光 回复日期:2002-10-24 0:39:38

  当然,还有些判断上是不一样的,比如自由主义立场的人倾向于认为目前的中国的问题不在于资本的作用而是因为尚未达到自由主义的理想状态,而我们却认为正是自由主义指引下的改革抛弃了一部分人造成的后果。

    

    泪弟,我不能赞成你的上述言论,真的。我不认为是自由主义的指引导致了目前我们社会的问题。里面有很多更深层次的问题。工作很累,有机会我再好好说我的观点。

   自由主义不应该是学理,而应该是一种理念。可惜有人把他当做了招牌。至于我比较历史,不是我看不见现实,我只是反感某些人的言论而做此比较。有多少罪恶是在人民的利益下进行的?我想从历史上看,我们可以看得清楚。

   我不承认我是什么自由主义,一是因为我学术水平远没有达到什么主义的境界;二是因为我没有勇气坚持或者表达我的什么理念。但是我说了,我是反对历史倒退,如果因为我们现在存在问题,就要我们回到以前,我坚决反对。

   现在不是有人已经在表达如此观点了吗?包括对什么大字报之类的大唱赞歌。我比较历史,就是想要人们知道,究竟谁在制造罪恶。





作者:泪眼看人 回复日期:2002-10-24 20:58:26

  对的,在自由首先是主义还是首先是理念或学理的问题上,我们是没有分歧的,许多自由主义者也是这样说的。但是,当落实到行动上的时候,往往成了自由主义,而没有作为理念的自由了。

  对于人民,我近来有一个文章,可能会尽快传上来,再讨论吧。

  至于对大字报唱赞歌,我想最好能尽量克制一点,不要一听到大字报就火冒三丈,我们都不过是些体制外的评论家,我们的言论可能什么人都影响不了,这么冲动也就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罢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能否静下心来反思一下,为什么有人留恋大字报的时代?如果不是我们的时代出了问题,难道他们会想起那个甚至连饭也吃不饱的时代?

  历史,在现在我还不想过多的谈论,因为历史越来越像是一场游戏,我们都是被迫参加的,我们自己根本没办法判断哪是真相,哪是虚构。相关的主要观点可以参看我的帖子《九一八:印象与真相》。





作者:太上纯阳氏 回复日期:2002-10-24 23:42:54

  这是一堂67年前已经结案的庭审,但它却穿越时空,至今仍感动人心。

    1935年,时任纽约市长的拉瓜地亚,曾在一个位于纽约最贫穷脏乱区域的法庭上,旁听了一桩偷窃安的审理。

    被控罪犯是一位老妇人,被控罪名为偷窃面包。在讯问到她是否清白或愿意认罪时,老妇人嗫嚅着回答:“我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几个饿着肚子的孙子,要知道,他们已经二天没吃到任何东西了...”

    审判长回答:“我必须秉公办事,你可以选择10美元的罚款,或者是10天的拘役。”

    判决宣布之后,拉瓜地亚从席间站起身来,脱下帽子,往里面放进10美元,然后面身旁听席上的其他人说:“现在,请每个人交出50美分的罚金,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以甜言软语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区域。”

    无人有够想像得出那一刻人们的惊讶与肃穆,每个人都默无声息地、认认真真地捐出了50美分。

  

  自由主义者要为他们的冷漠而付出代价。





作者:死了就埋 回复日期:2002-10-25 7:38:04

  cdefg兄:

  不好意思,最近较忙。以后有一段时间也不能常来了。下面继续我们讨论,写的仓促,不成熟的地方你请批评,可能我会迟一点再回复。

  

  1、我没有着重提民主,请你回看上面的贴子。我反复提的是人民应该有保护自己为自己的利益反抗压迫的权利。这是我反复提的,也是为了和楼主探讨,楼主提到人民的惨况,我认为人民反抗的权利被剥夺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我没有任何意思提到民主是自由主义的专利,恰恰相反,如果你提的一个法案,无论是什么主义,或无论是不是类似某某主义,我都不会因为它不符合我对民主制度的理解加以反对,我愿意去观察去思考,你提出的法案能不能确实保证人民具有多样的易行的反对压迫的权利。如果你的法案能有效地确保这些权利,那么,我会成为这个法案忠实的支持者。

