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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什么叫容忍异教徒?【附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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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什么叫容忍异教徒?【附录一】   
所跟贴 什么叫容忍异教徒?【附录一】 -- 马悲鸣 - (9654 Byte) 2002-9-17 周二, 上午1:05 (647 reads)
马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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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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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什么叫“容忍异教徒”?【正文】 (335 reads)      时间: 2002-9-17 周二, 上午1:06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什么叫“容忍异教徒”?【正文】



马悲鸣



久不读书,忽见一过期《读书》,载一文曰《为什么要容忍异教徒?》(见96年第7期)。题目颇新颖。细读之,才知味道有异。作者盛洪先生此文专指王小波发表在《读书》95年第11期的《智慧与国学》为不能容忍异教徒。此论颇可质疑。



一般说来,中世纪欧洲天主教占据主导地位,故称信奉其他非天主教正宗者为异教徒。十四世纪时,欧洲曾经有过大杀异教徒的运动。文艺复兴以来,西方逐渐懂得了每个人都有信仰的自由,容忍异教徒才成为现代人文明的标志。可是查王小波的原文,并无盛文批判的那些意思。王小波既没有以天主教正宗自居,鼓励迫害其他宗教徒,也没有如盛文所指称的那样,鼓吹过独裁主义或者计划经济。



盛文以中国的“人皆可以为尧舜”和西方的“所有人都是被上帝同等地创造出来的”相类比,然后得出结论说,“相信不同种族,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人具有同等的权利”。说到同等权利,当然无可厚非。但“人皆可以为尧舜”只是劝人向善的话,并无同等权利的意思。中国的正统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从四德”,“六亲五伦”,“天地君亲师”那一套颇引为自豪的长幼有序,却明明白白地规定着权利上的不同等。中国主流文化没有“同等权利”的概念,只有上尊下卑。



“同等权利”说虽然是西方假上帝创造之名而立,却也并非来自中世纪正宗天主教。而是西方近代自由主义的产物。



盛洪先生在罗列了不同种族,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的人具有同等权利之后,紧接着下一句就引申到“首先要承认他们在智力上是同等的”。这话貌似有理,其实很费解。首先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定义智力上的“同等”?



当市场上进行交换时,如果因为种族、民族、肤色、阶级、宗教、性别、年龄和文化背景上的差异,而造成价格的不同,或者说劳动力市场上的同工不同酬,则我们有可能测量出权利上的不同等来。但智力上的不“同等”又该如何测量?智力不同的劳动者和由此而生产出来的不同技术水平的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永远不会是同等的。



当然盛洪先生要说,他指的是民族文化上的智力同等。这话也有问题。让我们先撇开“文化”两字不谈,单说不同民族智力上的“同等”问题。智力和体能一样,不但不同民族,不同种族之间,就是同一种族,同一民族内部每个成员之间,也并不都是智力体能全都同等的。比如,游泳池里多是“浪里白条”领先,而短跑线上和篮球场上却几乎是清一色的“黑旋风”。盖因黑人骨头重,容易下沉;但体形修长,易于田径篮球。这就是不同种族之间体能上的不“同等”。



从智力上说,左撇子中成功者的比率高于右撇子正常人的比率。我们可以说左撇子一般比较聪明。犹太人曾向这个世界贡献了三个特大人物--耶稣、马克思和爱因斯坦。诺贝尔各种科学奖项里犹太人占的比例极大。雅利安人也占了非常大的比率。他们的获奖人数和人口比例不相称。另一方面,中国获奖人数也和人口比例不相称,但这种不相称却是反着的。至今中国人获得诺贝尔科学奖项的只有五人,四个物理奖和一个化学奖,还都是在美国文化背景之下获得的。而同处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和巴基斯坦也同样有人获得过诺贝尔物理学奖,比例并不比华人低。更何况印度还曾出过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泰戈尔。中国人口占世界四分之一,如果诺贝尔或者其他所有国际奖项获得者里有四分之一是华裔,这才能说明华人智力处于世界平均水平,还未见得高于其他民族。



