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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谌容女士如遭恐怖袭击,责任在李洪宽而不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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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谌容女士如遭恐怖袭击,责任在李洪宽而不在我   
马悲鸣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文章标题: 谌容女士如遭恐怖袭击,责任在李洪宽而不在我 (499 reads)      时间: 2002-10-25 周五, 上午4:23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谌容女士如遭恐怖袭击,责任在李洪宽而不在我



马悲鸣



【请好事者将此信转给国内谌容女士。多谢了。——马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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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朝阳区金台路《人民日报》社



请转谌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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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容女士∶



数年前互联网上曾有一篇「揭露」您与您的爱人是八九年「四二六社论」的起草人。因为互联网上可以任意胡说,此事不知确否。



最近我在网上与人论战时谈到「六四」的首发其难者王丹赞同东汉末年的王允杀害大文学家蔡邕,理由是“姑息宽容只能混淆是非。毕竟,宽容也不是无限的”。有网友要我出示王丹此话“白纸黑字”的证据。



于是我就写了篇文章上网,标题是《王丹赞成杀知识分子》。王允当年杀蔡邕的理由是为了阻止蔡邕效法后世文天祥在《正气歌》里所赞颂的∶“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和防止蔡邕象司马迁记录汉武帝劣迹那样记录汉末的历史才将其杀害。这是一切专制主义者杀害知识分子常用的理由。齐相国崔杼弑君之后连杀真实记录史实的太史一家三兄弟,与王允杀蔡邕的理由一模一样。



我在文章中指出,王丹赞成王允杀害蔡邕的逻辑用到现实中来,则当年职守所在下令戒严的国家总理李鹏就是王丹心目中的董卓,而《四二六社论》的撰稿人就是王丹赞成杀害的蔡邕。假如(!)《四二六社论》真的出自您与您的夫君之手,则您就是当今之蔡邕。



我的文章一经贴出,立刻引起争议。有人公开支持王丹,声称∶“…他(王丹)当共和国的检察官,依靠证据(如果有的话)起诉谌容协助侵害人权。 如果法律确定真有此事的话,该定罪的定罪,该处死的处死,有什么不可以吗? 当初东德倒台后,那些助纣为虐的秘密警察和政府官员,的确是有许多被起诉的。 难道这有什么不可以吗? …”



台独分子洪哲胜跳出来支持王丹,声称∶“如果王丹当政,为「六四」平反,依法提出涉讼,要求给李鹏判处死刑,有何不可?如果《「四二六」社论》确实是谌容同她先生写的,依法给他们提出诉讼又有什么不可?”



海外有个电子刊物《小参考》居然在盗版我这篇文章的同时把我文章的标题改成「人民日报“四二六社论”的写手谌容女士也该死吗?」。



我看过您的作品《人到中年》和《喜剧明星》。您是写文章的人,大概也知道,一篇文章的标题在读者心目中留下的印象占到全部文章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如今《四二六社论》在人们心目中留下的印象只剩下「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一句了。《四二六社论》的标题在读者心目中最后留下的印象占了全部社论的百分之百。



我写《王丹赞成杀知识分子》这篇文章的标题是结论,内容是证明过程。读者最后能留下的印象就是这个结论。可是现在《小参考》不但盗我的版,而且擅自把标题改为《人民日报「四二六社论」的写手谌容女士也该死吗?》。这样一来势必给读者留下一个提示,考虑是否应该处死您的印象。这与我文章的初衷正好一百八十度相抵触。



「六四」十周年时我在哈佛大学东亚系大阶梯教师里亲眼看到王丹恶狠狠地与戴晴辩论的场面。他声称∶“我们提出了七个条件。后来一让再让,让到只有两个条件。一个是修改《「四二六」社论》,另一个是直接对话。可政府就是不答应我们。所以我们当然不能撤了。”足见其衔恨《四二六社论》之深。



“私占公共场地,非法割据”的自称“天安门一代”的六四分子由于遭到武装驱逐而志不得伸。从王丹的言行中表露出来的积压在他们胸中的恶气,在经历过多年的压抑之后,最近得到国际恐怖主义袭击的示范,有可能以走极端的形式来寻找发泄口。当年循宪发布戒严令的国家总理李鹏和《四二六社论》的起草人当是他们的第一和第二目标。



