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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河南南街村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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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河南南街村治调查   
所跟贴 河南南街村治调查 -- Anonymous - (48626 Byte) 2002-8-15 周四, 上午4:47 (12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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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河南南街村治调查》续完 (50 reads)      时间: 2002-8-15 周四, 上午4:48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河南南街村治调查》续完





(2) 报偿:



如果说教育旨在通过对人们进行理想信念、道德规范、法规制度的宣传和教育以形成一种自觉遵从的责任和观念,而报偿则通过一定的利益回报来诱导人们的行为。大体上说,报偿可分为物质的回报和精神的回报两大方面。物质回报主要表现为提供职业、工资、福利及多种形式的物质奖励,精神上的回报则是提供精神上的满足和奖励。在南街村,社区集体经济是村民唯一的就业渠道,社区政策不允许村民从事个体和私营生产,也不允许村民从事其他旨在谋取个人收益的兼职,村民除年终有5-7天的假日之外,没有星期天,没有节假日,并提出“八小时之内拚命干,八小时之外作奉献!”事实上也没有其他兼职的可能。个人的营利活动也被视为思想不健康,“私心重”的表现受到批评甚至批判。因而,村民生活收入的唯一来源是集体分配。



在分配上,南街村实行工资加供给和低工资、高福利的分配办法,工资仅占收入的40%左右,各种福利占60%,不发奖金。在工资发放上同时实行四个倾斜:一是集体与个人相比,向集体倾斜,不断扩大公共积累,增加公益福利,不搞高收入、高分配;二是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比,向脑力劳动倾斜;三是外工与内工相比,向外工倾斜,外工工资比南街村籍工人工资高20-30%;其四是农业工人与企业工人相比,向农业工人倾斜,农业工人比企业工人的工资一般高出30%左右。我们所调查的南街村职工工资收入大多为180元左右,有的月工资仅100—120元,但是,南街村享受大量的公共福利。从1990年开始,村民的主要生活资料实行供给制,由村免费提供水、电、煤气、面粉、食油等14项福利,目前已经发展到20多项;村民住房由村统一分配,大套92平方米,小套74平方米,家用电器、家俱、炊具、制冷、取暖等均由村统一配置;村民还同时享有免费入学、入托、防疫、人身保险、计划生育、文化娱乐等等。总之,免费提供村民个人生活所需的“一切”。正是由于村民收入的唯一来源是集体分配,并以福利为主,使村民之间收入基本均等,差别极小。这也是南街村追求“共同富裕”的表现。



对于南街村实行工资制加供给制的分配办法,王洪彬有自己的看法,在他看来,“工资制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供给制体现共产主义的分配原则”,工资制与供给制的结合“可以让人们享受到社会主义的甜头,又感受到共产主义的美好”;另一方面,“私心是万恶之源”,私心的根源是私有制,要铲除私心,不仅要实现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而且要实行生活资料的公有制。南街实行工资制加供给制,并逐步减少工资分配,扩大供给比例,就是逐步缩减和消灭村民生活水平的差别及生活资料的私人占有,最终让每个南街人富得个人没有一分钱的存款,从而实现共同富裕,消灭私心,建成共产主义小社区。(41)为此,南街村也不搞“物质刺激”,反对分发奖金。按照王洪彬的说法,“在南街奖金越发,人的私心越大;奖金越发,人的觉悟越低;奖金越发,人与人的关系越淡薄;奖金越发,党组织的形象越坏,党群关系越紧张。”(42)因此,虽然村民职工在工作时间之外经常加班加点,或参加社区其他工作,但这一切都是“尽义务,作奉献”,不发一分钱加班费和奖金。各企业生产任务都是指令性任务,必须完成,完不成将受罚,超额完成任务也不奖。



在此,我们也不能不注意到,南街村的“高福利”及“共同富裕”主要享受者是南街村本土村民,他们是社区集体经济产权的拥有者,并因此享有一切福利待遇。事实上,随着南街村的发展,大批外地民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纷纷进入南街企业工作,这些被称之为“外工”的人员目前已逾万人,远远超过南街本村村民,他们并不享受南街村民的福利待遇,主要获取工资收入。1995年10月20日南街村制定了“48号文件”(《关于职工福利待遇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外工”福利待遇,将根据“外工”的工作年限和个人表现给予相应的福利待遇,如参加企业连续工作不满3年者,享受主、副食免费就餐;参加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者,除享受上述规定外,享受免费居住职工公寓(公寓内一切用品由公司统一配备),并享受与南街村民同等医疗福利待遇;参加企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免费配给的住房为两室一厅居室,其子女入托、上学与南街村民子女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参加企业连续工作10年以上者,除上述福利,住房调整为二室一厅一卫生间居室,并享受与南街村民同等待遇;参加企业连续工作20年以上者,还可带一方父母随其生活,其父母与职工享受同等待遇。这些规定表明随着外工工作年限的增加可以逐步享受南街村民的福利待遇,这也意味有些外工将逐步融入南街社区之中。这一规定计划于1996年元月1日生效。1996年4月笔者驻村调查期间,由于职工住房未完工,未能实施,但村干部表示正在加紧落实。其实,即便如此,“外工”与村民在经济及社会政治地位上仍将存在相当的差距,最根本的差别在于南街村民是社区集体经济产权的拥有者,外工则不拥有产权,由此也将造成一系列社会政治差别。



从经济角度上看,提供物质报偿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通过这种物质利益的回报旨在调动干部及村民职工的积极性为主动性,以促进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从管理角度看,物质利益的回报也是诱导村民采取合作和服从的行为,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及政策贯彻能力。其实,社区公共权力在向村民提供职业、收入及福利的同时也获取了相应的控制能力。当村集体对村民提供全面的福利的同时也即获取了对村民全面的控制能力,村民在享受村集体提供的一切的同时也就在生活和行动上形成对村集体全面的依赖。在南街村,丧失职业也等于丧失一切,村集体对村民控制最严厉且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停止村民的工作和福利,从而使村民丧失生存能力。