或许盛洪先生会说,诺贝尔是雅利安人,他是按照西方标准设立的奖项。但我们东方的标准在哪里呢?当然了,眼下中医、中文、国画、书法、京剧、围棋、中国象棋和看风水之类还是华人领先。但哈佛燕京书院举办的中国文化与中国问题讨论会上那一群群操着一口流利京片子的白人专家学者和满世界讲风水课的雅利安教授已经令人震惊。照此下去总有一天,满嘴“好好呀”之类港台嗲话的追星族,也会在这些华裔传统领域里败给洋鬼子。



中国人确曾光荣过。但自从《马可·波罗游记》出版之后,西方是穷追猛赶了六百年。而中国直到一个半世纪之前,还奉行着与《马可·波罗游记》时代基本相同的思维方式和管理体系,没有多大变化。



如果说中国人从生理上讲,平均智力不如人,就好比“黑旋风”和“浪里白条”在短跑线上和游泳池里的不同那样。但这样一来,就无法解释过去的辉煌和几与古希腊多如繁星的思想家相比拟的先秦诸子了。不管是否承认普遍的智力“同等”,至少中国人生理上的智力应该与世界平均水平不相上下。但四大发明之后,最近五百年来,华人所取得的科学技术,甚至文学艺术上的成就却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如果不承认中国人生理上的平均智力低下,就只能承认文化智慧上的欠缺,两者必居其一。也就是说,中国文化,这个人为后天设计的思维体系有毛病,智慧不如人。否则为什么要废帝制、废科举、废八股文?这些都是中国文化赖以长存的根本。若非唐朝科举考做诗,逼得举子们都去练诗,也不会有四万多首的《全唐诗》流传下来。但这同时造成了负面的结果。南北朝时期祖冲之留下来的数学和科学技术文献,唐朝已经没有人能读懂了。不过临死怕被当胡人埋了的唐太宗到底没有降旨“破四旧”。即使没人读得懂祖冲之,也没人蓄意将其毁灭掉。总算让我们今天还知道历史上曾有其人。



盛文提到,《圣经》中以色列人的上帝是一个“嫉妒的上帝”,还说汤因比曾评论说,耶和华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比别的神更排他。其实代表中国正统主流的儒家文化何尝不也是如此。当初百家争鸣中的儒家在孔子死后就凋敝了。那时的诸夏是“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子的“为我”和墨子的“非攻”、“兼爱”倒是既不嫉妒,也不排他。结果被孟亚圣骂做“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并明言“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滕文公下·第九章》)。这就是嫉妒。



汉武帝用董仲舒来“废黟百家,独尊儒术”。这就是排他。何况“子诛少正卯”更是连嫉妒,带排他,直至动粗。儒家文化能在海内独大,尽斥百家,也是靠了“嫉妒”和“排他”这两件法宝。



同样是嫉妒,同样是排他,为什么东西方文化所取得的现代文明成就竟然是如此悬殊呢?这只能说是不同文化里所包含的智慧不同,或者说两者的求知信念不同。



汉之“废黟百家、独尊儒术”。唐之“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的科举。这两项文化政策是保证帝制历久不衰的法宝。自然便有“汉唐盛世”兼“脏唐臭汉”。单独来讲,科举总比保举来得公平有效。儒术也是百家中之一家。但把两者结合起来,就造成了王小波说的那种“春秋以后到近代,再没有中国人敢说学习是快乐的了。一切智力的活动都是如此,谁要说动脑子有乐趣,最轻的罪名也是不严肃”。头悬梁,锥刺骨,只差坐老虎凳了。中国的科举也只考《四书五经》,从来没考过《道德经》、《南华经》和《墨经》。



当然春秋以后还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式的乐趣,但那乐趣是在读书之后赚来的“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而非学习本身。这种乐趣也和罗素说的西方智慧不同,绝非“不计成败利钝地追求客观真理”。



同等权利是人为规定的,但先天遗传加后天努力得来的智力上和体能上的“同等”却无法人为规定。以数学家兼哲学家的职业身分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罗素被一个半文盲的美国老妇起诉,丢了在美国大学客座教授的教席。这只能说罗素和起诉他的老妇有同等的权利,并不能说明两者有同等的智力。希特勒以日耳曼人智力上的与众不同,来作为对其他民族权利上不同等的依据,以至于干脆消灭掉其他民族。这只能说是希特勒纳粹主义的不讲道理。反过来说,人为规定的权利上的同等,亦不能作为智力上也同等的依据。若果如此,还何苦要不管三七二十一,非把自己往聪明里弄?追求聪明,这本身就是在追求智慧上的不平等。