由于当年的国家总理李鹏现在仍有充分的保卫人员环护。如此一来,《四二六社论》的起草人便会成为自称“天安门一代”的真正首选目标。



有人在网上「揭露」您是《四二六社论》的起草人。是否事实,并未确认。现经《小参考》在盗版和擅自修改我文章的标题,并利用电子邮件,满世界发送,使得国内那些能读到该期《小参考》的“天安门一代”极端分子很容易地就把您当成应该对《四二六社论》负责的人。一旦他们采取报复行动,您势必首当其冲。



我在这里郑重声明,如果我的文章给读者造成这种印象,并最终导致您的安全受到威胁,责任不在我,而在把我文章的标题从《王丹赞成杀知识分子》擅自改为《人民日报「四二六社论」的写手谌容女士也该死吗?》的《小参考》主办者李洪宽。



顺便说一句。《小参考》上刊登的所有文章都是主编李洪宽从各处网站盗来的。因为害怕遭到作者起诉盗版,这个刊物的联络地址从来都不公开。李洪宽在《小参考》上刊登的答记者问里声明,他所办的《小参考》放弃一切版权,所以他就有权随意盗取别人的版权,并擅自修改他人文章的标题和内容语句。



鲁迅当年曾对李洪宽这种人有过精到的评价∶“…就象偷汉老婆的丈夫,恨不得天下男人都是王八,都和他一样,他才高兴呢。”



李洪宽盗我文章已经好多年了。我多次在网上张贴的抗议都无作用。《小参考》一如既往地盗我的文章,篡改我文章的标题语句。面对这样的流氓无赖我没有其他办法,只有在这里声明,如果因为我的文章导致他人,比如您的安全受到威胁,责任全在《小参考》的负责人,笔名“智叟”者李洪宽,而不在我。



顺致 大安!



马悲鸣 顿首再拜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四日于美国



【附录】~~~~~~~~~~~~~~~~~~~~~

【正文的引出】



马悲鸣∶《陈寅恪为什么没去台湾?》 10/8/2002 7:23:37 AM (从略)



跟帖一,樊弓∶《几个小问题》 10/8/2002 10:16 [Click:148] (摘录)



老马和老林的策马入林写得极有意思。关于陈寅恪文,有两三个小问题,绝不是想抬杠。



三是老马说王丹“声称蔡邕该杀”,是不是白纸黑字地“声称”过?如果是,老马能不能引述详细点?



跟帖二,马悲鸣∶《王丹赞同王允杀蔡邕是白纸黑字》。 10/8/2002 10:58 (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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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王丹赞成杀知识分子



马悲鸣



我手里有一本台湾「庄严出版社」“民国七十二年一月”第六版的《中国文学家故事》。作者郑惠文。书后附有“西谛”整理的文学大事年表,从周灵王二十一年庚戊(公元前五五一年)孔夫子生,至公元一九二四年林琴南卒。



“西谛”是郑振铎笔名。郑留在大陆未去台湾,故台湾出版的有关他的文字没用真名。此书作者恰巧也姓郑,不知是否郑振铎亲属。



这本书所列文学家第一个是楚国屈原,第二名是西汉司马相如,第三便是「碑铭高手——蔡邕」。其间居然没有汉赋名家扬雄。第四名是蔡邕的女儿蔡文姬∶「《悲愤诗》——蔡琰」。然后是“才高八斗”的曹植。



现将有关王允杀蔡邕的故事照录如下∶



「灵帝死了,董卓为司空,权力很大。听到他(蔡邕)的名声,派人来请他,但他托病未去。董卓大怒,骂道∶“我有权力杀人,蔡邕有那么大的胆敢不来吗?”



于是又命令州郡诸官,举他去京。他不得已,只得赴京,受封为祭酒,甚为董卓所敬重,不久升为尚书。



献帝初平元年,拜他为左中郎将,跟从献帝迁都长安,进封为高阳乡侯。可说是荣贵极了。他因董卓如此厚待,所以也颇想辅佐董卓。但董卓任性骄横,目无天子,任他怎样劝告总不听。他于是想遁逃,但又不可得。



不久,董卓被诛,他适在司徒王允地方,一听到这个消息,稍微动了声色。叹一口气。王允以为他是董卓爪牙,便声色俱厉的道∶“董卓是国家的大贼,几乎倾覆汉室。你为王臣,应该视之如仇,现在竟以他待你好,忘了大节,以天诛有罪,反相伤痛,岂不是同为逆贼?”