南街村除向村民提供物质报偿之外,也采取种种精神奖励措施。南街村对社区好人好事经常采取办黑板报、广播宣传以及各种形式的评优奖先进行表彰。在评先表模活动中不仅评出了许多先进集体、优秀党员、模范干部、劳动模范、积极分子,还评选“三八”红旗手、好婆婆、好媳妇、好丈夫、好内助、好夫妻、五好家庭等等。每两月一次的“十星级文明户”初始的功能也是对优秀家庭予以表彰。对一些先进人员主要采取精神奖励的方式,每年组织先进人员到韶山、延安、张家港等地参观,按照他们的说法,这既是一种表彰,也是到革命圣地或先进地区进行学习和受教育。实际上,这种重精神奖励轻物质回报也是南街村突出精神作用,强调“思想领先”、“攻心治人”的体现。



(3) 制裁:



虽然教育方法可以形成人们服从的内在观念,报偿方法可以诱导人采取相应的行为,但这两种方法归根到底取决于人们主动的认可和自愿的接受。然而,现实生活中单纯的教育和报偿都不能完全制导人们的行为。正如一些乡村干部抱怨的,“你说一千,道一万,有的人就是不听!”况且,教育和报偿的方式均受到资源和条件的限制。特别是在当今信息来源多样化的条件下,一个村社区也不可能完全垄断大众传播资源,某种宣传的效能时常受到与之相左的观点的传播的损害。报偿的效能还受制于自身的经济条件及满足社区公众需求的能力。对于村社区公共权力主体来说,所能掌握的物质资源及提供报偿的能力始终是有限的,而社会公众的利益期望却具有无限性。在物质资源紧缺的条件下,权力主体总是希望用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换取人们更多的遵从,而人们却希望自己的行为能获得更大的回报,这一矛盾也决定了单纯依靠报偿不足以维持权力主客体双方长久的满足关系,一旦报偿能力与报偿的期望发生较大的差距,依靠报偿方式维系的权力关系也将破裂。正是因为教育与报偿方式内在的局限性,村社区管理中权力主体不仅运用教育和报偿手段赢得公众积极的遵从,而且采取制裁或以制裁相威胁的方式来迫使人们服从。



南街村以突出思想政治教育且极富特色的作法而闻名全国,其实,南街村对社区严格的管理及对“违规人员”严厉的制裁也是独一无二的。他们一方面通过经常不断的思想教育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通过制订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运用多种强制和半强制的手段督促人们,对违反社区规范的人员给予“重处严惩”,并将此视为思想教育的另一种方式。按照他们的说法:“提高思想觉悟和积极性,有两种有效的办法,一是‘调’(调动积极性)。二是‘压’(给予一定的压力)。教育毕竟不是万能的。”(43)为了改造人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破私立公”,他们强调“一靠政治攻心破私立公。政治攻心就是要做好小社区建设者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尤其要树立建设者的共产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凭务实效应破私立公。……尽一切办法给群众、职工解决衣、食、住、行等方面的问题,并且改善工作环境。生活与工作方面的实际问题解决好了,建设者就更能以事业为重,事业心强了,私心就会相对减少,公心就会随着增加。”“三靠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积极的思想斗争破私立公。”他们认为,“强有力的思想教育,政治攻心固然是破私立公的有效方法,物质变精神固然也是必不可少的调动建设者积极性的手段和措施,但是,只靠这两方面的工作,要想使私心销声匿迹,还是不够的。要想彻底破私立公,还必须有一套带有强制性的措施。在村里要形成一种限制私有制的氛围,使人人以私为臭,见私喊打,‘谈私变色’。如此,‘私’字便没有了它滋生、蔓延的土壤,缺少了它生长所需要的空气,‘私’字在社区里就没有了市场。这就必须设立一套管私、治私的机构,制订一套规章制度,让群众有章可循、有规可依。”(44)南街村时常被人们看成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一方净土”。但与此同时,村内却保存着一支庞大的治安队伍,有专门的安保处和治安室;有130多人的全脱产半军事化的“民兵连”站岗放哨;还有“到处转悠的义务巡逻队”。有的村干部就直言不讳地说“南街是管出来的”。王洪彬也曾说过:“无产阶级专政不仅是立国之本,也是治国之本。我们没有对人采取专政手段,但一直借用无产阶级专政的手段,对个别坏人坏事一直在进行孤立打击。”(45)



