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谁人“惊天动地的愚昧与残忍”? |
 |
刘越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
|
|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谁人“惊天动地的愚昧与残忍”?
原以为芦笛近作《惊天动地的愚昧与残忍》为其“丑陋XXX”的姐妹篇,不料看罢竟忘却了几个时辰前大韩民国绿阴场上的壮举:眼镜刚跌破,眼珠子跟着就掉了出来。中华文坛上“冷门迭报”的“狂人日记”着实也让身为中国人的刘某“自豪”了一把,比别人多体会了一次“韩国人打败意大利人”的谬论;所不同的是,芦笛的谬论非但不现实,还大大超越了“共产共妻”的境界。与韩国人的“疯狂”相比,芦先生的“愚昧与残忍”才当真称得上是惊天动地!
芦大师先是在《“缩头”宣言》的“条条”一中继续声称先生“扫荡”“伪民运”的初衷是为了要“帮助‘民运’人士伪转真”,赫然一副“毛孔”的样子;继而又在“条条”二中重拾“文革”故伎,为“阴森森”寻找受害人;芦先生的无赖行径终于在“条条”三中破土而出:出现“反‘扫荡’派证明了他们除了骂人外,什么本事都没有”及“某些人的智力低下到”了“居然看不出他们的围剿老芦其实是在拆自己的台,吓跑可能争取过来的中立的同情者”的地步,胡搅蛮缠过后却又“不愿再和这些勇士纠缠,亵渎自己的良知与智力”;“条条”四中,“随便写篇文章都常常轰动全网”的芦大师为没有被民运人士及时“拉拢”而不快,大骂别人“伪劣货色”并“自作孽,不可活”。至此,先生那人肚鸡肠的功利美德不经意间“昭昭乎若揭日月而行也”;至于“条条”五,这里不举也罢,有心搞笑者可自行摘抄,但须给先生赠几句凉言:先生的所有“扫荡”文章,无“深度”、无“创意”、亦无“一系列重大的问题”并无有过“试图作出自己的解答”,因此先生个人觉得“这是我本人对中国民主事业作出的重要贡献”高兴太早,另而外,老鼠屎掉进汤盆里也会激起食客的“激烈反应”,故而先生“四无”文章的积极“意义”“已经从伪民运人士的激烈反应中得到了有力的证明”并不成立。
芦先生当初心绪不爽,性起而发动“扫荡”运动,属那种不愿得“沙眼”病的文学家,以“伪”字打头阵,率先就裹起了“大批判”的破旗来吓唬人,人家不想被先生“打哑”,奋而反“扫荡”,本为贯彻“言论自由”的方针,却反被先生扣上了个“大批判”的帽子;先生的“扫荡”行径以辱骂人家“智力低下”开始,后以大骂别人“愚昧与残忍”结束,此仅凭先生的一己好恶,怎么可以一摆尾就把那“说话”的东西当成了自己的口,而把那“排泄”的东西说成是别人的“嘴”了呢?先生理应把先前那“民主脏嘴”掉转过来,免得混淆视听。另据我所知,“反扫荡”人士中还没有谁敢骂先生“智力低下”,尽管先生的智力也不见得比人家高到哪里去。可见先生对“言论自由”的掠夺已经到了疯狂的境地,如此这般还怨声载道,真不知天下人如何才算侍候好芦老爷子!所谓“用大分贝的噪音把理性的声音压下去”、所谓“用车轮战、人海战、无赖战打哑我”、所谓“想以此压服摧毁论敌”的说法又是芦先生的一通昏话。芦先生“随便写篇文章都常常轰动全网”,先生的追随者、顶礼膜拜者自然绝非凤毛麟角,不然先生的那些“四无”的“扫荡”文章所造成的“影响”想“无法消除”都难,这无疑才是以先生为代表的“中国独立知分子”们夜以继日、轮番上阵的结果。贼喊捉贼固然可笑,只不知那些“天铸地锻、无坚可摧的愚昧”人士是谁。
“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坛子”先生不珍惜,动用“民主脏嘴”胡乱“扫荡”别人,害得自家人也得跟着先生干起了“邪恶轴心”的勾当,先生至今不悟,仍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歪解为“你要唱衰我们的事业,我们就要唱衰你的论坛”,实在叫人喷饭。先生故作不知,别人则不与先生一起装糊涂: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说先生如果觉得压服别人是一种肮脏行为,先生最好不要去试图压服别人,具体地说,先生如果无真凭实据却整日骂别人“智力低下”就是一种肮脏行为,最好不干。不过以先生的脾性,先生不骂别人“智力低下”,也会以另一种行文方式嘲笑别人“智力超群”,如同先生不得不“悔过”和“缩头”一样,这种鲁爷留下的“糟粕”,不应为一个经常撰写那种具有“深度”并“严肃”文章的“独立知识分子”所垂青,遗憾的是先生正好属此类型。所以对先生自诩为“反托”人士大为不解。
