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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历史文件证明魏碑先生参与集体诈骗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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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历史文件证明魏碑先生参与集体诈骗犯罪活动   
所跟贴 这就是再正当不过的各自表述: -- Anonymous - (221 Byte) 2005-5-26 周四, 上午10:55 (11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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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是么?可惜阿,2月4日发出公告,2月5日你还来俱乐部内坛发言,怎么没通知我们 (127 reads)      时间: 2005-5-26 周四, 上午11:07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俱乐部解散的事?此后老熊在和我们通信中,还说“我还是俱乐部成员”?怎么不用“原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

最搞笑的是,既然俱乐部解散了,大家都成了原俱乐部成员,那你们5月份发的公告怎么还自称俱乐部成员,而不称“原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呢?你怎么就蠢到看不出来你那“各自表述”乃是否定自己?

是谁给了你这权利单方面在事后宣布俱乐部解散?根据内部公约哪一条?

就算你说的成立(虚拟语气),那公开声明退出的那三个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变成俱乐部成员吧?难道那三人不算诈骗犯?你们明知他们诈骗,还要参与这种犯罪活动,算不算集体诈骗,恩?

老碑,我早多次说过,你这人智力很差。要来此诡辩可以,换个人来,你的脑髓数量质量都远远不够。建议你们组织个写作班子对付老芦一人。如何?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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