不同品种的文化包含的信息并不全同,确有思想深度,艺术层次和智慧高低上的差别。否则中国当年何以别夷夏,何以指蛮夷为化外之地?但各种文化之间没有权利上的差等。每个人都有权选择介绍和比较他所欣赏的本族的或异族的文化。



罗素和起诉他的老妇之间确实存在着智力上差异,但如果聪明的罗素虐待不聪明的老妇,或者不聪明的老妇虐待聪明的罗素,两者应该服同样的刑期。这便是权利上的同等。如果罗素因其聪明,就天生有权虐待不聪明的老妇而不受司法追究,甚至还能立功受奖的话,才是纳粹。而如果不聪明的老妇以“读书越多越反动”为由来虐待聪明的罗素而不受司法追究,甚至立功受奖的话,才是红卫兵、造反派,或者政工组。



盛文得出结论说∶“当然,这种爱有时表现为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情绪,如同鲁迅和其他‘五四’先贤们所曾经做过的那样,但我们确实无法从王小波先生的刻毒比喻中看到与爱的这种联系”。查鲁迅《华盖集》有一篇填表式的文章如下。



青年必读书

--应京报副刊的征求--



青年必读书: “从来没有注意过,所以现在说不出。”



附注:

“我看中国书时,总觉得就沉静下去,与实人生离开;读外国书时(但除了印度),往往就与人生接触,想做点事。



中国书中虽有劝人入世的话,也多是僵尸的乐观,外国书即使是颓唐和厌世的,但却是活人的颓唐和厌世。



我以为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国书,多看外国书。



少看中国书,其结果不过不能作文而已,但现在的青年最要紧的是‘行’,不是‘言’,只要是活人,不能作文算什么大不了的事。



(二月十日) ”



连“中国书中虽有劝人入世的话,也多是僵尸的乐观”;那些更多的,并非劝人入世的话怕是连僵尸都不如了。



鲁迅此文一出,立即招致来自警官高等学校咬牙切齿的痛恨之声:“尝听说:卖国贼们,都是留学外国的博士硕士。大概鲁迅先生看了活人的颓唐和厌世的外国书,就于人生接触,想做点……事吗? ”



这“……”是“卖国”两字。鲁迅就此写了一篇「聊答“……”」,说∶“我对你们一流人物,退让得够了”。收入《集外集拾遗》。



鲁迅对中国正统文化的“刻毒比喻”远甚王小波。王小波只比作自己家里的傻大姐,鲁迅却说根本就是街头倒卧的僵尸。更何况鲁迅的“诋毁”还不只这一篇。两人所挨的骂却是大体相同。



盛洪先生或许又要说,他讲的“为什么要容忍异教徒”只是一种比喻,并非指王小波就是中世纪正宗天主教徒。但这比喻也说拧了。一个地区,有一个占主导地位的宗教,凡在同一地区不占主导地位的其他宗教便是异教。信奉异教的便是异教徒。比如在传统基督教地区信奉伊斯兰教,在伊斯兰教地区信奉婆罗门教,在东正教地区信奉犹太教等。这些异教徒在历史上也都受过类似的迫害。



以宗教喻文化,也只有在某种主导文化背景之下遭到排斥的异己文化才能类比做异教徒。那么在中国文化背景之下的中国本土讲述西方智慧如王小波者,才能算异教徒。而非盛洪先生自认的那样,在中国文化背景之下捍卫中国正统者反倒也成了异教徒。



盛洪先生这篇文章本身,倒真是一篇绝不容忍异教徒的杰作。君不见在其大作最后引用孟子的话:“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王小波只不过说,天已生仲尼,万古不长如夜了之后,中国读书人的悠闲自乐和西方知识分子那种智力体操式的智慧不是一回事。既没说中国文化不值一个大钱,也没设计铲除中国文化的具体方案,连他自己也没宣誓放弃母语写作,并且还从异族文化背景之下回归神洲赤县了;甚至进一步辞掉教职,专司国文写作。可盛洪先生仍是难于容忍。连“亡党亡国”这么大的政治历史责任都给开列了出来。



多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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