于是王允当即将他交付廷尉,按助逆治罪。他请求刺首断足,以便续成前所著的汉史;王允不答应。



太尉马日禅(读密基),也代他请求,说他既有才学,又尽忠孝,不可杀他,绝天下人之所望。王允也不答应。反说汉武帝就是因为未杀司马迁,所以才让他写出谤书(指《史记》)。于是他(蔡邕)遂死于狱中,年六十一岁。一时士大夫闻知,无不为他流泪。陈留郡一带都画了他的象纪念他。后来王允也悔悟过来,但已来不及了。



他以碑铭文章写得好,谨严典雅,为后世所宗,称为空前绝后的碑铭圣手。著作有《蔡中郎集》十卷。」(第十四页)



该书作者对儒家王允还算回护,只说蔡邕死于狱中,还加了一句王允后悔的话。《三国演义》可就不客气了∶



「正饮宴间,忽人报曰:“董卓暴尸于市,忽有一人伏其尸而大哭。”允怒曰:“董卓伏诛,士民莫不称贺;此何人,独敢哭耶!”遂唤武士:“与吾擒来!”



须臾擒至。众官见之,无不惊骇:原来那人不是别人,乃侍中蔡邕也。允叱曰:“董卓逆贼,今日伏诛,国之大幸。汝为汉臣,乃不为国庆,反为贼哭,何也?”



邕伏罪曰:“邕虽不才,亦知大义,岂肯背国而向卓?只因一时知遇之感,不觉为之一哭,自知罪大。愿公见原:倘得黥首刖足,使继成汉史,以赎其辜,邕之幸也。”



众官惜邕之才,皆力救之。太傅马日禅亦密谓允曰:“伯喈旷世逸才,若使续成汉史,诚为盛事。且其孝行素著,若遽杀之,恐失人望。”



允曰:“昔孝武不杀司马迁,后使作史,遂致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运衰微,朝政错乱,不可令佞臣执笔于幼主左右,使吾等蒙其讪议也。”



日禅无言而退,私谓众官曰:“王允其无后乎!善人,国之纪也;制作,国之典也。灭纪废典,岂能久乎?”



当下王允不听马日禅之言,命将蔡邕下狱中缢死。一时士大夫闻者,尽为流涕。后人论蔡邕之哭董卓,固自不是;允之杀之,亦为已甚。有诗叹曰:



    董卓专权肆不仁,侍中何自竟亡身?

    当时诸葛隆中卧,安肯轻身事乱臣。」



(见诸《三国演义》第九回∶除暴凶吕布助司徒,犯长安李倔听贾诩)。



罗贯中直指蔡邕就是被王允亲自下令缢死的。王允也绝无后悔之意。



我读《三国演义》就对王允的做法很反感。要说拍董卓马屁,蔡邕不过写些歌颂文章而已,王允却是把自己最心爱的侍女貂婵都献上了。王允溜须溜到董卓的床上。蔡邕尚未如此下作。可是一旦王允杀了董卓,就连蔡邕哭一声都不许,竟然将其杀害。



如今王丹、郑义等大拍共产党马屁的前校团委委员和积极入党的共产党干部和王允一样。原来肉麻地拍共产党马屁,而我这等人是连团都不屑入的。忽然一日这些人反起共来,就连我说一句共产党的好话都不行。



王丹不但名字与王允只有一字之差,而且在史学史家因为蔡邕没有续成汉史而扼腕两千年后的如今,还著文赞同王允的杀蔡邕之举。



我手里有一本1999年6月号的《中国时代》(全球版第24期,美国版第40期,五十年有限公司出版)。其总编辑为赵亚烈,总主笔为高新,主笔为高伐林等。该期杂志第68页即为拙作《中国的靖国神社在哪里?》。第71页开始为王丹的《铁窗中的梦游者》。开篇是王丹自诩的“名句”∶「牢狱剥夺的是外在的自由,可是它无法限制人的精神自由。」



什么是王丹的精神自由呢?