在南街村调查期间,我们耳闻目睹了对违规人员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制裁方式。其一是“办学习班”。南街村的“学习班”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为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而办的培训班,其成员由三大班子确定,政工办负责组织实施;一种是在1994年全村整风期间创办的对犯错误或有劣迹人员的学习班。其实,这种学习班早在90年代初就举办过。1990年7月村就开始办“双文明学习班”,将那些“不好好工作的职工、不守法纪、打架闹事、‘喝闲酒’的村民、小错不断的青年”等等全部送进学习班,学习班成员集体吃住,白天劳动,晚上接受思想教育,一月一期,变好了就“毕业”,否则继续学习。在后来的学习班中,停止学习班成员的工资和一切福利。其二是“穿黄褂、扫大街、拉人力车”。这最初是专门为那些“不学好不上进的懒孩子”进行体罚式教育的方式,但后来也适用于有些犯错误的职工。这种方式不仅是进行一定的体罚,更重要的还在于让他“丢脸”,使之在乡亲面前“抬不起头”,“无地自容”。其三是“评最差”与“剁尾巴”。按照南街村的规定,公司各车间每月必须推举一个全优车间,一个最差车间。在评最差单位的同时,村各厂队还要评出自己的最差职工,如果被评为最差职工则扣发工资,停止福利,多次被评最差职工则送进“学习班学习”。一份报道对此曾这样写道:“南街在评最差中定出10∶1的死指标,必须完成,谁上了名单,一罚就是当月的一半工资,找不出来,证明你厂长、主任没有真正抓工作,罚你领导。任何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先进与落后嘛!”“开始遭罚的多是刺头人物。食品厂一个工人曾连续三个月榜上有名,拿了3个月的半工资,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便跑到村委会告厂长的状。王洪彬一言不发听这名工人讲,等他的控诉全说完了,王洪彬平静地说:‘我听你汇报了厂长这么多不是,总括起来,我的看法是,厂长一无经济问题,二无作风问题,三无损害南街利益的问题,你反映的都是你们两个之间你来我往的恩恩怨怨,他是企业厂长,你是企业工人,在企业管理中你必须服从他。你回去吧,这一个月的工资要全部扣完,今后再不许胡告。’”“刺头没有了,谁都兢兢业业干活。他们就连乱吐痰、乱扔烟头、乱翻舌头等小毛病也不放过。后来,农机队队长说,我实在评不出最差职工了,请村里收回处罚指标。答复是,你先评出百分之九十的优秀职工,剩下的就是处罚对象。”(46)这种评最差单位和最差职工的办法也被称之为“剁尾巴”。其四是“十星级文明户”的评定。南街村“十星级文明户”评定是根据村民的思想品德、尊师重教、工作表现、家庭关系、邻里关系、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十个方面的表现和状况逐户进行评定,全部合格户为“十星级文明户”,一项不合格则摘除一颗星。与其他乡村地区实行的“十星级文明户”不同的是,南街村“十星级文明户”的评定不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褒奖,而是直接与村民的福利待遇挂钩。据妇联会主任张小青介绍,“十颗星户享受村供应的一切福利,九颗星则不供应面粉,8颗星不供应面粉和食用油,七颗星除上述项目外,还不供应煤气、煤;六颗星则停止一切福利。”(47)南街村“十星级文明户”原为每月评定一次,1996年改为每两个月评定一次。“十星级文明户”的评定最初旨在对文明户予以表彰。但是,由于“十星级文明户”的评定与村民福利直接挂钩,对达不到一定标准的村民则扣除相应的福利,因而事实上也变成了对一些村民的惩罚措施。从我们的调查来看,不少村民因种种原因被扣除一定的福利,有的村民则因为“思想落后,不服从领导”、“违反生育”、“违犯村规民约”、“工作不能尽职尽责,好人主义严重”、“思想落后、利用职务之便损公肥私”及“缺乏责任心、工作不积极”等原因被停止全家一切福利。(4Cool我们还了解到有两户村民因为违反计划生育超生1胎被停止全家福利20年。其中一户因工作表现较好,在停止福利三四年之后已被恢复供应。虽然如此,这些“超生的子女将不享受南街村民的福利,甚至也不能上南街的户口”。



在南街村所有的惩处措施中,“开除村籍”无疑是最严厉的。1996年3月份,南街村一位于姓和一位张姓村民就受到“开除全家村籍,搬出村民楼”的处罚。于、张二人均是村公司供销员,关于他们被开除村籍的原因村有关文件作了如下解释:“于××,不注重政治学习,思想觉悟低,对于南街事业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按时上班,任务完成最差,不遵守规章制度,不履行手续,帐目混乱,长期拖欠贷款,被单位评为最差职工。合计欠款65889元,经村三大班子领导研究决定,开除于××全家三口人的村籍,搬出村民楼,移居七里桥,分给责任田。张××,95年曾在整风时因经济问题进住七里桥学习班受过教育,又于95年9月犯了新的错误,被本单位评为最差职工。93年欠款30070.30元,95年10月发贷(无合同、无欠款)33514元,形成上当受骗,贷款至今未收回。为挽救南街经济损失,教育本人,经村三大班子领导研究决定,开除张××全家四口人的村籍。”(49)据村民介绍,上述文件中所提的“七里桥”是离村较远的村殡仪馆所在地,原无人驻住,现新盖了几间平房。于、张两家搬出村民楼后将迁往该地居住,生活全靠村分给的人均三分地。这一惩罚显然比其他惩罚要严格得多。



在南街村诸多的惩处措施中有几个鲜明的特点:其一是一切处罚都直接与扣除或取消的福利待遇挂钩;其二是不少惩罚实行连带责任,一人犯错,全家受罚,甚至有亲友及邻居也受影响。有关干部介绍,在计划生育中一户超生,不仅全家及亲属受罚,而且左邻右舍也要同时受罚,被停止福利供应,“因为他们作为邻居监督不力,没有及时反映情况。”其三,利用社会公众舆论及乡土观念给犯错误的人员以心理压力,使之“丢人现眼”。如要求犯错误人员穿黄马褂扫大街,要求犯错误的人员自费演电影,“在演电影之前,犯错误的人必须站在台前说明原因,作出检查。这种形式对人的压力很大,既损财,又丢人,连自己的小孩也会因此而几天不理你。” (50)



显然,南街村的社区管理中采取的措施是极其严厉,其村治之道也极富特色的。对此,王洪彬曾深有体会地说:“治村如治国,它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靠某一种办法。靠思想工作能调动积极性,单靠此也不行,还要靠一套严格的管理办法,同时注意执行方法和艺术。通俗地说就是看客下菜,吃啥端啥。”(51)



六 村民参与



乡村治理过程是乡村公共权力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众行为的组织、管理与调控的过程,也是社区公众参与公共事务及影响公共权力运作的过程。社区公共参与的范围与程度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社区民主化的程度。南街村的调查也显示其社区村民的公共参与具有明显的社区特点。



关于我国农民社会政治参与的形式和方法已有相当多的研究,有的学者将农村政治参与的方法归纳为投票活动、接触活动、投诉活动、诉讼活动、抗议和暴力对抗活动等(52)。这种分类是有道理的,在相当程度上也适用于对南街村的分析。不过,上述不同的参与方式在南街村有不同的特征。



