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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与改良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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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一言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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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三一言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革命与改良点评
张三一言
最近又掀起争论改良与革命长青话题。我择选了一些观点理论并作了简评。供网友参考。
[一]、改革(良)派屠杀革命派罪责应由谁负?
邓小平是近代中国最大的改革(良)派。
有一种理论,邓小平屠杀学生是由学生的激进理论引起的。民主激进派向邓小平等最高决策者不断灌输和强化“要么开枪杀人,要么下台完蛋”的信息。
另一些人则指责学生不愿妥“非法割据”广场的极端行为引起邓小平这个改革派头子屠杀学生。
这与事实不符。
中国的“地富反坏右”高饶刘邓陶既没有「不断灌输和强化」毛泽东的极左思想,也没有“非法割据”广场。一样被摆上切肉枱铲皮拆骨。
没有资料显示六四期间学生向邓小平 “不断”灌输强化屠杀求存的极端思想。“非法割据”广场是百分百作伥理论。
人们当然可以说进村强盗杀人肇因是村民气炎嚣张。
间题是有良心和理性的人可否接受这样的理论而已。
如果六四时发生了军队支民情况(有讯息指出这种局势接近出现),请问这是改革(良)派使用暴力还是革命派使用暴力?
现在的历史是没有发生军事对峙或内战。但事实是使用了暴力,而且是大规模的暴力,是流了血的暴力,是改良(革)屠杀革命派的暴力。
这个屠杀是革命暴力还是反革命(改革)暴力?
大家自行作出独立判断好了。
[二]、有人说,既主张法治,则恶法亦法,人们应尽量争取当局已纸上承诺的例如公民权利及的国际法规(如两个人权公约),开展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由此得出民众不应作法外斗争,不应作暴力抗争。
首先应澄清,恶法亦法并非法治精神而是反法治精神!
恶法亦法是法治国、依法治国的“法制”精神。
法治精神是正义即自由平等,亦是法治的基础。恶法分明是反正义的,是不公平和有违自由的,所以法治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反抗恶法。
我希望谈法治的人搞清楚法治的基本精神,不要像和合那样信口开河。
其次现在的国情是,当权者不准民众开展任何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和作法内斗争。即使像王策、初期的彭明这样百分之一百体制内改良的主张和活动,都受到当权者的镇压:以颠覆等罪名把他们投入牢房。
希望所有改良派改良痴都认识和面对一个铁一般的现实:由国不准改良,更不准革命的时代!但同时又是禁不绝革命,也不得不改良的时代。
[三]、中国不存在甘地非暴不力合作运动和南非曼德拉的“非暴力反抗”运动的条件
有人提倡甘地非暴不力合作运动和南非曼德拉的“非暴力反抗”运动。我极表赞赏和支持。
但我要指出的是大家应该清醒一些,中国不存在甘地非暴不力合作运动和南非曼德拉在南非的“非暴力反抗”运动的条件。
这里狼协有一个很好的描述:
「1) 社会矛盾的尖锐化或社会危机的加深
2) 思想的传播
3) 运动组织的形成
4) 有感召力的领袖的出现
我党所做的就是全力扼杀后面几个因素的一切萌芽。」
注意了:在中国任何甘地非暴不力合作运动和南非曼德拉在南非的“非暴力反抗”运动一出现,就会被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四]、人们通常说到的“改良”,其最终追求的目标还是革命——革专制及独裁的命。
革命的目的就是改变现行政治经济社会制度。
从上述革命目的的界定来看,为达目的手段既可能是暴力的也可能是和平的;也就是说,既可以用和平或暴力的改良手段也可以用和平或暴力的革命手段。不论是改良还是革命,其目的都是革命。
过去或现在进行的改良与革命辩论没有搞清楚一个问题。反革命反的是革命的方法还是革命的目的?实际上也存在两种反革命。一种是反对革命的方法,一种是反对革命目的。
例如王策、初期的彭明以及众多民运人士是为了革命目的而反革命;即意图以改良的手段达到革命的目的。但现在的保皇派的反革命是既反革命手段也更反革命目的;或者说借口反革命手段达到反革命目的(的目的)。
我这样指陈保皇派,是一个事实判断还是扣帽子,由网友自行判断。
[五]、到底是民众暴力还是专制统治暴力?
很多情况下,民众暴力是专制统治者及其御用文人诬加与强加的。
现在已经有人指鹿为马硬加暴力罪名于六四学生头上。
他们的理论是:民众吃饱了撑的。意思是你原本就是饥寒交迫的,我统治者现在给食饱穿暖了就造反暴动了。
这到底是民众流氓成性活该在饥寒交迫中挣扎,否则一吃饱了就要造反的贱骨头,还是专制统治者压迫下累积了到了暴炸临界的危机、矛盾,而又不愿作释放危机消解矛盾的改革,当民众回转气时,一遇到危机引火线就自然地作出反抗?
两种思路,两种结论,你们信哪个说法,请自行选择。
[六]、应肯定「没有革命派的革命鼓噪」
狼协说:「没有革命派的革命鼓噪,当权者一样会感受到尖锐的社会矛盾对自己统治的威胁。因为革命并不是只要几个人鼓噪就可以起来的」「即使没有你们革命派几个书生不断地在当权者耳朵旁不断吹哨,当权者对局势还是高度紧张。」
网上有这样的见解可以解答狼协的题题。「]缺乏暴力支持和促进的“改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另一个极端的例子,也发生在当代中国——八九以后,正是由于没有遭遇到一次象样的暴力报复和反抗,让中国专政当局高层的相当一部分人坚信,中国是一个可以被一小部分人永远牢牢掌控于手心的国家,这是一个不需要自由民主政制的地方!这种感觉如此“良好”,以至于成为了专政当局直到今天仍旧顽固地拒绝政治改革的主要精神源泉。」
狼协自己的话也否定了狼协上面的说法。
狼协承认「“有压迫就有反抗”」,承认「我的权利你是不能随意侵犯的」也承认「革命是权利」。那么「革命派的革命鼓噪」是一种催醒反压迫觉醒之声,是他们在实行他们的权利,我们应该尊重。不应反对。
狼协承认「如果社会不给我其它抗议的渠道,我都活不下去了,革命可以是我最后选择的权利」
现在中国有把民众抗议的渠道全给堵死了。为甚么不但不认同「革命可以是我最后选择的权利」,连「革命派的革命鼓噪」的行为也反对?
狼协承认「革命是压迫统治者改良的利器」,「革命派的革命鼓噪」不正是为改良鸣锣开道了吗?为甚么又要反对?
可见革命派的革命鼓噪有用得很,应肯定,不应反对。
[七]、民间改良派不可能有独立地位
网友Re「说改良派的难处在于总是要改良,给自己设的框框太多,而且改良派天生是小老婆养的,总想去依附别人,很少有自己独当一面的气概。」
我说这框框不是改良派自己给自己的,而是他们选择了根本就没有独当一面可能的地位。我们所说的改良派是指民间改良派,但改良之权全操在统治者手中,民间根本无置喙之地,所以只能仰统治者之鼻息。仰人鼻息者哪有独立可言?
作者:张三一言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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