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王丹口含天宪,马悲鸣嘴叼妖理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王丹口含天宪,马悲鸣嘴叼妖理
张三一言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675
经验值: 56583
标题:
王丹口含天宪,马悲鸣嘴叼妖理
(434 reads)
时间:
2002-6-03 周一, 下午2:54
作者:
张三一言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王丹口含天宪,马悲鸣嘴叼妖理
张三一言
自从反驳过马悲鸣的“做法律没有规定可做的事都是违法的”的怪论之后再也提不起看马文的兴趣了。这次因为有安魂曲和其它的跟贴,所以就例外地看《王丹为恐怖分子提供理论根据》了。看后觉得有些事理还可谈谈,所以作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不是写给马看的,是写给想重事明理的人看的。
[一]马悲鸣为恐怖分子提供了直接的、具体的、可以就地应用的理论根据
说王丹为恐怖分子提供理论,是马悲鸣用歪理反王丹的正理。
请看我把马悲鸣的歪理正说的画皮剥下。
其一、
王丹讲的一是政府没有剥夺国民回国的权利,政府拒发护照给国民违法在先,国民为维护自己不可侵犯的公民权利而用假护照在后。要论违法,必须先治政府重治政府。
现在马悲鸣只责怪被迫且后行的违法者,绝不触及为先为重违法的政府丝毫,袒护主动而先行的侵权违法主子,一副效护主孤忠奴相跃然网面。
其二、
王丹讲的是自己的政府拒发给自己公民的护照,马悲鸣把它扩大为「任何国家」发护给「任何恐怖分子」。
这一来就把王丹的公民权利轻易地曲解成为进行恐怖活分子用假护照作恐怖活动的权利了。
即使这个恐怖分子,你政府只能在他回国后捉他,治他恐怖主义活动罪;但他有回到本国的权利,你政府没有剥夺他回国的权利。正如台湾民主政府对判变的林正义(义夫)是准其回台,但后果与风险由林自负。这才是法治。
马悲鸣既然可以把王丹的公民有回国权利推演成为给「任何恐怖分子使用假护照都合理」结论,如果某甲认为一个被奸女子反抗而把强暴者刺伤,那么依照马悲鸣的逻辑推导,也可以得出为 “任何恐怖分子使用暴力都合理”的结论了。
我们再来看按马悲鸣逻辑推理呈现出来的马悲鸣充当恐怖分子急先锋的形象。
马悲鸣在本文一开头就指称他受到不合理的检查待遇。
请问马悲鸣,海关检查你,是依法进行还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是合法的,你不满和抗议,你是不是进行法外的公民抗命(或者是游客抗命)了?
马悲鸣对海关检查的不满、怨愤、抗议与王丹对中共的不满、怨愤、抗议,不论在逻辑上、法律上、事理上都是相同的。
为甚么你的不满、怨愤、抗命就是应该的,王丹的抗命就是不合理的?
如果你指责「王丹为恐怖分子提供理论根据」成立的话,那么你做的是充当恐怖分子的急先锋,为恐怖分子提供了直接的、具体的、可以就地应用的理论根据!”
但王丹所做的事,与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相隔万里,即使是按马悲鸣的扭横曲直逻辑推导,王丹做的也只是为恐怖分子提供了间接的、抽象的的理论根据。
可是马悲鸣所做的是正面地、直接地、具体地为恐怖分子打前锋,为恐怖分子扫除现实而具体的进行恐怖活动的障碍,就是要保证恐怖分子进行恐怖活动的的旅行“自由”权,要有关海关为恐怖分子开绿灯,要让他们到各国去进行恐怖活动如入无人之地。
你马悲鸣所抗议与反对的正是海关为防止恐怖分子所作的严格检查的防范措施,更有理由直接推导出你正在为保护恐怖分子的“自由”而
作者:
张三一言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扯淡
--
逍遥散人
- (0 Byte) 2002-6-03 周一, 下午10:24
(106 reads)
他们一直企图妖魔化民运, 所以一听到正义的霹雷,就吓得躲到独裁者的裤档下面.
--
诚实
- (452 Byte) 2002-6-03 周一, 下午4:08
(158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105057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