(1)投票活动。投票活动是村民通过投票的方式参与国家和村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影响公共决策的行为。从目前乡村来看,村民投票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参与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投票;二是参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投票,这两种投票大体上是三年一次的换届选举中才进行。除村民投票之外,村社区的党员群众也参与党组织内部的选举投票,这也可视为社区部分成员政治参与的方式之一。南街村也存在上述不同形式的投票活动。不过,南街村村委会名存实亡,村委会换届选举已不再举行,村民对村委会的选举投票村与也不复存在。南街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虽然存在,但按照一些党员的说法,“党的书记选举主要取决于上级的看法和安排。”一些村干部告之,“村党委书记王洪彬是县委副书记,他的任命是由县委决定的”。



(2)接触活动。接触活动是村民个人或群体直接接触社区干部,面对面地反映情况,提出要求或建议、意见和批评的行为。这种接触有当面反映情况、申诉、上诉及行贿等不同方式,其中以当面反映情况和申诉最为普遍。反映的问题可能是个人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或对个人不利的决定,也可能是他人或集体的情况。其方式可能是亲自到村委会、村支部(党委或总支)向干部正式反映情况,更多的是采取路遇干部即与之交谈等非正式的方式反映情况。南街村这些方式都存在。在南街村我们就了解到一位南街村民曾多次上访反映问题。至于行贿,在南街村是被严格禁止的。不过,南街村在严格的“内方”管理中,也有“外圆”的策略。按照党委书记王洪彬的说法,“这几年对外的交往,尤其是在流通领域,人家所采取的方法咱也采取了,该给人家的咱也给人家了,人家给咱的咱该收的也收下了。”收下之后按规定要求必须上交集体,“上交的礼品中有现金,有金项链、金戒指,有录音机、录像机、照相机、好烟好酒等物品。”(53)



(3)会议参与。会议参与是村民通过出席不同形式的村务会议直接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参与和影响村务决策,这是村民参与的一种正式的、直接而有效的方式。南街村各种形式的会议不断,除政治学习之外,不少会议也涉及到企业管理及其他村务决策。如在94-95年度的整风中,全村就先后召开过几次万人大会,各种小型会议则持续不断。在一些会议上对有关人员的行为表现进行了尖锐的批评。



(4)上书设诉。投诉活动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向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委会及有关干部写信投诉,另一种是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一般来说,这种投诉有的可能是因为直接上诉费用成本过高,有的则是希望反映情况又不愿暴露自己的身份。南街村在村内多处设立“举报箱”,举报系统完备。任何人无论对谁有什么意见均可投诉反映。这种举报网络一方面加强了村民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村干部党员行为的监督,也因此成为村民公共参与的合法的途径和方式。



(5)提起诉讼。从村民社会政治参与的角度看,诉讼活动主要是村民状告村干部或村有关部门的行为。南街村内设有县市公、检、法部门的派出机构,一旦出现诉讼行为最初主要是在社区之内进行的。我们了解到南街村一位原南街籍村民就多次状告村干部。虽然其状告事实未必准确,但这一行为本身无疑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合法的政治参与行为。



(6)抗拒行为。抗拒行为是村民不服从村务决定或上级有关法律或政策及决定,对村干部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抵制。这种抵制和不服从的方式和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公开的抗争,有的是躲避拖延;有的是和平交涉,有的则是暴力抗拒;有的是非法行为,有的则是依法抗争。从南街村来看,这种不服从和抗拒都曾出现过。不过,目前的南街村这种公开的抗拒是极少的,否则将受到停止工作、停止福利等严厉的惩罚。当然,即使在南街村这种抗拒行为决非绝迹,公司原生产处长拒不服从三大班子及书记王洪彬的决定就是例证,只是他最终不得不“离开南街”。



南街村村民公共参与呈现出明显的社区特点,这些不同的特征可以从公共参与的原因及其方式和方法等不同方面来考察。首先,从村民公共参与的动机及其原因来看,南街村鼓励和支持村民公共参与,但是,由于社区政策导向是“兴公灭私”、“大公无私”,对一切旨在谋取自己私利的参与行为都将予以限制和打击。因而我们看到南街村存在大规模的“整风活动”、“提合理化建议”及持续不断的政治问题大讨论及多种形式的参与活动,但这些活动的目的都是旨在维护集体的利益,发展集体事业,村民职工参与的目的也是为集体,为共产主义小社区建设献计献策,作出自己的贡献,可视之为一种“公益性参与”,而不是村民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而采取的“私人”的参与活动,或“私人性参与”。事实上也很少见到村民为自己的利益而试图参与和影响决策。有的村民曾表示:“大家都一心为公,不考虑个人利益得失。”我们了解到一位村主要干部因妻子工作突然调动给家庭生活、子女教育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他并不凭借自己的权力地位及其与“班长”的特殊关系而请求重新考虑妻子的工作安排,按照他的说法,“个人服从组织、顾大家顾不了小家”。这显示了村民和干部的思想境界,但同时也表明南街村民及干部个人基于自身利益的参与行为受到严格的抑制。当然,这并不表明村民个人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的参与行为的消失。在南街村我们也看到一些村民因个人的待遇、福利及处罚等原因向村党委及干部反映情况、提出诉愿,只不过这一切都必须是“合理合法”,其要求被严格地限定在“正当的权益”的范围内,否则,就会视之为“私心杂念”而受到批评。



