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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暴力革命的人,至少应有足够的银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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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Anonymous - (346 Byte) 2002-6-18 周二, 上午8:00 (283 reads) |
非文人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36
经验值: 17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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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非文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主张暴力的人,可以说,我们用暴力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用暴力终止暴力。”
答:暴力一般都是手段,用暴力终止暴力,并不能免除对人命的赔偿。你的目的再高尚,也得赔偿死亡的人命,否则就是抢劫人命,何来高尚?
“否则的话,专制政权将会夺更多的人命- 哪不是100 万,而是5000 万。而你也可能是这5000 万分之一。 你若不信,就看看大跃进和文革吧。你愿意束手待毙吗?”
专制政权过去或将来欠下人命债不还,这正是专制的一大特点,如果暴力革命者也要如此欠人命债不还,那不是等同于专制政权吗?
“用100 万换取5000 万,牺牲小我,挽救 “大我”,你说有什么比应该或不“合
算”的呢?”
这个“牺牲小我,挽救 “大我””,不是共产党奴化人民的典型语录吗?靠这种骗术来骗取别人的生命,也是太低劣了。每一个生命都是重要的,生命的价值是不能贬低的。每一个人只对自己的生命有支配权,你的“牺牲小我”应该是仅仅包括你自己,而不能是100 万,不能包括任何别人。你要“牺牲小我”而不要赔偿费,尽管自己去牺牲,这只能认证你的生命不值钱,没有任何其它意义。但让别人“牺牲小我”而不给赔偿费,那就是人命强盗。
作者:非文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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