  在我上面的论述中确实没有提到“民主政府向多数派献媚而谋取选票的问题”,我主要提及有两点,第一点:民主制度做成多数人受害的机会很少,而且一旦做成,不满者可以立即推翻政府和政策;第二点:民主制度最大的危险在于多数人的利益扩张到侵犯少数人的利益。提出这两点是为了回答泪兄提到的,大多数人被少数人恣意伤害的社会现实的这个问题。现在你补充了一点,使我对你最衷心地赞赏,你是一个真真正正的思想者,能够发现这个复杂情况下的漏洞。关于民主政府向多数人献媚,这是民主政府所必然的倾向,普选制正是要迫使政府为大多数人服务,而不是服务于少数人,关键问题是,大多数人可能会侵犯少数人的利益,自由主义者确实意识到自由与平等存在天然的冲突,自由扩大到一定限度就一定破坏平等,平等扩大到一定限度就一定破坏自由。对此,自由主义者进行了深刻的批判。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了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和少数人的最小利益的问题。罗尔斯认为,自由的正义性取决于自由能否扩大平等的最小利益,平等的正义性同样取决于平等是否扩大自由的最小利益。比如说克林顿主张同性恋权利,我个认认为这个主张是正义的,因为它在给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的平等权利的同时,扩大了自由的最小利益,虽然大多数人并不需要这个权利,因为他们不是同性恋,但当他们需要的时候,这个权利不限制他们的自由。又比如说新加坡的李光耀,他在儿子在竞选时声称,凡投他票的,国家就给一套房子,不投的就不给。他这种做法受到全世界各地自由人民的强烈谴责,他通过他的承诺使用了公共财产给予了每张选票不平等的权利,显然,他的做法损害了公民的最小平等权利,因为公民有平等的地选择政府的权利,这种权利当然地应当受到平等的保护,而不是行使这个权利即招至政府的惩罚,李的做法直接破坏了公民选举的平等权利。而且他还利用公共财产服务满足他的私欲。这是彻头彻尾的公然的贪污行为。我们知道,公共权利是服务于公众的,公众应该平等地获得这些服务,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时,制定公平的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任何人都可以服得这些服务,另一个要素是,公务员不得以提供利用这些公共资源为条件为自己牟取利益,这种行为称为索贿受贿。自由主义者反对特权,不仅仅是因为人应该有平等权利,还因为人必须有平等权利。因为人类已经认识到,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有天然的扩张的倾向,他行使一个权利,就一定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它扩大化,如果我们不能将特权拉回到水平线上,那么就只能等着灾难降人间。

  关于收入再分配,我想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人们对此已有一定的共识,现在没有人在争执它是应不应该的问题,而是应该在多大程度上进行这个操作的问题,正如你所言,问题是是否应该大规模地操作的问题。为了形成必要的共识,以便于我们讨论,首先我想说明,大于小,是相对而出的概念,大相对小,才成为大,它相对更大,它就成为小。自由主义并不回避这方面的问题,怎样尽量实现平等理想也是自由主义者心心关注的问题,新经济自由主义,并不认为自由比平等重要,它也认为自由和平等同样重要,但它认为解决之道在于快速提高生产力,它认为提高生产力后,人民的生活水准普遍提高,是它希望得到的结果,如果生产力得不到得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只是一句空话。这种看法并不是完全没有依据的,看看1980-1984年,中国的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这是放弃教条的平均主义后得到的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事实上,中国从来都没有正正经经采用过自由主义,因为即使是新经济自由主义,也不反对社会平等,它只是在自由与平等之间的量上作了一定的取舍,但中国事实上完全放弃了平等理想,至使后来的出现暴富阶层和暴富阶层的横行无忌,这绝不是任何意义上的自由主义。按马克思的说法,它也只是一种“东方式资本主义”,假如在社会平等严重破坏浮出水面的1988年,无论是现在的新经济自由主义的批判者,如你,或其他的自由主义者,有机会去利用公共政策,扭转社会完全无视公民平等的“社会环境”,中国又何至于发展到今时今日的地步?事实上,我没有为任何主义辩解的意思,我只不过提醒,如果错误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必会发展成严重的灾难。这是常识。我愿意和你一起去努力建一个社会的切实有效的纠错机制,而放弃任何主义的成见。这是我真诚的意愿。

  





作者:死了就埋 回复日期:2002-10-25 7:38:57

  2、关于你对新经济自由主义限制公会的法律的举例,我愿意在此提出一些个人的非常局限的见解,也仅仅是基于思想的乐趣而提出,不对的地方请你指出。孔子说,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而不是学而时斗之,不亦爽乎。

    

  ----2.自由主义是否利用国家机器反对工人

  我所指的反工会法主要指撒切尔时代的《雇佣法》和《工会法》

    

  ----禁止罢工后发动组织第二次行动,即禁止在其他企业、行业、产业部门和地区举行支持、声援罢工。劳资斗争必须严格限制在直接冲突的企业范围内。

  

  首先,从字面意义上看,我认为这条法律违反自由精神。从司法实践中看,它存在几个问题:1、支持声援罢工的罢工的认定问题,事实上,罢工权利是与工作权利紧密关联的,亦即是资方不得因为罢工而解雇工人,如果不限制资方解雇工人的权利,罢工权利则得不到保护,这是显然的。并引起第二个问题:2、工会提出的要求资方有认真对待和善意解决的义务,即是资方应该正视工人的要求并提出方案与工人协商解决办法,资方不能恶意地解决工人的要求,例如以企业申请破产来对付工人。如果资方尊守第1点,而不尊守第2点的,工人的罢工权利仍然得不到保障。由此引生第三个问题:3、当工人提出的要求明显地(这需要严格的司法确认程序) 超出资方解决问题的能力时,比如说要求资方解决另一个企业的工人问题,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因为资方并无任何权力去解决别人的企业的问题,类似的这种问题,法律应确立一些保护资方不受无理压迫的权利的原则。