其次,人们通常根据参与行为主要是出自个人的自愿和自发行为还是由于他人的说服和动员的行为将参与划分为“自动式参与”和“动员式参与”两种类型。从南街村来看,这两种参与形式显然都是存在的。我们发现,南街村大规模的村民参与行为大都是组织和动员的结果。在社区管理中,南街村经常开展大规模的群众组织和动员活动以推动村民职工参与社区事务。如在党员干部的监督上,他们一方面制订严格的制度加强干部的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大民主式的群众活动搞监督。”按照他们的说法,南街村“借鉴建国初期‘三反’、‘五反’斗争中的一些合理作法,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揭(揭发坏人坏事)、批(批判错误思想)、查(查挖消极因素、查挖各种隐患、查各种违犯厂规厂纪、村规民约的行为’,五反(反对官僚主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无所作为、浪费)活动;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群众性的党员、干部评议活动,通过这些大民主式的群众性活动,依靠群众、职工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使之不敢懈怠。”(54)。正因为如此,南街村对村民职工保持着经常性的动员,社区村民职工则表现出高度的动员性参与。



其三,南街村是一个“外圆内方”的高度组织化的村社区,村民的生产、生活及其行为都受到严格的制导,这种高度的组织化也促成村民公共参与的组织化、有序化和制度化。南街村高水平的动员式参与本身就是透过各种制度规范、依托健全的组织系统实现的,这也是公共参与制度化的表现。



从南街村社区公共参与的考察中我们还发现现存的某些关于公民参与的理论观点并不完全正确。在社会政治参与的制度化与民主化的关系问题上,有不少人有意无意地将两者视为一种对应的正相关关系,认为制度化参与水平愈高,参与的民主化水平也愈高。其实,参与的制度化与民主化是两个相互联系但又有重大区别的范畴,两者衡量的标准并不完全相同。一般来说,制度化参与水平主要是参与行为的有序性和合法性,而参与的民主化程度则是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广度和深度及自由表达程度。较高的民主化参与程度必然要求具有较完善的民主制度和规范,从而使公共权力的运作及公民的参与具有有序性和制度保障。然而,较高的组织化和制度化参与并不必然同时具有较高的民主化水平。南街村高度的组织化和制度化参与无疑有助于村民职工加强对干部行为监督和约束及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但是,如果完全否定个人利益及其独立性,追求思想上和行动上的一律化,并不利于人们的自由表达。这与南街村本身所追求的“共产主义小社区”的目标也是相悖的。因此,在追求制度化参与的同时也必须强化制度本身的民主原则。



理论界流行的另一种观点是不少人认为社会政治参与的水平与社会及利益的分化程度直接相关。其原因是因为随着社会利益分化加剧,人们的紧张关系也加剧,进而推动人们参与社会政治事务,以维护自身的利益,因此,利益分化愈严重,参与行为也将越多。应该说,这一结论对80年代以来乡村改革及由此出现的利益和社会分化导致人们越来越多地政治参与行为具有相当的解释力。但是,从南街村的情况来看,这种解释显然并不完全适用。南街村已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及生活资料的大部分公有制,社区村民收入差别极小,甚至可以说在相当程度上是“均等”的。在这种高度的均等、低度的分化条件下,社区却存在极高的公共参与,其村民参与的频率、范围和程度远远超过分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其他村。这显然不是用社区分化的程度可以解释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恰恰相反,南街村高度的动员参与正是在消除利益分化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一方面是因为在生产资料公有化及生活资料公有化的条件下,村民完全依赖社区集体,这使得公共权力有可能更大限度地调控村民的行为,进而也有可能实行高度的动员。另一方面,这种高度的动员与社区政策的选择相关。南街村为了实现共产主义小社区的奋斗目标,不仅强调要动员群众献身集体事业,为集体事业作出贡献,另一方面也强调发动群众进行积极的思想斗争,克服各种消极落后思想。没有群众的参与不可能实现这一社会改造目标。持续不断的社会政治动员也被视之为激发村民职工工作热情的方式。因此,乡村一些地区的社区,利益分化可能导致公共参与,但在另一些社区,利益的融合和一体化也可能出现高水平的公共参与。不过,在此必须指出的是,在现实社会中,如果说利益分化可能导致更多的自发性参与的话,那么,利益融合的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更多的动员式参与,南街村就是明显的例证。



七 南街评说



在90年代的中国乡村,南街村治显示出明显的独特性,社区社会经济走上了一条独特的发展道路。80年代以来,南街村在短暂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也重新走上了再集体化和合作化的道路。不过,南街村的再集体化和合作化有鲜明的社区特色。王颖先生在对广东南海市的调查中注意到80年代以来中国乡村集体经济新的特点并将此概括为“新集体主义”,认为“新集体主义就是以个人利益为基础,以共同富裕为目标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具有合作意识、公私兼顾的关系模式和以群体为单位的社会组织方式。”(55)这一结论具有相当普遍的解释力和适应性,比较好地指出了乡村大多数地区集体经济的新的特征。但是,我们也看到,这种“新集体主义”的概括并不适用于南街村。实际上,南街村集体经济存在和运营方式及其发展方向与“新集体主义”明显不同。最根本的差别在于三个方面,其一,在“公”与“私”关系上,南街村完全否定个人私利,强调“一心为公”、“大公无私”、“兴公灭私”;不仅致力于消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而且加紧消灭生活资料的私有制,不存在“公私兼顾”的问题;其二,在“统”与“分”关系上,南街村社区不存在双层经营;不允许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存在,不存在个体经济与集体经济共存和共生关系;集体经济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经营管理,否定承包制,反对分发奖金,更不允许集体经济的股份制改造;在人们的生活和消费上力求重新“统”起来,由集体包揽村民生活和消费的一切。因此,南街村也不存在“统分结合”的问题。其三,在“共同富裕”的问题上,南街不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及先富带后富,而是强调“共富”或集体富裕,并要使“个人富得一分钱存款也没有”,这与“新集体主义”所强调的“人人富裕”或“家家富裕”的“共同富裕”根本不同。显然,南街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呈现出与“新集体主义”很不相同的特征。



