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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田鸡和泄漏国家机密,那个罪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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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 [个人文集]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5/02/13 文章: 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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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草根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酒桌上,一位电视台的摄影记者说起一件事:一位农民因为在市场上卖虎纹蛙,被当场抓获,判刑七年,罪证是他的袋子里有50多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
听说这事,我感到好奇,虎纹蛙是什么动物,这么贵重?上网查虎纹蛙的资料,才知这珍贵的动物原来就是当年水田间到处可见的田鸡。我小时候常抓来吃或砸扁了喂鸭子,为此被学校老师点名批评,是说田鸡是益虫,抓田鸡就是破坏农业生产云云。后来别人教我一招:用砸死的小蛤蟆绑在线上,可以很容易钓到田鸡。于是我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了借口:小蛤蟆吃虫子,大田鸡吃小蛤蟆,所以是大大的害虫。为此特意解剖了几只田鸡,在肚子里找到很多蛤蟆,拿给老师看,老师哑口无言。
沧海桑田,老母鸡变鸭,青蛙变王子。现在田鸡居然受国家法律保护。上网查查被判刑的蛙贩,居然比被判刑的政治犯还多。更有一些耸人听闻的报道标题:震惊三省特大贩卖虎纹蛙案主犯一审被判10年;30公斤虎纹蛙“虎口脱险”;贩卖野生虎纹蛙四百斤重判刑期十一年;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的罪犯被判13年……
田鸡的价格是每公斤20元左右。50只田鸡大约可以卖100多元。刚刚被判刑的那个农民为了这100多元钱要付出坐牢7年的代价,够可怜的。大家都同情那个农民,媒体报道说:“但是,国法是无情的,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有个蛙贩在长沙被判11年。师涛先生也是在长沙被判的,刑期为10年,可见贩卖青蛙是一种严重的罪行,比泄漏国家机密罪更重。按照目前的标准,那些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犯,刑期大概相当于贩卖50只到10000只田鸡之间。也许某一天,某个被审判的异议作家会问法官:法官大人,我的刑期相当于抓多少田鸡?
草根小时候吃过的、杀过的、喂鸭子的虎纹蛙全加起来,至少也在千只以上。放在现在,刑期大概是10年,(200只以上为情节严重,可判10年)。也许将来某个作家被判刑的理由不是因为喜欢发表议论,而是因为喜欢吃蛙肉,——这是政治问题非政治化的最高境界。
有趣的是:野生的田鸡虽然不可捕杀,家养的却是可以合法买卖屠杀的,网络上到处可以搜索到虎纹蛙养殖场的的广告,某些养殖场每月可以提供几千斤的蛙肉。这使我百思不得其解:既然这东西随便就可以养一大堆,还保护它干吗?只要请穿白大褂的医生模样的人到中央电视台的演播厅说几句:“您知道什么肉最健康吗?畜肉不如禽肉,禽肉不如鱼肉,鱼肉不如蛙肉,蛙肉首推虎纹蛙……”,马上在全国掀起养蛙高潮,比母鸡还多,还怕虎纹蛙绝种?
查网上资料,得知海南省政府曾把养虎纹蛙作为扶贫项目,养蛙风最盛时全省有超过2万户蛙农,日出岛虎纹蛙达60万斤。在其他省份,虎纹蛙养殖许可证需要经过严格审批。养虎纹蛙每亩水田每年可以收入万元以上,远高于种植水稻的收入,这般暴利,使养殖许可证成为珍稀资源,只有那些有点特殊关系的人才能搞到。那些拿不到许可证的人,未必耐得住每公斤可以卖20元的诱惑,恐怕还会前赴后继地以身试法。
如此不容易绝种的田鸡,为什么被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导致如此多的善良农民仅仅因为抓田鸡卖钱糊口而成为被公诉的罪犯?大概没有几个中国农民会同意这样的法律吧?
想想也是,中国农民有什么权利?中国农民如同驯养的虎纹蛙一样,生下来就是准备被吃掉的。
5天前,30只被遗弃的流浪狗坐上飞机,来到美国。希望有一天,那些被社会遗弃的中国人也能得到北京流浪动物救助中心及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的救助,经过体检、治疗、心理评估后被植入芯片,坐上去美利坚合众国的飞机,被一个永远不会遗弃他们的政府收养。毕竟,他们和北京的狗一样,也是动物啊。
作者:草根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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