  根据以上三点,我认为,这条法律违反基本的自由主义精神,应该作如下修改:

  1、工人有完全的罢工权利,不论何种理由。

  2、如果工人的罢人所争取的要求超出劳资双方的实际影响能力范围时,工人的罢工应每次不得超过一天,每周不得超过一次。

  3、工人有权以不违反第2条的任何方式,支持其它企业的罢工。

  

  我认为任何企图取消工人罢工权利都有背自由主义精神。因为显而易见的社会现实实中,A企业的工人罢工要求资方解决工人的要求,B企业的工人罢工声援,承受B企业罢工的压力的是B企业的管理层,即使B企业的管理层完全同意工人的意见,B企业的管理层也完全没有能力影响A企业的管理层,除非A企业是B企业的下属企业。因此,B企业的管理层没有任何能力满足B企业工人的要求,即使是以最真诚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B企业的态度实际上与解决A企业的罢工问题完全没有关系,所以B企业的罢工实际上没有任何解决的可能性。我认为,对一个人提出超出其能力的要求是残忍的行为,无论这个人是有钱人或是穷人都是残忍的行为。但基于工人罢工的神圣权利不容侵犯的精神,在实践层面中,应该作出妥协,希望能有既不残忍又满足罢工权利的方案。所以我提以了第2点,在事实的不人道的情况下,工人罢工权利应该有所限制,但不应该完全取消,工人可以为声援自己认为正义的运动而罢工,但不能以此对自己企业的管理层提出超出其能力的要求,所以。可以限制工人罢工的时间和频率,以切实保证各方面平等的权利。当然,我主要要提的是对问题的分析,解决方案是次要的,世上有许多比我聪明得多的人存在,他们始终是会提出更完美的方案的。上面例子,只是为了说明既满此又满足彼的思想。

  

    

    罢工必须由工会会员全体公决批准。

    

  这件法律我是支持的,因为即使是同是工人,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和观点也不一样,罢工是很严重的选择,如果事实上有的工人不同意罢工,我需要维护他工作的权利,不受任何强迫。但是我希望对这条法律进行修正,因为如果一个企业非常庞大,雇员分布在世界各地,工会全体表决的成本将甚为巨大,在这种情况下,全体表决的成本事实上成了一种工人罢工的阻碍,是对工人罢工权利的消极剥夺。我认为,如果企业员工分散的情况下,企业应该支付工人参加表决的全部费用。而且应该以法律规定企业应该为工人参加表决提供时间场地及全部费用。此外,法律还应该为工人罢工的全体表决规定详尽的实施程序,以便确保工人罢工的权利。





作者:死了就埋 回复日期:2002-10-25 7:39:38

    禁止工会对破坏罢工者施行处分。

  

  对这一条的看法可以参看上一条。事实上,没有人有资格对一个人的和平行动施行处分。 我认为一个人有权持有和推行自己的观点,不受任何迫害,当然也不受工会的迫害。

    

  仅就以上的法律无法认定立法者是反工会的,但可以确定,这些法津的立法具有限制工会在某些情形下的权利的意向,正如我们不相信政府是永远地服务于人民一样,我们也不相信工会永远代表着工人的利益,为了确保政府和其他个人或社团不损害公民权利,必须有具体的可行的措施严格约束工会的某些权利,使其在完成最大的自我保护的同时,不侵犯他人的最大的自卫。

    

  3、关于新经济自由主义的功过得失和现状,要说起来十分复杂。首先要尊重人民的选择,正如需要尊重中国人民的选择(如果真是他们的选择)。在你的举例中,提及不足百分之十的人在新经济自由主义的政策中受到损害,指示由于他们处于少数地位,所以无法为自己利益影响政策。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但不是绝对,因为事实上,一个人受的迫害,引起的愤怒不会单单是一个人,还有很多人同情他们的遭遇,正如你一样。或者是我,我也没有经历所谓的新经济自由主义的政策,但我无条件地同情受到伤害的人(假如有的话),如果你去竞选议员或总统,我将尽我最大的努力支持你,希望你推翻新经济自由主义的全部或部分不合理的政策,无论你打算全部推翻或部分推翻我都会支持你。至少你愿意去改变现实。

  

    

  4.撒切尔与里根是不是自由主义者

   我认为撒切尔的思想和里根的思想一样会有很多不属于新经济自由主义的成分,新自由主义也非完全没有合理的成分,任何主义都有合理的成分,企图全面否定一个主义是不明智的,也是不可能的,除非使用武力。如果国家给了我选举的权利,我所要做的不是反对或支持某个主义,我只认为,好的法律,产生了良好效果的法律,我希望他继续存在,坏的法律,产生了不良效果的法律,我希望废除它或修正它。事实上我们永远也只能知道已经发生的错误,无法知道未曾发生的错误,如果知道,人类也就不会有任何错误了。所以我愿意看到一切新鲜的观点,在这些观点得到实际检验前,我无法断定它的效果,虽然我最终是要根据自己的分析作出决定,但如果我的选择被众多的选票否定,我不会生气,因为我本来就不认为我有能力事先知道对错。我持有的一切思想和言论都是先假定,它可能是错的。这种精神自由主义称为独立精神和怀疑精神。我希望各种观点可以平等竞争,争取实施的机会,这就要求,任何观点不得窃据绝对的统治地位,人不可能两次踏进一条河,同样,当你批判一个存在的思想时,新的思想就会旦生,人的大脑同时具有适应自然改造自然的动力,人不可能两次踏进一条河,人不可能两次拥有同一思想。我是这样理解这个比喻的。