事实上,南街村特殊的经济模式本身就具有强烈的政治意义,在完全集体化的社区及社区企业化的管理条件下,集体经济的存在形式及其经营管理方式本身就是一种社区治理方式。当然,从南街村实行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共同劳动、共同分配、高积累,低分配,高福利,低工资,集中管理以及不断的政治教育、“兴公灭私”等等作法来看,无疑是“老办法”,并不是新的创造,这一切在人民公社时期已经存在和出现过,不过,虽然今日的南街村正在努力维护和重现“传统”,但由于时代的变化及环境的改变,南街村的管理体制和方法及社区发展道路和行为方式已发生诸多的改变,即使是一些“传统”的作法,也具有新的功能和意义。这突出地表现在南街村已不再生存于计划经济时代,而是直接面向市场,改革开放及市场经济为村社区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社区不再被严格地束缚于“以粮为纲”的发展道路;社区的行为方式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以致于南街村在严格的“内方”管理的同时也不得不适应市场经济,采取“外圆”的策略;南街村的集体经济已不再仅仅是农业,而是以现代工业为基础。如果说集中经营对于农业生产管理来说是一种内耗严重且效率低下、成本高昂的管理方式,那么,这种集中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恰恰是工业企业管理的特点和优点。这使传统的管理方式具有全新的内容和意义。村集体企业的发展也从根本上改变了村社区的组织形式,也使社区组织与管理方式及权力运作方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实行企业化管理;此外,南街村已不再是人民公社时期缺乏独立性的组织单位,而且成为拥有独立的产权和利益边界的法人集体。这些都意味南街村存在的形式、生存的环境及其行为方式已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如果说南街村依然表现出较强烈的“传统”色彩的话,那么,这些传统已赋予新的功能和意义。正因为如此,南街村集体经济及发展模式可以视为一种“新传统主义”,它代表了一种与有的学者所指出的“新集体主义”全然不同的发展模式,或者说是当代中国乡村发展的另一条道路。



作为一种独特的、影响日益增大的社会存在,南街模式产生的原因及其生命力,以及南街村经验的普遍意义,一直是人们激烈争论的问题。有少数学者也开始展开理论研究并提出了一些解释。如邓英淘、苗壮及崔之元诸位先生肯定并强调南街村“外圆内方”策略对于提高集体企业的外部“配置效率”和内部效率的意义,“按需分配”、“团队激励”的激励机制、公有产权的复合激励效率以及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有机整合”等方面的作用。(56)他们同时也注意到南街村治方式及王洪彬个人在南街村发展中的作用,这无疑是有启发的。事实上,南街村的存在和迅速发展并不是某种单一的原因能够解释的,而是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此,我们至少可以指出如下缘由:首先,南街模式的存在本身是改革开放的结果,也是鼓励大胆探索、不搞“一刀切”、一个模式的政策的产物。正是80年代的改革开放给南街村提供了发展的机遇和条件,也为这一“与众不同”的发展模式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其次,正如王洪彬书记所说,“南街村的发展与社会各界的支持分不开。”在南街村的发展过程中,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就给与大量的经济支持和政治帮助。如上级政府部门积极协助村争取贷款、减免税收、开拓市场、打开销路。南街村每年获得的数干万元贷款大都是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所获得的。上级政府部门还为南街村人才、技术的引进提供便利,在工商、税务和司法方面提供服务。按照临颍县一位干部的说法,“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在一切方面都给南街开绿灯。”南街村的超常规发展也与上级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其三,南街村快速发展与南街村正确地选择了一条适合南街特点的依靠本地资源,大搞农副产品深加工,实行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发展道路有关。其四,正如前面分析的,南街村的发展与南街村社区领导人王洪彬个人的胆识、才能及开拓精神有关。最后,南街村的发展与南街实行的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以及“外圆内方”的村治策略分不开。它有助于动员和集中社区资源,快速推进社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当然,南街村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当前依然存在一系列经济和政治难题,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南街村的发展,其中包括:第一,人才问题。按照村党委书记王洪彬的说法,“南街最缺的就是人才”。这是因为南街村实行的一些管理措施“有的人不适应”。尤其是“外工”难以享受村民所能享受的高福利,较低的工资水平难以吸引人才,而过高的工资水平和奖励又是南街村社区政策所不允许和鼓励的。以致于南街村工人流动性较大,难以稳住熟练工人。随着集体企业的迅速发展,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对专门技术人才的需求变得更加迫切,人才的匮乏制约着南街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第二,资金问题。虽然南街村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也争取到大量的代款及一些外资,但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资金的匮乏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这一方面是因为大量的代款需要偿还,另一方面也由于经营不善造成亏损,高福利政策及大量的非生产性开支也使资金变得更加紧张 [据1996年4月的调查,南街村所欠贷款余额近5亿人民币;仅1995年,村企业亏损达5000多万元。] 尤其是南街村为了稳定“外工”,吸引人才,正着手改善“外工”的福利待遇,并制定相关政策,使“外工”逐渐享受南街村同样的福利,这势必大大增加福利开支,有可能超越经济所能承受的限度。第三,激励问题。一些学者已经指出南街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多重激励机制。但是,我们调查发现,高福利、按需分配及持续不断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动员,以及严厉的惩处措施虽然可以发挥激励的功效,但是,这种激励是建立在否定个人利益追求之上的,也是依靠一些外在的动员和制约来维护,在相当程度上还取决于行为者自身的奉献精神和思想境界。特别是平均主义的分配政策并没有消除一些“思想不好,觉悟不高”的人“搭便车”的问题,一些人工作中的不求进取、得过且过,敷衍应付现象依然存在。如何调动人们生产积极性的问题依然是一个突出的问题。第四,“能人”的成功和局限。南街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与村社区领导人王洪彬过人的胆识和才能及率先垂范分不开。他以自己的才能和权威卓有成效地推动并维系着社区整个权力体系的运转,引导着南街村的发展方向。然而,“能人”的成功之处往往就是其局限所在。南街村的发展离不开王洪彬个人的推动,但是,一个村的发展和命运完全依赖某个人显然是危险的。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一个国家的命运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声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是很危险的。不出事没有问题,一出事就不可收拾。”(57)这对于南街村来说,显然也是适用的。邓英淘等先生的研究虽然指出,“在南街,集体经济复合激励效率潜力的充分发挥,除了相关背景的作用以外,关键在于有了一个好班长,带出一个好班子。他们以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村民和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并保证了成果的公平分配和共同富裕的实现。而成果的公平分配和共同富裕的实现,又进一步强化了广大村民和职工的积极性,从而形成了良性循环。”但同时也看到,“如果我们改动某个背景因素及领导班子的状态,那么整个流程就会面貌全非。”(5Cool这也显示出南街村现存的权力结构及其运作方式自身的局限性和危险性。总之,这一切都表明南街村的发展也存在诸多的困难和问题,有的问题与南街村赖以存在的基本制度和管理方式直接相关,能否创造性地解决这些问题,不仅是对南街村现任领导人智慧的考验,也是对这一独特的发展模式生存的考验。