该文在第79页处写道∶“李慎之的回忆中提到毛主席在八届二中全会上已发出「反右」警告,是过去未披露的重要线索,很有价值。李新谈范文澜的文章也很有意思。范与吕振羽、郭沫若、侯外庐几人在中国史学界自成一派,是知识分子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金性尧的《伸脚录》论蔡邕一文为蔡邕晚年屈节依附董卓鸣冤,批评王允坚持处死蔡邕的做法。对此我不以为然。董卓擅权,朝中大臣及在野名士极少有附奉的,这正是士大夫所立于世之本。蔡邕不仅明大体却昧良心,而且还上表歌颂董卓,影响极坏。姑息宽容只能混淆是非。毕竟,宽容也不是无限的。(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七日)”。(此文病句甚多,非我馈入时手误)



王丹所言朝中大臣极少有附奉的,可偏有一名大臣附奉最甚,便是献上了自己爱姬貂婵的王允。



如果忽然一日王丹当了权,为「六四」平了反,那么所杀的董太师就是职守所在下令戒严的前国家总理李鹏。谁是蔡邕呢?自然是《「四二六」社论》的起草人。据说就是《人民日报》著名写手谌容女士。



谌容是《人到中年》的作者。据说她与也是《人民日报》写手的夫君合草的《「四二六」社论》。如今夫君已经去世,自然这缢死的白绫只能缠到谌容女士的脖子上了。



1999年「六四」十周年期间,我在哈佛大学东亚系阶梯大教室里听戴晴和王丹辩论「六四」。戴晴质问王丹,为什么不撤?



王丹“理直气壮”地声称∶“我们提出了七个条件。后来一让再让,让到只有两个条件。一个是修改《「四二六」社论》,另一个是直接对话。可政府就是不答应我们。所以我们当然不能撤了。”



「对话」有电视录像和第二天的《人民日报》报导为证,政府满足了学生要求,已经对话了,王丹自己就在现场。可过了十年之后,他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瞪着眼说瞎话,愣是不认帐。而《人民日报》难道就有没有发表社论的权力?法律依据何在?已经发表的社论如何修改?



由此可见,王丹对《「四二六」社论》的恨之入骨。它日若当权,必先杀《「四二六」社论》的起草人以解恨。到时候王丹会说∶“谌容不仅明大体却昧良心,而且还上表起草《「四二六」社论》,影响极坏。姑息宽容只能混淆是非。毕竟,宽容也不是无限的。”



谌容是喜剧演员梁天的母亲。若是她被王丹所杀,其女梁欢可就是蔡文姬了。梁欢的文笔也不错,是《我爱我家》的副文学师。我劝梁欢女士现在就写好《悲愤诗》和《胡笳第十九拍》,以备将来之用吧。



如果王丹没能杀得了谌容女士,那是被我这篇文章给逼住了不好下手。若是杀了,就证明区区在下又不幸而言中。



它日若果如此,我必会效鄙祖先太傅马日禅所为,轻骑驰赴刑场,请求王丹刀下留人∶“谌容女士旷世逸才,若使续成《人到老年》,诚为盛事。且其孝行素著,若遽杀之,恐失人望。”



王丹必言:“昔孝武不杀司马迁,后使作史,遂致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运衰微,朝政错乱,不可令佞臣执笔于幼主左右,使吾等蒙其讪议也。”



马悲鸣无言而退,私谓众网友曰:“王丹其无后乎!善人,国之纪也;制作,国之典也。灭纪废典,岂能久乎?”



当下王丹不听马悲鸣之言,命将谌容下狱中缢死。一时士大夫闻者,尽为流涕。后人论谌容之起草《「四二六」社论》,固有不是;王丹杀之,亦为已甚。有诗叹曰:



    李鹏专权似不仁,谌容何自竟亡身?

    当时悲鸣海外游,安肯轻身事乱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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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于《「四二六」社论》由谌容夫妇起草,见诸报导。惜夫未能留档。如若不是谌容女士起草,必另有一《人民日报》写手遭王丹的三尺白练绕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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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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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一,NOEQ∶《就算要杀,有何不可?》10/8/2002 15:00



王丹要杀谌容有两个可能:



1。他当皇帝。(国家主席都不行)对任何人皆有生杀大权。“命将谌容下狱中缢死”云云,便能成立。



2。他当共和国的检察官,依靠证据(如果有的话)起诉谌容协助侵害人权。如果法律确定真有此事的话,该定罪的定罪,该处死的处死,有什么不可以吗?当初东德倒台后,那些助纣为虐的秘密警察和政府官员,的确是有许多被起诉的。难道这有什么不可以吗?你要怕死,就不要助纣为虐嘛。



3。“想”杀人的人多了,我都还恨不得把某些人给杀了呢。这能证明什么呢?有那个人敢说他没在心里想过要杀人的?



