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回狼和淮夷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回狼和淮夷
所跟贴
几点澄清
--
狼协
- (1684 Byte) 2002-10-08 周二, 上午6:45
(87 reads)
RE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标题:
本来逐渐清楚的事,让你解释复杂了起来
(78 reads)
时间:
2002-10-08 周二, 上午7:23
作者:
RE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所谓的附议必需经过在坛上标明是后来的解释,原先只有7位同意的字样。如果你非说你的解释是”当然”,我没见到这样的当然,而且我在期限前,就通知坛方部分附议者是信件附议的。如果觉得不妥,就应该早通知,以便我可以安排另外形式。如你所说,这种陷人以罪的方式还亏你说的嘴响。为什么坛方不对我在全版的几次问题做出自己的解释,以便事情能够圆满的进行,却要使出这种事后说当然的做法,当然是你们的特权!
至于说超过一分钟就是一分钟,我倒是没有意见,坛方至今没有说出停机多少时间。在不包括斑竹14,BJ的情形下,有效的第七位是ypy,于-10/6/2002 23:14 [Reads:16] (88382).共26小时零17分钟。我在当天下午14时左右就已经对停机补时做出建议,16时就通知坛方在包括通信方式内,我已经有了7位服役者。如果坛方认为不妥,及时指示,我自会行动,不会让自己如此的被动,做法也不同,坛方却没有回答,直到你跳出来。
至于坛方现在也有权随时中止项目,我也可以随时不在此地出现,这些都是清清楚楚事,不用狼再次提出威胁。法官也是这次新建议的事务,我完全可以拒绝。
至于输赢我才是不放在心上。对于斑竹14总是针对我,我虽然有意见,但是也不认为通过这种方式能够使斑竹14对我好些,或不针对我些。对于内坛的事,就不用我多说些废话了,因为怎么描写也是画不出美好来的。
请坛方不要顾忌,请探访坚持自己的法理观念,该坚持什么,就坚持什么,该作什么,作什么。不会作的事,就不要多说的好。
作者:
RE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那就让清者自清,浊者自着吧!“群众的眼睛是贼亮的”
--
狼协
- (16 Byte) 2002-10-08 周二, 上午7:38
(65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90781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