最后,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南街村是高度集体化社区,南街村治也是建立社区集体经济的基础之上。集体经济的发展不仅为社区治理提供了经济资源,也提供了政治资源和管理手段。从理论上说,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及乡村集体化有助于乡村民主的发展。首先,集体经济的基本特征是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形式,这种对生产资料共同的占有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内容,也是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基础;其次,经济基础从根本上决定和制约着上层建筑,一定的经济基础必然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当的上层建筑。集体经济公有制的特点及集体经济的发展不仅要求,而且也决定了建诸之上的权力体系和管理机构不能成为某些个人或少数人的“占有物”,它应是真正的“公共权力”,从而决定了公共权力的民主性质;其三,集体经济的发展使公民个人与集体及社区公共权力机构的联系更加紧密,共同的利益及日益增多的公共事务使公众对公共权力的运作更加关注,推动了公众的政治参与;其四,集体经济的发展为乡村民主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尤其是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可以为民主活动及民主管理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促进了乡村民主的发展;其五,乡村民主的基本要求是农民群众直接参与基层及国家事务的管理。在南街村,越来越多的村民直接参与集体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以及社区社会事务的管理无疑是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其六,随着集体经济的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及新的思想和观念在乡村迅速传播,有助于提高了人们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能力。因此,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推动了乡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及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为乡村民主奠定了物质条件和制度基础,促进了乡村民主的发展。但是,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均表明,集体经济的存在和运营形式具有多样化的特征,集体经济的发展及集体化的道路也有不同的选择。不同的集体化方式及不同的集体经济形式对乡村社会的治理及乡村民主状况的影响呈现出很不相同的结果。在人民公社时期,中国乡村实行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体制,南街村也不例外。在人民公社时期,“一大二公”、高度集中、平均分配的集体经济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党政不分、政经合一、高度集权的治理体系不仅压抑着农民生产积极性,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也造成过分集权及对农民民主权力和自由的限制和侵害。这正是80年代以来广大农民群众抛弃人民公社的原因,也是以邓小平同志为首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决心变革的原因。目前南街村独特的发展模式无疑有其存在的内在根据。从社区治理的角度看,这种高度集权和能人治理的模式也表现出对社区资源高度的动员能力和强劲的调控能力,从而保证社区严格而有序的“内方”管理。但是,正如前面所指出的那样,这种发展模式本身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在强调“兴公灭私”和“大公无私”的同时,完全否定个人利益的存在,在生产资料集体化的同时追求生活资料的集体化,社区集体包揽了村民生存所需的一切,这虽然大大增强了社区公共权力对公众行为的调控能力,但同时也导致公共权力对村民个人生活的全面干预,村民在完全依赖集体的同时也丧失了自身的独立性;为了“兴公灭私”及实现社区改造的目标,南街村采取不断的政治思想教育,大规模的群众动员及多种形式的思想斗争以及严厉的处罚措施,这有助于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水平,实现人们思想和行动上的高度统一。但是这也可能造成一种强大的压力,使不同的声音“销声匿迹”,甚至仅仅只是一种声音。其实,在任何社会中,仅仅一种声音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社区资源和权力的集中及王洪彬个人的才能及威权治理有助于快速推进社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如前所述,权力集中与个人自主的矛盾依然存在,特别是一个村的发展和命运完全系于某个人无疑也是不健康和危险的。这些都表明当前南街村在高度的集体化的同时,社区公共权力的制度化和民主化的任务并没有完成。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社区集体化的发展仍然潜伏着集权化的危险。另一方面,在社区集体化和工业化还对乡村现存的民主制度及其运作方式产生了影响。如南街村的村民委员会制度已基本停止了运作,原有的村民自治组织的功能逐渐被社区企业组织所取代。这种情形在其它集体经济发达社区都相当普遍地存在。这表明,随着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乡村基层民主组织形式也面临着创造性转化的任务,以寻求更适合社区特点的村民自治形式。总之,这些都表明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推动了乡村民主的发展,但是,乡村民主的运作方式及民主化的水平不仅受乡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也受集体经济本身的存在形式及其制度安排的影响。因此,选择何种集体经济形式及发展道路不仅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也直接影响乡村民主的发展,这是当前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及促进乡村治理的民主化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的问题。





(原载《中国农村村级治理——22个村的调查与比较》张厚安、徐勇和项继权等著,华中师范大学出版2000年8月版)



注释:



(1)《王洪彬同志在基层干部会议上讲的六个问题》,《理想之光——南街人谈共产主义小社区建设》临颍县南街村编写组编1995年,第175页。

(2)邓英淘、苗壮、崔之元:《南街村经验的思考》,《战略与管理》。

(3)但是,迄今为止,人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南街村的经济和社会层面,对其政治治理分析较少,甚至避而不谈。