4。你指出王丹“想”杀人,是不是想说王丹跟共产党是一样“坏”呢?我看,要证明这一点太容易了。不必费这么大的劲。



你看:天下的“好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耶酥。除此以外,大家都是坏人。王丹是人,共产党也是人,既然人人都是坏人,那么王丹也共产党一样也都是坏人无疑。



证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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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二,北京小左∶“《四二六社论》作者是谌容吗?我记得,说是胡启立指导人民日报的两个副主编起草的。很多话是邓、陈的原话。中共一贯这样,社论是给社会大众看得,所以把党内文件或领导讲话演绎成大块文章。这两个主编64后都因为不被信任而调离。”10/8/2002 11:24



跟帖三,北京小左∶“马见识不如贾府老太太,而且胡乱类比,够得上造谣和诽谤的”10/8/2002 15:35



跟帖四,加人∶“为了民运,王丹从死人堆里爬出来。流亡海外,共产党的帮凶,还不放过他。通过打击他而打击海外民运。”10/8/2002 19:17



跟帖五,manana∶“老马说得好!不要以为只有中共恨王丹,讨厌他的人有很多。我就不明白,一个王丹都说不得(据说他被安全部抓的时候,立马尿了。何言“死人堆里爬出来”?),这是什么世道?!如果真说不得,那么民运就堕落得不能再堕落了。我佩服老马的勇气,是个真正的战士!”10/8/2002 20:37



跟帖六,雪浪横江∶“马娜娜小姐,王丹当然批评得,但你们家老马上纲上线到“赞成杀知识分子”,这是把人往死里整啊!”10/8/2002 21:19



跟帖七,魏碑∶“我看王丹得了道也不会杀任何人,但杀你老马的心倒是有的。老马诋毁心切,胡搅蛮缠,走火入魔,绞尽脑汁。赞成杀蔡和要杀谌风马牛不相及,相差十万八千里。就算两事可以勉强类比,傻子也知道两千年之时代不同吧?!”10/9/200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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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樊弓大教授细凭拙作《王丹赞成杀知识分子》



马悲鸣



樊教授读罢拙作《陈寅恪为什么没去台湾》后提出三个问题。其中第三个问道∶“老马说王丹‘声称蔡邕该杀’,是不是白纸黑字地‘声称’过?如果是,老马能不能引述详细点?



现在我已经细列王丹该文白纸黑字的出处,撰成一文曰《王丹赞成杀知识分子》。却未见教授评论。



不知樊教授以为在下此文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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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八,徐仰药∶“老马说的在理,标题有点刺眼,不过内容还是不错的。” 10/9/2002 08:44



跟帖九,樊弓∶《老马嬴我一局》 10/9/2002 09:30



我问老马要白纸黑字,老马还真抓住了王丹一条小辫子。认输!认输!既然马老兄一定要评论,我想有几点。



其一,老马你从某人恨谁,就断定某人必杀谁,恐怕说服力有限。结论太夸大,连扫荡派都多半不能认同。老马的证据,充其量说明王丹痛恨马屁文人,不适合当皇帝。因此,更说明我等应支持民运,反对专制。只有专制极权之下,才有滥杀文人之虞,是不是?



