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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给马迷或马“起敬”们 (文字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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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给马迷或马“起敬”们 (文字略有改动)
所跟贴
提上来,给马迷或马“起敬”们 (文字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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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 (1818 Byte) 2002-10-06 周日, 上午9:42
(436 reads)
高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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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旧文:应当与一个显然不能认真地对待任何一个认真问题的人认真地论战吗?!——漫议马悲鸣之一
(85 reads)
时间:
2002-10-07 周一, 上午11:53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应当与一个显然不能认真地对待任何一个认真问题的人认真地论战吗?!——漫议马悲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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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高寒 于 December 16, 2000 21:56:06
应当与一个显然不能认真地对待任何一个认真问题的人进行认真地谈话吗?!——漫议马悲鸣之一
马悲鸣成天在网上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摆出要“一人敌天下”架势,但那是以被攻击者不搭腔为前提;但若有人正言厉色要与之认真论个长短,他就马上现出色厉内荏、银样腊枪头的原形,来个脚踏西瓜皮---开溜。近来他又是明言“并无义务回答所有人的反诘和狙击”;又是暗示不想讨论“社会必然性”,既在不断地攻击众多的不搭腔者,又在向许多反击者高悬免战牌,一副活脱脱的网上混混形象、一副“我是混混我怕谁?”的形象跃然网上。
马悲鸣写了致论敌书,可全部问题就在于他完全不够格作一个论敌。尽管他一天可以提十个问题来开涮,但他却似乎从来就没有打算过要认真地讨论任何一个问题。咋一看来,他很“万精油”,无论哪儿他都可以去踩上一脚,可若同他一较真,其“马”脚立刻就露了出来:不仅常识性纰漏一串接一串让人应接不暇,而且还自打嘴巴几成家常便饭。此英雄唯一让人佩服的是他那张脸皮,真可与城墙倒拐处有一比。当他被驳得哑口无言的时候,他会笑容可掬地来个金蝉脱壳:对不起,此题我已回答过千万遍了,您应当尊重我不回答的权利。
包括本人在内的许多网友所犯的一个相当大的错误就是曾将此“马”还视为一个论敌,还曾与之或打算与之认真地探讨什么问题。因此,我建议众网友不妨认真地思考一下这么一个问题:
应当与一个显然不能认真地对待任何一个认真问题的人进行认真地谈话吗?!
马先生在此犯的是三段论中的“四名词(多名词)”错误,查逻辑学入门即可见其缪。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推理有一定律:在大、小前提和结论中不能出现第四个名词,否则即被称作“四名词错误”。而马的此推论却出现了五个名词,焉能自圆其说?故其后的辩解就只好感性地“扯南山盖北汪”了。
马文文采飞扬,旁征博引,常出惊人之语,是其长处,但论证多属感性发挥,难经逻辑严谨推敲。不过众多驳者大都从义愤填膺出发,故常被马文牵着鼻子走。当然,也有几篇有份量的驳文,让马文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如南峡先生的帖子。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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