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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存在就是被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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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存在就是被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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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存在就是被感知” (990 reads)      时间: 2001-11-14 周三, 下午11:5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存在就是被感知”



              ·马悲鸣·



  我们在国内政治课上一讲到主观唯心主义,就嘲笑爱尔兰大主教乔治·贝克莱的那个

著名论断“存在就是被感知”。但是贝克莱大主教在西方思想史上直如此有名,以至于如

今著名的加州大学伯克力分校所在地的那个城市伯克力就是用贝克莱大主教的名字命名的

。不知为什么当贝克莱的名字用于地名时,中国人又换了译法。



  贝克莱大主教的命题“存在就是被感知”并非没有道理。让我们用逻辑集合论的方法

来分析。



  存在的东西是一个集合,它的非集就是不存在(空集)。被感知的东西也是一个集合

,它的非集理应是不被感知集。而实际情况是被感知集完全属于存在集,是存在集的子集

合。这里有一个判断的技术问题,即只有被感知集合里的元素才是能够被判定确实是存在

的。而被感知集合之外,或未被感知集里的元素,我们无法判定其是否属于存在集。被感

知集合的非集是无法判定的。



  我们所说的其他一切集合和它们的非集都是可以判定的。如正数集的非集是零和负数

集,负数集合的非集是零和正数集。中国人集合的非集是外国人等。这里都没有判断上的

逻辑困难。唯有被感知集有这个问题,所有能够被判断的任何东西都属于被感知集。而属

于它的非集,不被感知集里的元素我们不知道。一旦我们知道其中某一个元素,它当时就

变成被感知集里的元素了。因此能够被判定属于存在集里的元素必定属于被感知集。反之

亦然,所有属于被感知集里的元素必定是存在的。所以说“存在就是被感知”。



  这个命题如果反过来说:“被感知就是存在”,则是一句普通常识。贝克莱大主教把

这句老生常谈的主语和宾语颠倒过来说,暗示着不被感知的事件无法判定其存在与否。



  反对贝克莱命题的人说,不被感知的也可能存在。这当然不错。不过一旦一个东西被

判定是存在的,它就不再属于不被感知集了。所以对于不被感知的东西是否存在,我们只

能说“不知道”。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其实“被感知”的“逆”——“不被感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未被感知”。另一

种是“不可能被感知”。“未被感知”已如上述。只要随着个人或者人类阅历的增广和信

号感应器功能的加强,那些未曾被感知的存在或迟或早要被感知到。



  “不可能被感知”的意思是指任凭时间的推移和感官延伸的信号感应器功能的不断加

强,也不可能感知到。如果强说这种理论原则上不可能被感知到的东西也有可能存在的话

,那还不如干脆理解成不存在更方便呢。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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