其二,我尚不知王丹是在什么样的上下文说那段话。如果孤立地看那段言论,我认为王丹的看法是不合适的。拍马屁也是言论自由。因此,老马的批判不是没有道理。



其三,不可以一言否定一个人。民运人士中,我对王丹印象颇佳。不认为他是不能宽容批评的人。这个看法并没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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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铁窗中的梦游者



王丹



一、用「场」的概念研究知识分子(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二、六九式一代崭露头角(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王丹此段居然把王小波也算成69式,而其实他是老三届的初68】



三、过去文化沙漠成为新文化基地(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四、文化转型中三个先锋(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五日)

五、知识分子应多自责少责问(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六、权力是一种关系(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七、圣洁往往与凶暴并存(以下按自然段首句)

1.我现在要力争拓宽知识面…

2.十月份还回去的书中还有几本没有谈到体会…

3.我设想「五七年反右」研究可分八个部分…



4.十一月还回书刊二十本。…《百年潮》还回三本。第三期中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一文的作者沈宝祥是八十年代初理论务虚会时期的人,好久未见他的文章了。这篇文章内容是炒冷饭,但如百年老汤,滋味香醇。本期重头文章是关于胡乔木、周扬二人的回忆,此二人确有研究价值,尤其是思想变化过程。作为知识分子从政,角色对内心世界的影响也耐人寻味。第五期中《万里访谈录》含金量很高。李慎之的回忆中提到毛主席在八届二中全会上已发出「反右」警告,是过去未披露的重要线索,很有价值。李新谈范文澜的文章也很有意思。范与吕振羽、郭沫若、侯外庐几人在中国史学界自成一派,是知识分子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金性尧的《伸脚录》论蔡邕一文为蔡邕晚年屈节依附董卓鸣冤,批评王允坚持处死

蔡邕的做法。对此我不以为然。董卓擅权,朝中大臣及在野名士极少有附奉的,这正是士大夫所立于世之本。蔡邕不仅明大体却昧良心,而且还上表歌颂董卓,影响极坏。姑息宽容只能混淆是非。毕竟,宽容也不是无限的。(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八、幻灭∶几代文人共同精神历程(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九、「诈」也是一种传统文化(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十、五四以来的目标∶自由主义(一九九八年二月十六日)

十一、「社会守夜者」的角色意识(一九九八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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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台独分子的论战】



马悲鸣《王丹赞成杀知识分子》一文的逻辑小析



洪哲胜



很忙,很忙。但是看到马悲鸣的这篇文章居然还有人叫好、呼应,觉得有需要印证一下他在这篇文章的罗织。



〖马悲鸣〗∶如今王丹、郑义等大拍共产党马屁的浅团委委员和积极入党的共产党干部和王允一样。原来肉麻地拍共产党马屁,而我这等人是连团都不屑入的。忽然一日这些人反起共来,就连我说一句共产党的好话都不允许。



〖洪哲胜〗∶王丹、郑义几时、何处、如何“不允许”你“说一句共产党的好话。请拿出证据来。



〖马悲鸣〗∶王丹不但名字与王允只有一字之差,而且在史学史家因为蔡邕没有续成汉史而扼腕两千年后的如今,还著文赞同王允的杀蔡邕之举。



〖洪哲胜〗∶请问,王丹“名字与王允只有一字之差”与他“著文赞同王允的杀蔡邕之举”何关?你这个“不但……而且”是什么意思?



古时的革命年代没有法律。即使在有法律的年代,很多犯罪的人可能是很伟大的物理学家或文学大家,因此,他们即使依法被杀,经常也是非常令人感到遗憾的。除了彻底取消死刑,总不能在法律条文中加上什么“替专制者美言欺骗老百姓客观上给专制延命者如果是文学大家得以免刑”之类的但书吧!



事实上,王丹不是“赞同王允的杀蔡邕之举”,而是反对金性尧对于“王允坚持处死蔡邕的做法”的批评。(参见马悲鸣自己的引文。)金性尧提出理由反对王允,王丹不认同金性尧的理由。没有读过金性尧的文章,无法知道他的具体理由。除非王丹是无的放矢,我同意王丹的说法。难道仅仅由于蔡邕是个著名的文学、史学大家,就可以让他“不仅(不)明大体却昧良心,而且还上表歌颂董卓,影响极坏。”而免于处罚吗?