  如果有人一定要追问我究竟撒切尔是否新经济自由主义者,我只能这样说,撒切尔的施政包含有不少新经济自由主义的见解。不少学者认为里根是新经济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新经济自由主义认为发展经济是改善人民生活的最好方法。新经济自由主义提出一套发展经济的理论和办法,例如:新经济主义认为过度的社会福利导致人民创造力的降低;新经济自由主义认为工会的过份权利不利于经济发展;新经济自由主义认为过高税率使社会投资意愿降低,新经济自由主义主张减低税率,刺激经济等等。这些观点并不是完全没有合理成分的,比如降低税率促进经济,它在中国也是一个很有现实意义的。

  民主社会中任何一种主义都很难最得完全的统治地位,因为权力被各方各样制衡,民主社会的权策是各种利益斗争妥协的结果,它的决策包含有各种观点的成分,除非使用恐吓手段,这么多人做出的决策,绝不会是单纯的单独的。撒切尔夫人曾下令取消全英国厕所的厕纸的国家供应,结果公务员首先发动了罢工,当时我年纪还很小,并不知道什么主义,我只是好笑,为了厕纸都要罢工,这些事情经过国内的新闻过滤,内地人是很难完整知道或根本无法知道,以为民主社会的政府和中国政府一样权大过天,可以以自己的意志做一切事情的,其实民主社会的政府在绝大多数事情上,根本无权过问,读过美国宪法的网友就会知道,美国政府除了设立海关、外交、联邦税收外,对国内的事情几乎没有任何权力的。撒切尔和里根是很希望减低福利减低税收,减低税收是全国人民都欢迎的事,所以他两喜欢减多少就减多少,没人爱理他们。但减少福利人民就不定欢迎,这件事是由不得撒切尔里根作主的,那怕小到象厕纸,都可能引起人民的强烈反弹,撒切尔再强也不敢不给厕纸人民用,最后她还是要老老实实地递上厕纸。撒切尔抱怨,国家供应厕纸使英国人大手大脚地用厕纸。但人民并不理解她,人民认为,政府取消供应厕纸是有意做成公民如厕时没有手纸的窘境。福利是政府的主要支出,如果不削减福利,削减税收的空间就很少或根本没有。所以里要这样做根本就难如登天,税他是减了,福利也成功地减了一点,但预算赤字却达到了天文数字。里根的减少税收,代价透支国家信用,大幅举债。民主社会中,税收和社会福利是一个桡桡板,这一头高,那一头就一定要降低,反之亦然。

  

    

  ----事实上,安然公司的问题恰恰在于所有者并非是单独的一个老板,大多数所有者都是小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不了解,其信息相对于经营者无疑处于劣势,即使想用脚投票,时机也延迟了,这就是高层管理人员为所妄为,大肆欺诈的原因,不加监控的自由放任的市场对此是无能为力的。





作者:死了就埋 回复日期:2002-10-25 7:41:21

  我说营私公司公司的老板本身是商人本身主要从事商业活动,所以管理人员要欺骗他比较困难,并没有说就不可能欺骗他。安然公司掀出的美国经济制度的问题,并不是因为股东大小的问题,因为股东大小并不影响董事局运作,AT&T第一大股东也只是拥有2%的股份。百分之几并不重要,因为董事局成员是以股份排序占有席位的。私营公司的老板较难欺骗,但如果他和管理层合作一齐骗其他股东则很容易,这正是目前暴露出来的问题关键。亦即你所指出的信息不对称致使小股资者受骗上当。一切的欺骗都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西方人并不是今天才明白这个道理,事实上他们很早就而且一直都在建立完善避免信息不对称的机制,比如要求政府公开一切信息,即使涉及国家安全的也只能保密二十年,这就使政府欺骗公民的机会大大减少,在经济领域,犹其是公众公司(即上市公司)更有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当然,这个制度不是一日建成的,它是一点一点补充上去的,应付一个一个新发现的问题,安危公司现是出现的又一个新问题,这个问题不只是出在安然公司,更加出在审计的公司,美国的现行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定期公布经营财务情况,而且这些报告不能由这个公司自己做,必须由第三方的,独立会计事务所来做,这一制度希望通过完全独立的会计事务所负责报告的真实性,这是最关键的一环,以后其它的都不重要,如果这一环被腐蚀,独立会计事务所被收卖,和上市公司一齐欺骗公众,现行的制度就出现了严重的问题,除了加强各个环节的有罪责的人的惩罚外,还应该加强信息披露的强度,这样可以使各个环节和公众更容易察觉到骗局。安然公司问题曝露后,引起全世界的震惊,人们对现行的上市公司管理制度产生强烈的质疑,各大传媒大肆报道,社会各界向政府施加压力,迫使政府正视问题,重新检讨施政,并提出新的解决方案。一个健康的社会,发现问题就应该有人去追击问题,就应该去改善问题,而不是自欺欺人,不去解决问题,或是自己解决不了,又禁止别人来解决,这样社会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社会才不致于大面积烂掉,反之,当社会大面积烂掉,所有人都在腐败所有人都被收买,真不知叫做什么时代了,历史上没见过。

