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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为杨建利辩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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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杨建利辩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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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为杨建利辩护(二) (212 reads)      时间: 2002-5-27 周一, 下午1:0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为杨建利辩护(一)》的文章贴出后,有跟贴说我“承认”了杨建利

“拿了台湾的钱”。我在此声明,我不是杨建利,杨建利现在在“形势一

片大好祖国”的监狱里,我却在“水深火热”的西方世界中。杨建利拿没

拿台湾的钱,我可没有证据说话,也不是我关心的问题。我在文章中想说

的就是,杨建利这次回去,是从事对中国只有好处而无伤害的活动,这与

他的研究经费出自何地无关。 还有的跟贴说我的辩护“无力”,这我知道

。但我还是要声明,我不是杨建利的律师,我也不知道将来杨建利的律师

如何能在中共的法庭上变得“有力”起来。我大陆一位律师朋友告诉我,

律师被法官训斥是家常便饭。“有力”从何谈起?



我已经谈过对杨建利责难的第一类,即冠以“间谍”头衔。对杨建利责难

的第二种说法就是,“杨建利使用假护照一事,本身就是违法的,中共政

府按法行事何可指责?”,“你们不是不满中共没有法制么?当它依法办

事的时候,你们还是不满?”,“使用假护照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国家中

都要受惩治,难道杨建利可以逍遥法外?”,“只有我们小老百姓必须守

法,杨建利这样的精英就不用?”。



这些问题虽然形式不一,但都基于一点,就是任何被称之为“法”的东西

,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正是我不能同意的地方。法律的起源,就是社

会需要一种有保障的秩序,从而人们可以遵从一套法则从事社会活动。这

套法不管怎么制定,它都要宣称以公正为基础。产生于三千八百年前的巴

比伦,至今仍被认为最早的较有系统的法典,汉谟拉比法典,开章明义地

就指出,该法典的颁布就是“为了正义能在这块土地上得以伸张”。人类

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一个从野蛮社会到文明社会,从不合理社会到合理

的社会发展的过程。在这期间,任何法律失去了公正性时,就要遭到人民

的唾弃,如果统治者不接受人民的意愿,拒绝对法律进行修改以满足社会

对公正的要求,统治者的地位就受到动摇,便会出现革命与变革。这种过

程连在美国都不能避免,假设六十年代的美国民众(包括黑人和白人)为

争取美国黑人的民权对政府提出的诉求无法满足的话,很难想象今天的美

国是什么样。



因此,不是说任何法律都是不容侵犯的。至少,中共四九年取代国民党政

权,就是因为觉得当时的法律“不公正”而侵犯了当时的法律,按照这些

网客的逻辑,中共政府是“非法政府”,所以其定出的法律当然不具法律

效率。我相信这不是那些网客们的意思。那末我们暂且假设中共政权有合

法地位去制定一套法律,问题是,这套法律有无公正性?什么是公正的法

律?我不是研究法律的专家,我相信对这个命题,必有本本巨著,不是几

句话可以说清楚的。但是至少我可以发现明显的不公正,依我看,一部法

律如果限定人们的某种行为,却又不给人们除此行为以外的任何其他选择

,这法律便谈不上公正。例如法律规定有驾照才能开车,假设某人驾照被

吊销,但其上班地点远离住处上百公里,而这个社会的法律又规定他既不

能搬家,也不能换工作。那这个法律就显然缺乏公正性。可这正是今天中

共政权对杨建利实施的“法律”。任何人都不能否认,公民回自己出生地

国家是任何一部公正的法律都应当保护的权利。杨建利是中国公民,根据

中国的法律,杨建利必须持有效中国护照回国,如果中共法律公正的话,

中共就应当发给杨建利护照或延长其护照,以保证其能够回国。可惜的是,

中共没有守法的习惯,拒绝了杨建立延长护照的多次申请。对这样不公正

的“法”,人民有权不遵守。杨建利借用朋友的护照回去,就是用实际行

动来表示自己的抗议。今天中共能做的就是,发给杨建利有效的中国护照,

保护他在大陆的一切正常活动。面对这种不讲理的政府,那些责难杨建利

的网客们,不知有什么好办法,能使杨建利不用时用朋友护照的办法,“

合法”地回国,我愿细听见教。



其实,对杨建利责难的网客们并非不知,他们对杨建立的责难不是别的,

就是一条:杨建利在海外做了中共不高兴的事。为什么这末说?假设海外

任何一个其他中国人,护照得不到中共的延长,但是因为某种原因,他非

得回中国不可,譬如说,他非得自己回去,才能把太太接出来,或者才能

把儿子接出来。可现在只有朋友的护照可用,他回去不回去?我看答案肯

定是“回去”,而且用朋友的护照回去。有人会说,这不一样,接儿子当

然是天经地义的事,杨建利回去又不是去接儿子的。可是什么事更重要,

或更必要,本身就是一种人的价值取向。所以用朋友护照回国,是每个人

在认为必须做的时候都会做的事,杨建利又有什么特殊呢?这位忽然发觉

上了我的“圈套”,又说了,为什么中共要和我过不去?我又没象杨建利

那样,在海外干民运的事。那就是了!杨建利用朋友护照不是什么大不了

的事,可是反对中共才是他的不是。



我的一位大陆朋友听了我对他说,网上有人用“违法”一词责难杨建利,

立刻在电话那头嚷开了:“这人尽拿别人当傻X,装丫呢!在被共产党搞

成今天这般模样的中国,谁他妈的还信政府的“法”?还有人很“严肃”

地谈什么遵纪守法?这家伙要没有违过一百次法,你X我一百次!”,我

想,我的这位朋友说得是否对,只有请那些责难杨建利的网客们自己来回

答了。至少我知道,我身边有位老兄,确实对杨建利违法颇有微词,他在

国内违过多少法,我不知道,但我记得,他曾得意地告诉我,他的党员身

份在申请美国签证时就没填,“填那干啥?找事儿!再说了,美国佬找谁

调查去?”。我不禁问自己,他为什么对杨建利违反了中国人都在违反的

“法”大为不满呢?我相信答案在每个大陆人的心中。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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