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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konami兼及留日大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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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致konami兼及留日大贤
所跟贴
任何人有权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何言“表演”?何需“苦忍”?
--
Anonymous
- (1067 Byte) 2005-6-17 周五, 上午1:38
(316 reads)
信天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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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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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谢谢回应,拜复如下
(207 reads)
时间:
2005-6-17 周五, 上午7:08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一、的确,任何人都有发表意见的自由与权利。买服务器跟网上自由讨论毫无关系,但不幸的现实是,你在和我发生冲突后一度出走,此事被LL们做足了文章,用来作为网站“卸磨杀驴”、欺骗捐款网友的证据,LLC有大量的帖子,我似乎从来没见到你出来说现在这句话,虽然你在那儿很活跃并参与评论本网站。所以,我这才悟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我那样,天真的以为自己有批评网友的权利。葡萄皮董事更特别指出,如果不对捐款网友法外施恩,就是剥夺他们的财产。这就是“苦忍”的由来,那乃是您的一系列表演引起的我的必然反应。当然这完全可能是我阴暗心理发作,误解了您的高风亮节。苟如此,我表示歉意,也希望您能真正把在本网站的自由论争和捐款脱钩,谢谢。
“苦忍”的另一理由则是个人的:我如果放开自由发挥,则没多久这论坛就只剩我一人了。
“表演”则是中性表述,所有的人都在网上表演,我也不例外。如果你觉得这个词汇刺耳,那么我对此表示歉意,以后不用就是了。
二、关于蒙古人入侵日本,我并没有说你被我说服,我只是说你当时哑口无言,这似乎是事实吧?我并不敢奢望世上有任何人能用理性论争说服你的无比炽烈的民族感情,正如不可能说服那些仇日愤青一样。我只想再度指出,如果中国人必须为元朝入侵负责,那么印度人就必须为大英侵略负责。中国人自己就是亡国奴,在蒙古人统治时期不过是第三第四等公民,地位远比印度人在大英帝国、朝鲜人和台湾人在日本帝国的低。
三、对您为了保卫祖国壮烈捐躯的先辈,我表示深深的敬意。不过现在似乎不兴血统论了,那似乎不是你个人的光荣,更不能解释你对中国的深仇大恨吧?而且,光荣革命家史似乎也没有赋予你仇恨中国和中国人的权利阿?我能不能作此理解:正是为了继承先辈的遗志,您特地上网来进行“曲线抗日”,全心全意配合仇日愤青,千方百计刺激煽动中国的愚民,掀起仇外思潮的恶浪,最终导致两国彻底断交,为日后中国出现强硬军人政变,动用核武器攻击日本作足铺垫功夫?
请不要误会我试图禁止您的自由发言权利。您和那些仇日愤青一样,拥有发表自己主张的权利,也同样具有仇恨的权利。我只是想提醒您注意自己的言论可能造成的不良反应,用时髦话语来说就是讲究点知识分子的“责任伦理”。如果这是痴心妄想,那我退而希望您能痛下决心,花点功夫学点现祖国的最起码历史,不要光为火热的爱国激情驱使,再度闹出楼下那种惊天动地的笑话来。如果这也是痴心妄想,那我谨此为自己的冒昧表示遗憾。最后的希望就是您能尽可能使用文明语言宣泄自己对中国人的无穷鄙视,但尽可能避免“犯贱”之类的口头禅,“裸奔”之类的话就更不必说了。那似乎不是淑女该用的词,当然我孤陋寡闻,说的只是中国淑女,或许大和淑女时兴这个也未可知。
四、战争时期与和平时期有什么差别?恐怕先得看那战争是谁发动的吧?您的意思是不是说,战争是特殊情况,犯下的兽行可以豁免?所以,大日本皇军在中国烧杀抢劫未可深责,而和平时期中国暴民在示威中“打伤(差点打死)手无寸铁的日本留学生,打砸日本驻华商社、使领馆”就是应该愤怒谴责的?是不是阿?敢问“那60多年前的战争行为”和现在的暴民行动是否有点联系阿?
五、你当然有足够权利对中国政府没有尽到保护外商的责任强烈抗议,但代表日本人民痛责中国人民忘恩负义,说以后应该停止帮助中国建设似乎就有些僭越了。当然这不过是我的个人见解。敬请注意,我也有发表自己见解,评论网上言行的神圣权利。
六、中国政府似乎没有威胁用核武器轰击日本吧?就算是日本发展军备是中国潜艇入侵日本领海引起来的自卫反应,似乎你也不该用核战威胁中国阿?当然这也是你的神圣权利,不过使用天真烂漫的儿童作为战略威慑的奇招,我个人觉得似乎只能引起网人憎恶。如果那些儿童的家长知道自己的孩子竟然被你用作战争宣传,用以恐吓中国人民,恐怕心里不会那么痛快吧?我不懂日本法律,也不知道这是否涉及滥用肖像权,无非是怕你卷入官非,冒昧提醒你一下。如果是过虑,还望原谅。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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