  

    

  ---6.关于福利问题

  ----福利与财富的再分配是紧密相关的,先生谈了民主社会对于福利的看法,但没有提真宗的自由主义的观点。有人指出,当政府的权力超出守夜人的范围进入再分配的领域,企图达到分配公正时,一定会侵犯个人的自由。如果这不是真宗的自由主义,那我就放心了。

  

  我认为这种观点也并非全无道理,其实政府的存在本身就占有公民的种种权利。所以政府被自由主义都看做是怪兽,时时刻刻提防他跑出来咬人,所以严格约束政府是近代政治学基本观点。政府存在本身就是侵犯个人自由的,就算他不做任何再分配的工作,也都在侵犯自由。政府的存在是人类无奈的选择,因为没有它更遭糟,亦即是说政府的存在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同时也有反面的意义,所以我们容许政府存在,但要求它必须只做好事,不能做坏事。它做坏事就用选票推翻它,让愿意做好事的人上台。政府的存在就一定有或多或少的再分配意味,这是无可避免的,它存在本身就是要分配社会资源做一些它不做就可能没人愿意做的。政府通过税收获得社会资源,我们知道,自由主义者是反对人头税的,自由主义者认为人头税是不义的,去除人头税,税收就只能以财富的多少来征收,钱多的收多点,钱少的收少点,或反过来,钱少的收少点,钱多的收多点。以财富为单位而不是以人为单位计税,本身就是再分配。民主社会是不允许政府在工作中包含任何价值的,政府的工作就是老老实实按人民的意愿来为公民服务。政府的工作不能包含任何价值倾向,包括公正。如果政府追求公正,唯一的结果就是不公正,因为公不公正的决定人是公民,而不是政府,政府无权利自作聪明,利用公共资源为他自己以为的公正服务。在绝大多问题上,美国政府总是在国外指手划脚,因为它除了在国外指手划脚,它无权利在国内指手划脚,人民是它的主人,它要叫要吠只可去对外人吠。民主社会的公正是人民选择的公正,人民决定了这样,政府只能去执行,如果政府的行为侵犯到个人权利,个人可以去起诉政府,或者号召人民推翻政府,这是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所以说,政府存在本身就注定充当再分配的角色,但政府无权依据任何价值观,推行他以为的公正再分配。再分配的公正问题是人民决定的,政府最多只可以做出提议,由人民来决定。

    

  ----7.自由主义与平等

  ----先生称,自由主义者主张各方各面的平等权利,唯独不主张财产平等。换言之,真宗的自由主义一方面主张个体的政治自由,另一方面又要解释为什么经济上的不平等并非不合理、不公正。我有个疑问,自由主义一直提醒人们,无论是个人或者政府拥有太多的权利都会构成灾难,因此政府的权力应该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但是经济上的权力的影响不亚于政治上的权力,明的,暗的政治捐款使得亿万富翁的权力不亚于总统,为什么不能对经济上的权力加以限制,真宗的自由主义是如何看的。“政府是必要的恶”和“财富是必要的恶”是否应该相互制衡。





作者:死了就埋 回复日期:2002-10-25 7:43:05

  自由主义也主张财产的平等权利,财产的平等权利不等于财产平等,不是财产平均主义。自由主义的权利平等权利,认为每个人所拥有的财产不受任何侵犯,这是自由主义主张的每个人都应该而且必须拥有的权利。

  财产权是自由主义者认为的重要权利之一。以前朱元璋问刘伯温,河上来往船只载的是什么人,刘回答“天下攘攘皆为利来,天下熙熙皆为利去”。如果你无法改变人趋利避害的人性,就必须确保财产的平等权利,每一个人都平等地拥有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如果没有财产的平等权利,人民就不可能过上安全的生活,心理学认为,安全是人的第一焦虑,如果一个人要保持心理健康,就必须让他在安全的环境中生活。财产平均是无法实现的梦想,因为他违反了基本的人性,它的社会实践也证明了它必然地导致最惨酷的社会问题,因为财产平等首先来自于对个人财产权的剥夺,它事实在纵容剥夺,整个社会风气就会坏掉,不仅仅是假公济私,而且是假公掠私。这样的社会,一部分人掌握着全部社会资源,控制所有传媒,日以继夜地在欺骗人民,最为讽刺地是,他声称他用来吹牛的工具也是全民所有的,但是却只许他吹。相对而言,财产不平等,造成的后果,最最最恶劣也就是少部分人握掌了大部分的社会资源(而不是全部资源)。这是一种最恶劣情形的假设。事实上由于人生并不只有财产权一项权利,还有许许多多各种权利,这就使无论任何人都无法把人剥夺到无可抗挣的地步,因为谁都可以反抗所以谁都无法为所欲为,除非使用暴力。一个人即使财产不多,他们仍然可以影响立法,确保公民利益不受侵犯,财富不平等并不会阻塞这种权利的实施,事实上,在我看到的西方的社会活动家,对增进人民福祉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大多数都不是富有的人。个人富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人有权利对抗富人,即便不是富人,如果没人有权利对抗他,他每个月领三百元人民币的薪水,一样可以为所欲为。

