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湖南省高院对师涛案的裁定书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湖南省高院对师涛案的裁定书   
所跟贴 湖南省高院对师涛案的裁定书 -- Anonymous - (4183 Byte) 2005-6-30 周四, 下午7:03 (464 reads)
游客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11/10
文章: 2864

经验值: 2731


文章标题: 洪哲胜请确认第3点和第7点是否属实?前面的争论中从来不知道这两点 (231 reads)      时间: 2005-6-30 周四, 下午9:01

作者:游客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3、2004年4月20日晚上11时32分左右,上诉讼人师涛通过互联网使用个人的电子邮箱向境外人员洪哲胜的电子邮箱发送了电子邮件1封,该电子邮件内容大意是“尊敬的洪先生:您好!这个东西请尽快想办法发出去,但不要用我的名字。师涛”后面接着附有中共中办国办发11号文件重要内容摘要,最后署名为提供者“198964”。

7、案发后,国家安全部门缴获境外人员洪哲胜作为稿费寄给上诉人师涛的支票1张及信封1个,且经师涛辨认属实。

作者:游客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游客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99762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