〖马悲鸣〗∶王丹所言朝中大臣极少有附奉的,可偏有一名大臣附奉最甚,便是献上了自己爱姬貂蝉的王允。



〖洪哲胜〗∶一个是昧着良心的附奉,另一个是另有图谋、追求正义的“附奉”,马悲鸣把两者等同是一种歪曲。



〖马悲鸣〗∶如果忽然一日王丹当了权,为“六四”平了反,那么所杀的董太师就是职守所在下令戒严的前国家总理李鹏。谁是蔡邕呢?自然是《“四二六”社论》的起草人,《人民日报》著名写手谌容女士。



谌容是《人到中年》的作者。她与也是《人民日报》写手的夫君合草的《“四二六”社论》。如今夫君已经去世,自然这缢死的白绫只能缠到谌容女士的脖子上了。



〖洪哲胜〗∶如果王丹当政,为“6.4”平反,依法提出涉讼,要求给李鹏判处死刑,有何不可?如果《“四二六”社论》确实是谌容同她先生写的,依法给他们提出诉讼又有什么不可?白绫最后是否“缠到谌容女士的脖子上”,由法官依法定夺又有什么不可?如果两人确实有罪,难道仅仅因为他是文学大家、她写了《人到中年》就另眼相看、放他们一马吗?



〖马悲鸣〗∶王丹“理直气壮”地声称∶“我们提出了七个条件。后来一让再让,让到只有两个条件。一个是修改《“四二六”社论》,另一个是直接对话。可政府就是不答应我们。所以我们当然不能撤了。”



“对话”有电视录像和第二天的《人民日报》报导为证,政府满足了学生要求,已经对话了,王丹自己就在现场。可过了十年之后,他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瞪着眼说瞎话,愣是不认帐。而《人民日报》难道就有没有发表社论的权力?法律依据何在?已经发表的社论如何修改?



〖洪哲胜〗∶学生要求“对话+改社论”,政府只“对话”、不改“社论”,依逻辑而言,王丹的话没错:“政府就是不答应我们”。马悲鸣把王丹的这句话曲解为王丹否认政府有与学生“对话”,如果不是逻辑不同,就是刻意栽赃!



至于改社论的要求问题,王丹并没有认为“《人民日报》没有发表社论的权力”,马悲鸣的质问——“《人民日报》难道就有没有发表社论的权力?法律根据何在?”——,如果不是问得无知,就是故意要让读者误以为王丹的要求无理。



马悲鸣质问:“已经发表的社论如何修改?”这个问题问得奇怪:为什么一个文件即经发表就无法修改。必要时,报社连已经发表的社论都可以“收回”,发个“更正声明”、甚至再刊更正后的社论,都是举手之劳,只看报社愿意、不愿意而已!



〖马悲鸣〗∶由此可见,王丹对《“四二六”社论》的恨之入骨。它日若当权,必先杀《“四二六”社论》的起草人以解恨。



〖洪哲胜〗∶这也算得是一个论证吗?王丹要求改社论,为什么就能推演出他若当权“必先杀《“四二六”社论》的起草人以解恨”呢?为什么还有人会给马悲鸣这样的论证鼓掌呢?



〖马悲鸣〗∶谌容是喜剧演员梁天的母亲。若是她被王丹所杀,其女梁欢可就是蔡文姬了。梁欢的文笔也不错,是《我爱我家》的副文学师。我劝梁欢女士现在就写好《悲愤诗》和《胡笳第十九拍》,以备将来之用吧。



如果王丹没能杀得了谌容女士,那是被我这篇文章给逼住了不好下手。若是杀了,就证明区区在下又不幸而言中。



它日若果如此,我必会效鄙祖先太尉马日禅所为,轻骑驰赴刑场,请求王丹刀下留人∶“谌容女士旷世逸才,若使续成《人到老年》,诚为盛事。且其孝行素著,若遽杀之,恐失人望。”



王丹必言:“昔孝武不杀司马迁,后使作史,遂致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运衰微,朝政错乱,不可令佞臣执笔于幼主左右,使吾等蒙其讪议也。”马悲鸣无言而退,私谓众网友曰:“王丹其无后乎!善人,国之纪也;制作,国之典也。灭纪废典,岂能久乎?”



当下王丹不听马悲鸣之言,命将谌容下狱中缢死。一时士大夫闻者,尽为流涕。后人论谌容之起草《“四二六”社论》,固有不是;王丹杀之,亦为已甚。



〖洪哲胜〗∶马悲鸣用“若是”、“如果”、“若果”引出“王丹必言”确实很容易让不小心的读者以为“王丹以为了”。



〖洪哲胜〗∶我的科学的结论只能是:马悲鸣实在有够卑鄙!