  只有否定财产权的情况下才能够实现均贫富,但财产权已经不存在了,贫富又均给谁呢?A和B,都有一元钱,他们的财富是平均的,因为他们都有属于他们的一元钱,也就是说,他具有对属于自己的一元钱的财产权。但,如果他没有这个财产权,A不具有财富的所有权,B也不具有,那么,匀贫富也就彻底失去了承受者,它只有天国的意义,没有人间的意义。在人间,无可避免的是承认A的财产权或承认B的或承认两人都有财产权。这是无可避免的,如果有人宣称大家都不应该有财产权,那一定是在诈骗,他只是在说:“我们都不应该有财产权,所以你们不要财产了,把财产都给我,我保证你们吃香喝辣的”,其实他只保证了自己吃香喝辣。总有一个人,至少必须有一个人,拥有财产权,支配财产。我认为,如果规定有一个人拥有财产的支配权,而别人都没有,那么这个人除了称它为奴隶主之外无法描述他。当然其他人就只好称为奴隶,因为他们没有了拥有自己财产的权利。

  再换一个角度看,假如我们认为A和B应该拥有相同的财产,那么谁来使来操作这件事呢?第一种情况,是由A来操作,这里暗示了一个必要的条件就是B不得拥有财产权,这样A才可以将B的较多的部分财产夺过来,据为已有,但是怎么样来确保A只夺取B的财产只限于使自己的财产与B相等呢?而不是使得自己比B更多。我们在这里假设A的财富没有B多,A可以合法地夺取B的财产。第二种情况,较富有的B,自愿将多出的财富赠送给A,这是最美妙的设想了,这种设想将人都想象为圣徒,而且A也一定是圣徒,因为A的欲望在财富和B一样时就满足了。把全人类都想象成圣徒,这是一种美好的愿望,但仅仅是愿望。第三种情况,有一个他者主持A和B的均贫富的工作,这位他者一定是具有更高权利的,因为他可以剥夺B而赋予A。这种情况同样具有这样的问题,谁来保证这位他者不会将B的财产据为已有呢?我们知道,如果有一位他者具有这样的权利的,那么最有可能发生的是,他不仅将B的财产,占为已有,也会将A的财产占为已有。当然,一位不识字的妇女也不会接受自己养的猪应该被人抢去,这完全不需要高深的知识。假如我们认承,即使一个妇女再贫穷,她的财产也神圣不可侵犯,那么就等于承认了所有人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因为贫富只是互相相对而得出的概念。

  如果真的如你所言,富人比穷人多很多权利,那就更加需要保护财产权,不然穷人连一点财产都会被掠光。那么是否可以只保护穷人的财产权,而不保护富人的呢?这样的结果是,每个人为了自保,唯一的办法就是先下手为强,将别人整到毫无还手之力。因为他的对手明天万一变得比他更穷,这样就轮到对手整他了。还有一种办法是,划定一条钱,低于的叫穷人,高于的叫富人,穷人可以把富人的财产据为已有。这个办法的结果是,谁都不愿意超过这条线了。如果一个人创造财富的时候使财产高于这条线,他可能会有两种办法把自己的财产维持在这条线下,第一是赶快把财产减少一部,二是赶快停止工作,免得不小心又增加了财富。谁都不愿意富的结果是大家买豆腐都要凭票供应。这种做法不只毫无意义,而且没有实现的可能性,因为如前所述,谁能纯洁如圣子去操作这个事呢。