(4)1996年4月日与南街村党办主任雷德全座谈。

(5)邓英淘、苗杜、崔之元:《南街村经验的思考》,《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2期,第19页。

(6)中共临颍县委宣传组织部编:《南街在腾飞》1988年,第89页。

(7)《王洪彬同志在基层干部会议上讲的六个问题》(1994年10月17日),《理想之光——南街人谈共产主义小社区建设》,临颍县南街村编写组1995年,第163—164页。

(8)1958年秋南街大队曾兴办5个大食堂,1961年春季解散。

(9)关于南街村历年产值统计不同的资料不尽相同。此处1984—1994年度统计出自《理想之光——南街人谈共产主义小社区建设》临颍县南街村编写组第5页。1995年数据引自《南街村1995年工作总结》(打印件)。

(10)1996年4月4日与南街村党委书记王洪彬座谈记录。

(11)《漯河内陆特区报》1994年7月9日。

(12)张宇:《南街村》,《人民文学》(北京)1995年第4期。

(13)对此研究颇多,如徐勇:《由能人到法治: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模式转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4期。

(14)关于王洪彬的学历,不同的材料说法不一,1991年撰写的《南街村志》(未公开出版)仅写小学毕业;1995年出版的《南街村简介》称其为“高中文化”;我们调查中有的村民称其为“初中文化”,此处仅以《南街村志》为记。

(15)《南街简讯》95年(2月15日)第六期。

(16)《南街简讯》95年(2月10日)第五期。

(17)《南街村志》未发稿,1991年编,第264-265页。

(18)1996年4月4日与王洪彬的座谈。

(19)缺。

(20)《南街村党委书记王洪彬同志在〈南街村整风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1994年10月3日,打印件。

(21)1996年4月4日与南街村党办主任雷德全座谈记录。

(22)1996年4月10日与南街村党委办公室主任王金安的座谈。

(23)1996年4月8日与临颍县民政局张子厚、张东欣等同志座谈。

(24)南街本村村民划分为14个村民小组,另有一个“人才村民组”,主要是南街村聘请的享受村民福利待遇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5)据介绍,在此前南街村党委成员曾为9人,有两位女性成员,但在1994—1995年度全村整风活动中因“工作飘浮”等原因被撤职。

(26)杜永化等:《南街之路》,《漯河内陆特区报》1994年3月9日。

(27)1996年4月21日与南街村党委办公室主任王金安座谈记录。

(28)1996年4月21日与南街村党委办公室主任王金安座谈记录。

(29)1996年4月21日与南街党委办公室主任王金安座谈记录。

(30)1996年4月21日与南街党办公室主任王金安座谈记录。

(31)《南街村党委书记王洪彬同志在“南街村整风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1994年10月3日)。

(32)中共临颍县南街村委员会、南街村民委员会、河南省中原工贸公司:《南街村一九九四年工作总结》,打印件,1995年2月。

(33)1996年4月21日与南街村顾问办主任、原临颍县副县长许兴山座谈记录。

(34)王洪彬语,转引自邓英淘、苗壮、崔之元:《南街村经验的思考》,《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3期,第18页。

(35)《王洪彬同志在基层干部会议上讲的六个问题》(1994年10月17日),《理想之光——南街人谈共产主义小社区建设》,临颍县南街村编写组编,1995年,第168页。

(36)〈上述有关南街村经济管理方式,参阅邓英淘、苗壮、崔之元等对南街村的调查报告;邓英淘、苗壮、崔之元:《南街村经验的思考》,《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3期。〉

(37)《南街村党委书记王洪彬同志在全体党员、基层干部会议上的讲话》(1994年10月17日,打印稿)。

(3Cool《南街村党员书记王洪彬同志在全体党员、基层干部会议上的讲话》(1994年10月17日,打印稿)。

(39)临颍县南街村编写组编:《理想之光——南街人谈共产主义小社区建设》,1995年,第41页。

(40)临颍县南街村编写组编:《理想之光——南街人谈共产主义小社区建设》,1995年,第101—102页。

(41)《南街村党员书记王洪彬同志在全体党员、基层干部会议上的讲话》(1994年10月17日,打印稿)。

(42)临颍县南街村编写组编:《理想之光——南街人谈共产主义小社区建设》,1995年,第165页。

(43)临颍县南街村编写组:《理想之光——南街人谈共产主义小社区建设》,1995年,第45页。

(44)临颍是南街的编写组:《理想之光——南街人谈共产主义小社区建设》,1995年,第102—103页。

(45)1996年4月4日与南街村党委书记王洪彬座谈记录。

(46)杜永化等:《南街之路》,《漯河内陆特区报》1994年7月9日。

(47)1996年4月17日与南街村“妇联会”张小青主任座谈。

(4Cool此处停止全家福利的原因,均摘自1995年12月份对相关村民停止福利处罚通知单中理由一栏所填写的内容。

(49)摘自1996年3月26日《河南省中原工贸公司通报》附录。

(50)临颍县南街村编写组:《理想之光——南街人谈共产主义小社区建议》,1995年,第45页。

(51)1996年4月4日与南街村党委书记王洪彬座谈记录。这无疑是他治村的经验之谈。

(52)(程同顺,“当前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江海学刊》,1995年第1期。)

(53)临颍县南街村编写组编:《理想之光——南街人谈共产主义小社区建设》,1995年,第170页。。

(54)临颍县南街村编写组编:《理想之光——南街人谈共产主义小社区建设》,1995年,第132—133页。

(55)王颖:《新集体主义:乡村社会的再组织》,经济管理出版社1996年2月版,第197页。

(56)邓英淘、苗壮、崔之元:《南街村经验的思考》,《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3期。

(57)《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11页。

(5Cool邓英淘、苗壮、崔之元:《南街村经验的思考》,《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3期,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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