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论述“宪政自由民主”及“三权分离”的合理性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论述“宪政自由民主”及“三权分离”的合理性
越南人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7096
经验值: 97883
标题:
论述“宪政自由民主”及“三权分离”的合理性
(482 reads)
时间:
2002-7-16 周二, 上午10:59
作者:
越南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人类民主社会经历了古典的“直接民主”,二战前的
“间接民主”,走到了今天的“宪政自由民主(间接民主为主)”
---即在宪法中规定,基本的人权不得以”民主”的
方式来侵犯,而三权分离变成了“宪政自由民主”框架下的
一种基本的治国形式。
这里我试图分析一下“宪政自由民主”的合理性,
欢迎任何形式的批判!
(1) 直接民主效率差,间接民主兼顾效率效率与公正
我们无法想象让全民就每一件事投票,现在的国会议员
上班就是议论国政,我们不能让全民天天空谈,让没
见过飞机的去投票决定“航空管制法”!
(2) 适当分离才能产生效率
大家都知道上世纪初,为了大规模生产,产生标准化和
细致分工的流水线作业。
而“三权分离”就是一个管理国家的细致分工。
国家要稳定发展,就要有一个较大的标准(法律)
它类似于程序的流程,一旦制定好了,下次执行起来
就很快睫与方便,比事事由家长摸着石头过河,
比 事事开个会民主一下效率要高得多。
好的程序(法律)是需要的,但由谁来制定呢? 还是由全民
选出他们心中有能力的程序员(议员)制定为好--这样较公正,
能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专职的天天讨论问题的议员,远比
为4年才开一次大会的“人大代表”更对国家制度有深刻的了解。
再细的程序也有没考虑到的碎问题--- 哪就选个行政首脑,
在法律的范围内发挥自己的特色吧,他们权力有限,不要担心会翻
了天!
既然是以法制来治国,那就得有个裁判,犯规的事事情是天天会发生的,
理解规则才能裁判,裁判是使用已有的规则,可自我发挥的余地不大,
不妨经过考试选一些最懂法的人。
(3)在法律和行政的制约之外,有一部分是道德家的天空
我论述过:没有一种实用的社会制度可以100%消除腐败和不公,
完全观测的本身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全部由国家收税建立
“腐败观测系统”,就会存在一个临界点, 国民的“税负担”
会大于因腐败而导致的经济损失“--不大不小的正义”必需考虑经济成本。
在这个时候,道德家的“博爱”“民本”之类还是不可确少的--因为是免费的。
我们知道共产党有一个庞大的宣传班子,除了歌颂共产党外,
发现点“好人好事”也大加宣扬一番--“扬善为主”,
从大家一政治学习就瞌睡且世风日下来看,
共产党的宣传班子真是劳民伤财--- 歌颂谁谁都不反感,
不妨歌颂当官的,只要还有当权者可“割发代首”就
会产生倒骨牌效应,法制社会就难成现实!
而民主国家基本上是“揭露为主”,揭露谁谁都不高兴,
且揭露错了人家还会告你侵犯人权--- 这工作不轻松,交点税
多养个公务员也值!
作者:
越南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705802 seconds ] :: [ 20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