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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们,你们当初的自信都哪去了?帖子都贴了,还单单差一个名字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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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友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540
经验值: 7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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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票友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斑竹时时刻刻都要表现出他的"法盲本色",居然把宝都压在"陪审团"身上
斑竹不妨去问问那位在法律界工作的朋友:
引入陪审团制度,
是为了加强警方(斑竹)的执法力度,
使得原来删不了的帖子在有了"陪审团"之后变得可以删了?
还是为了减弱警方(斑竹)的执法力度,
使得原来被错删的帖子在有了"陪审团"之后变得不可以再删了?
斑竹对陪审团那么的有自信,把陪审团当成自己的娘家人一样,
这样一相情愿的警察票友还是头回看到.
好,既然斑竹对娘家人这么有自信,票友就将在斑竹最有自信的地方击败你,
票友将向斑竹证明:你的娘家人,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不足以给你自信,
你也不过是个孤家寡人而已.
票友对一个网友能否可以来应征"陪审员"提出一个条件,
票友一共对陪审团有3个条件,先说一个:
你是否可以保证不考虑"个人的规则",而是完全根据票友的当事人的帖子
是否如斑竹所说的理由,真的违背了坛规来做出判断?
满足不了这条要求的,票友谢绝此人入围"陪审团".
要击败一个人很容易,或者说"非常容易",你只要看准他的弱点一枪刺下去就可以了,
可是要彻底击败一个人的话,你就要在他最强,最有自信的地方将他击垮,
让他只要一想起你的名字就忍不住的会浑身发抖,
晚上梦到你就会吓醒,死后做鬼也不敢来找你.
这样才能做到"打一仗,保20年平安."
票友再次要求斑竹把"那位网友的名字"告述票友,
请斑竹先将那个贴子完整地,一字不改地贴上来.
如果斑竹们怕了票友,认为躲在壳里才有安全感的话,
有请斑竹们做3件事:
1.为删除"注名"的那个帖子一事向注名作出道歉.
2.恢复"注名"的那个帖子.
3.将"注名"的那个帖子加入导读一个月的时间.
作者:一票友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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