  自由主义主张每个人有权过体面的生活,例如保障人的尊严人的独立等等。我自己认为任何人都应该和有权过安全的体面的生活,政府作为公共权利的最高代表必须有效地保障这起码的道义。让人民无论在何种情形下都有洁净的营养充足的食物和干净的体面的衣服,让人民不至于受饥饿寒冷的折磨,让人人都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我认为这三点是政府合法性的最起码的基础,如果一个政府无视这一点,它就失去了公权权力的意义,因为人民并不需要一个无视公民饱暖和前途的政府。要保障人民温饱前途就需要发展生产力,生产力发展了,人民的生活底线才有机会提高,社会才有足够资源让社会最低层的人也过上体面的生活。保障和提高底层人民的生活带来的一个问题是:会有更多的人选择不工作,而依赖政府的保障,这又导致了生产力的下降,最终也使社会失去了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资源,这种结果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人民的生活水平保障的设定是很讲究技巧的,必须既保障人民的生活也保障社会财富的增长。事实上,西方国家一直都存在大量宁愿领救济金而不愿意工作的人,社会对这种人的存在数量是有一个极限的,超出这个极限,生产就会停滞。所以社会必须制造多层次的生活水准,以刺激人们向更高的水准奋斗。平均主义的好处是大家都在大至相同的生活水平中生活,但一个可能的最严重的后果是大家都需要凭票限额购买生活必须品,因为生产力无法发展。所以平均主义害大于利。自由主义反对人头税,因为了人头计税使穷者更穷,自由主义主张以财富为单位计税,这样财富越多的人,纳的税越多,这些税就能用于提高和保障每个人的生活水准,比如免费教育等。所以自由主义反对平均主义,需要多层次的生活水平,但保障社会最底的生活水平,即最底者也必须可以过上安全的体面的生活。自由主义并不介意富人有很多财富,因为很多财富意味纳的税也多,甚至可以提高富人的税率为公众取得更多的财富,但这个税率必须以不伤害人们创造财富的热情为限度。前面已经提到过,对富人过高的征税,会使人民失去创造财富的热情,最终使整个社会财富下降,受害最先和最深的同样是穷人。虽然设定生活的保障底线和保障的生活内容需要技巧,但是保障人民的温饱是最起码的,任何时候都不容忽视。

  