10/9/2002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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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



跟帖八,天一黑∶“黑刚看过,洪批马的,没有一条站的住,黑是不愿意搅和进去,看大家的了” 10/9/2002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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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战一】



台湾独立运动不要干涉中国内政



马悲鸣



没有比你强占住中国传世两千年的国宝,黄金储备与原属中国福建省的岛屿再言独立更卑鄙,更混帐的逻辑了。



洪哲胜用他这种歪理给王丹辩护正说明王丹已经和台湾独立运动站在一起了。



「二二八」你们杀了多少外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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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十,洪哲胜∶“王,顾左右而言他矣。王丹有没有与台独站在一起与他有没有赞成杀知识分子无关也。”10/9/2002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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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战二】



去中国运动的台独分子不要使用中国典故



马悲鸣



“王,故左右而言它”是中国典故。你们台湾独立运动不是正在搞「去中国化」运动吗?你怎么在这里又使用起中国典故来了呢?当心你们发动“「去中国化」运动”的陈李两总统象王允对付蔡邕那样对付你。



1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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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十一,洪哲胜∶“王丹有没有与台独站在一起与‘去中国运动的台独分子要不要

使用中国典故’也无关。”10/10/2002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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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战三】



“修改「四二六社论」”与“直接对话”也无关。



马悲鸣



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要求。否则王丹不会将其强调成两个条件。你把两个加在一起,就是你强词夺理。你的贴子说∶



『〖洪哲胜〗∶学生要求“对话+改社论”,政府只“对话”、不改“社论”,依逻辑而言,王丹的话没错:“政府就是不答应我们”。马悲鸣把王丹的这句话曲解为王丹否认政府有与学生“对话”,如果不是逻辑不同,就是刻意栽赃!』



王丹把七个条件减成两个时,已经在「对话」之后。如果他们不否认那次连你们台湾的外省人李敖都亲自看到的对话,则在他们最后强调的条件中就不应该再有此条,而应该是七条中的另一条,或者干脆只保留有一条“修改四二六社论”。但他们不但在当时立刻否认了对话,而且十年之后王丹仍在大庭广众之下拿出这两条来作为他们拒绝撤退的理由来与戴晴辩论。



从逻辑上讲,王丹就是在瞪着眼说瞎话。对话是连胡平、王军涛都确认看到的,你洪哲胜也无法否认,怎么能说王丹的话没有错呢?



对话之后王丹他们把七条减为两条的要求中,仍保留要求对话和十年后王丹在哈佛的当众说谎,当然是王丹否认有与学生“对话”了。



你们台湾人「去中国化」运动可以去中国的文化,不许再用中国的典故,甚至文字,但这逻辑可是国际通用的,并非中国独有。你们「去中国化」运动怎么去到反指我把王丹曲解成否认与学生对话的刻意栽赃这种程度呢?



你们台湾人最好来个「去人类化」运动才能培养出你这种专讲如此颠倒黑白的歪理的秀才。我们的茉莉花同志居然还把你尊为什么专制的克星。你本人若不是个专制主义者,如何能讲得出如此之歪的歪理?



1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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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8日《小参考》】(摘录)



大参考总第1712期(2002 .10.0Cool专门散播各种受中共查禁的新闻和评论

面向高层内部传阅:推动政治改革突破新闻封锁新技术促进言论自由

VIP Reference (Dacankao) Defends Human Rightsin PRC Since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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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世界日报一口咬定:台湾议题布江会仍将各说各话

  江泽民布什将泛舟湖上,密谈1小时

22.马悲鸣:人民日报“四二六社论”的写手谌容女士也该死吗?

23.当前突破网络封锁上网方法工具及其安全性概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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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四二六社论”的写手谌容女士也该死吗?



  马悲鸣



 按:此马歪才也,纵论古今,自成一家,不在彼马(Marx)之下。-智叟





  王允的做法颇类王丹、郑义等大拍共产党马屁的前校团委委员和积极入党的共产党干部。原来这些人肉麻地拍共产党马屁,而我这等人是连团都不肯入的。忽然一日这些人反起共来,就连我说一句共产党的好话都不允许。(按:此马的歪理是这样的:只要你曾经参加过共产党,不管你后来多么翻悔、多么反共,你绝对没有资格反对我亲共。我再怎么给共产党舔腚,你管不着!实际上,这是一种流氓逻辑。此文却值得一读。-智叟)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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