“残忍”罪冠,首推“暴力”纵容者,而不管是主观造成抑或客观造成。宣扬“暴力”者“残忍”,打着和平旗帜而漠视“暴力”者则更“残忍”;以暴易暴者“残忍”,遇暴不抗者更“残忍”。前者推崇“暴力”,后者容忍“暴力”,一个强奸,一个卖淫,烂锅配烂盖,“残忍”程度半斤八两,只不过后者还多了个“贱骨头”的名堂而已。芦笛明知民运内部绝大多数人并非宣扬“暴力”,却放过了现实中的暴虐者,大呼特呼把“民主”交由“皇上”处理,并有意将“暴力”与“民运”联系在一起乱砍乱伐,声称“不得激怒施暴者”(并非原话),客观行为很难说不被狗性难改的施暴者利用而变本加厉;再者芦先生对自己的做法强词夺理、恶人先告状,至今仍执迷不悟(或故意而为之),其“愚昧”的“残忍”行径虽不能说是登峰造极,“惊天动地”倒也说得过去。
关于先生引以为豪的“杀芦训民”,我是这样看:先生的影响力,目前到我为止。吾愚人等前后左右亿万钝民多数时间只为生计奔走相告,绝绝大多数人尚不知先生大名,民间却有迷语一个——草冒歌(打一物)——故先生不必为自己的名头担惊受怕,待有一天世人皆知“芦笛”乃天下第一网论高人时再《彷徨》不迟。目下吾以为,“杀芦训民”实乃是多此一举、没事找事。先生实在没有“杞人忧天”的必要。
先生的《惊》文是又一篇典型的、带有“党文化”遗传基因的“红头文件”,所传达的“精神”有如下几个:
一是“凡是客观的观察家都得承认,中共当年发动革命的原意,并不是想毁灭中国”,言外之意即“凡是认为中共革命家不以拯救中国为己任的,都不客观。”于是只有先生才客观,即使面临外来民族进犯,中共山沟里韬光养晦、壮大势力伺机内乱夺权也不在讨论之列,否则就违背了先生“凡是”的“客观”标准。
二是“哪怕最铁杆的反共志士也罢,只要他还能尊重起码事实,就不能不承认,伟大领袖发动大跃进,目的并不是为了饿死三四千万中国人”,故谁人要是质疑伟大领袖那“死X亿,还有X亿”的好战宣言,就肯定不“尊重起码事实”。
三是“只要他有点起码的良心,就不能不承认,当年那些慷慨赴死的中共烈士,其精神境界、胸怀情操根本不是如今这些以人民为肉盾、以CIA保镖为人寿保险、以无辜死难烈士为政治经济资本、临难先遁、蝇营狗苟、卑鄙龌龊的‘民主斗士’们可以望其项背的。”因此那些并不认为芦先生所恼者“卑鄙龌龊”的人,或那些认为芦先生肆意妄断的人,统统都无半点“起码良心”。芦先生只要说谁“蝇营狗苟”,谁就难脱“娼盗世家”的恶名。
四是“一个最简单的事实:要用暴力革命推翻一个专制政体,唯一的成功希望是组成一个比它更专制、因而就更具战斗力的政党。”于是乎,人们为避免一个“更专制”的政党执政,唯一的办法就是坐以待毙,谁要敢说芦先生瞎说,谁就连“最简单的事实”都不懂,同理,二战期间美国打败了德日帝国,所以美国更专制。
五是“任何一个稍存天良的中国人看来……暴力革命……只能在有了绝对不可能引发核内战的保证下才能考虑这个选择。”有核国家不能革命,无核国家才能革命,这恐怕就是芦笛极力兜售的“芦式斗争”的精髓所在。芦先生所住公寓,绝对不发生地震的可能性为零,但先生《疲倦》的时候却能悠闲地躺在里面,别人则只能露天而席,如此“稍存天良”的中国人,我看概率仅为十三亿分之一。
芦笛认为“中共是当今世上最嗜血、最残暴的统治集团”,既然如此,芦笛的“内部改良”学说的可行性概率为几?由这么一个“当今世上最嗜血、最残暴的统治集团”引领民众走向民主的康庄大道,我看任何一个“稍存天良”的中国人也不会相信。
用“凡是”、“最”、“起码”等字眼为自己的谬论营造挥棒的空间,公式化自己的个人喜好,以此来作为“真理”界线对异己进行攻击,只能说明芦先生的虚弱,不愧为活学活用“党文化”的好手,愚昧到了极点;骇人听闻地鼓动民众面对暴戾屈膝下跪,更是残忍之至。用“惊天动地的愚昧与残忍”的大帽子给芦先生自己戴上,我看刚刚合适。
刘越
2002年6月19日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