作者:死了就埋 回复日期:2002-10-25 7:49:11

  至于兄文中称有部分富人的权利过大的危害,这是一种不必要的担心,因为在自由社会中,没有人是全能的,所以也没有人可以在自由社会中占有大比例的财富,所谓术业有专攻,社会资源由于自由权利,会分散在众多的人手中,而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小如香港的社会,也没有那一位富豪有能力左右社会,因为富人在运用财富时和任何人都没有区别,他一样承担经济风险,他轻率的行动自然会使他的财富减少,而不是继续增加。如果美国那样大的自由社会,更加就不会有那一位富翁能左右社会,首富盖茨正面临公司被斥解的诉讼呢,不见得他的财富让他在这场诉讼中有多少优势。一个足够自由的社会,任何人的财富都一定是沧海一粟的,因为他在创造财富的过程,大部分财富是流散在社会的,比如盖茨的财富和微软经营过程流出社会的财富小得多。但是由于社会流出的财富是分散的,所以盖茨自己的财富显得特别多,但这是不是意味他就能以财富左右政府或干脆自己当总统呢?他确实有能力影响政府或竞选总统,不只是他,每一个美国公民都有,超级富豪是不是有更多的政治便利呢?这要看一个具体的政治体制,如果这个体制给富人这个便利的,他就有,如果不给,他就没有。在兄的举例中,提到美国总统竞选制度,使富人更拥有的权利不亚于总统。我不清楚“不亚于总统”具体是指什么事情,但可以反问一句,以中国目前的财富,可以说超过任何一位美国富翁,包括盖茨,中国政府具有运用国家财富的完全权利的,它完全可以按你的方法去控制美国总统甚至安排一个“自己”人去当总统。事实上这件事没人能做的到,本界美国总统竞选已经是历史最高费用了,达六十五亿美元,六十五亿美元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人能拿得出来,美国本土也有很多人,如果有这么妙的好处,我想谁都愿意花这笔钱。事实上,美国总统竞选的人的竞选经费是来自很多很多人的,法律规定每个人最多只可捐五万美元。如果捐钱给竞选人就有好处的,我想竞选经费可以轻易地达到数千亿美元,事实上,捐不捐捐多少并没有什么回报,因为法律对总统的行为有严格限制,总统要报答捐款者并不容易,他只能是很少的空间内做他的投桃报李,比如说莱MM献出身体,克林顿就给了她一份公务员的工作,但这件事克林顿也险些被赶出白宫。总统是不能用公共权利牟私利的,也无法以公共利益报答捐钱给他竞选的人,他这样做的后果是身败名裂甚至受到法律的严厉追究。如果大家都捐一万的,我捐五万,确实可能得到总统竞选人的好感,他可能会和我共进晚餐,或者来我家作客,唯一的好处是,我可以向他说说自己的愿望,比如我是富人的,我说总统现在所得税太高了,对我们不公平,希望你利用你的影响力降低所得税,总统可能赞同,也可能不赞同,他完全没有必要为我改变他的主张,因为我即使捐得再多钱,对他也不构成约束力,我不会傻到将钱投到一个完全没有保障的人身上,因为即使他真当上总统,也不一定会按我说的做。除非我给他的是黑钱,他如果收我的黑钱,他就负上了法律风险,为了不让事情败露他会满足我的要求,问题是他愿不愿意收我的黑钱呢?如果收黑钱的风险太高的情况下,如果法律可以追究受贿者,包括总统,如果新闻自由,记者编辑不受迫害的,受贿的风险就非常高。如果总统的决策可以黑箱操作,无须向人民解释的,总统便能为所欲为,可以回报贿赂者,事实上,美国的总统没有能力这样做,他做的决定即使不算错误,仅仅是愚蠢都有被赶下台的风险。总统也是人,是人也就会偏心,他可能对他喜欢的人好一点,但绝不可以公共权利关照自己人,不可以为了小集体的利益损害公众利益。这样的总统不只会被法律追究,而且还会声誉扫地。我们知道,在新闻自由和市场自由的社会中,声誉是很要命的东西,犹其是公众人物。可能有人会说,有钱人也可以去垄断新闻控制媒体。这是一件办不到的事,因为说真话的传媒比说假话的传媒更受人民欢迎。控制新闻的唯一办法是使用暴力,即是不让别人办传媒。如果不使用暴力的,即使全部媒体都被控制了在说谎,那么新办一份报纸说真话就可以轻易获得巨大的销售量,很多人是愿意投资一份赚钱的报纸的,我想中国就有几亿人愿意。不让他们办报的办法就是大刑侍候,或者象蒋介石那样搞暗杀,总之一定要使用暴力,使人们不能且不敢去办报。这是控制传媒的唯一有效的办法。我们知道,自由社会是保障每个人的完整的自由权利的,只要他不实质性地直接地明显地伤害他人,就无人有权过问他做的事情,所以即使盖茨把全部传媒都买下来,也无法阻止人们再办一份报纸来揭露他做的坏事,揭露他的人可能是为了钱也可能是为了正义,但无论为了什么,总是有人会来说真话,这是自由权利所保障的。所以,在自由社会中,有钱人并不是能够为所欲为的,他无法控制言论,也无法控制选民。美国总统竞选时都有一个研究班子,这个班子不是去研究有钱人有什么要求,而是把各种人的各种利益归纳起来,这部分人有这样的要求,它就建议竞选人将他们的要求纳入竞选纲领中,那部分人也有那样的要求,也要纳入竞选纲领,两种要求是冲突的,就想一个办法能两边都讨好,这样才能赢得尽量多的选票,如果只考虑富人,他肯定要输掉竞选。正因为有人的社会财富多一些,有人少一些,所以更加需要民主制度,使政治权利脱离金钱的不平等,而实现政治权利平等。民主制度正是为了防止一小部分人控制政治资源而设计的,让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政治权利。黑金政治一般出现在刚实行民主政治的社会,因为人们一时间还不清楚怎样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当人们习惯行使自己的权利时,黑金政治也就失去存在的空间了,因为人民会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是让有钱人为所欲为。中国如果某一天实现民主,一样会出现黑金政治,因为让对立的各方互相克制的机制还未成形,个人反对黑暗感到无力时,就会结成组织,组织就有力量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样就克制对其他各方为所欲为的空间,自由正是保障各方维护自己利益的机制,通过各方的互相克制,使到任何人都无法无限扩大自己的利益,因为他的利益扩大的抵触他人利益的边界时,就会遇到有力的反弹。抗争,是自由社会赋予的和保障的权利。所以黑金政治在民主和自由的社会中是不会长久存在的,当人民习惯先例权利维护自己时,黑金政治就不复存在。当然,行贿受贿将存在一切依赖公共权利的社会,当无政府社会到来前,人类是无法完全根绝的行贿受贿的,但可以设法将它减到最少程度和限制它的破坏程度。公共权利存在一天,受贿就不会灭绝,公共权利大一分,受贿就多一分,两者成正比。自由主义一向以限制政府权利为要务,政府只应该在必要的领域发挥作用,其作地方人民不需要它。所以政府只应该在如下四个方面具有权利,一是维护领土安全,即组建和指挥国防军队。二是维护社会治安,即组建司法机构打击犯罪。三是在微利又关乎国民生活的领域提供服务,比如提供教育和某些科研项目等等,四是提供人民的生活保障,比如贫穷救济医疗救济等。政府使用纳税人的钱,就应该只做这四件事,其他事它最好完全不做或尽量不做。至于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由公民来规定和监督。所以人民可以做的事,大大地多于政府可以做的事,这样对公共权利瘦身,就自然减少了行贿受贿的发生。黑金对政治也就失去兴趣了。





作者:死了就埋 回复日期:2002-10-25 7:55:20

  以前台湾的议会经常打架,现在很少了,西方国家更难得一见。为什么呢,因为政府权力过大时,比如民主前的台湾,人民将权力视为空气般重要,所以逢权必争,不争的后果可能很惨重,因此争到大打出手也就不足为怪了。随着个人自由权利的推行,政府权力越来越少,这些权力就没有人去争了,争也很从容,因为即使争不到,也不会有什么不大不了的后果,个人权利不会有一点的受损,所以尽自己最大努力去辩论去争取认同就算了,不至于大打出手。现在只有犯罪分子,为了获得犯罪空间才去打打杀杀或买凶杀人。所以我觉得,最严格地反对暴力是最为紧要的事,因为任何人都会坚持自己的意图,除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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