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嫖娼,还是不嫖娼? |
 |
老虫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
|
|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嫖娼,还是不嫖娼?
老虫
楼下一篇国内领导干部嫖娼的帖子,引起了一些讨论,各自振振有词。这里也来跟着凑几句热闹,随想随打,自然谈不上什么系统,相当于听朋友聊天时胡乱插两句嘴吧。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嫖娼在许多地方是非法的,这点咱明白,违法的事情咱是基本不干的。国内的情况我不清楚,在美国,我知道至少在内华达州,至少在前几年,确实是有公开的、合法的妓院。我当年在赌场打工的时候,听工友说,在赌城外面20英里的地方,有家妓院,还有一些工友去玩过。我要不是当时为了赚钱打两份工,忙得连睡觉的时间都大大不够,也想去看一下,并不是说要亲自提枪上阵,而就是去看看热闹,了解一下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腐朽,日后要是突然成了道貌岸然的爱国青年,也好有个吹牛的话题。
后来到拉斯维加斯一游,妓院就更加公开了。晚上走大街上,就有人硬往你手里塞广告,里面照片、电话、地址一应俱全。要不是和老婆孩子一起,又只在那里呆了一天,我很可能真的去见识见识了。当然,还是参观,不是参与,这两点的区别有必要反复强调。
要我说,就算嫖娼违法了,只要自己有勇气承担相应的后果,也没有什么大不了。好比我开车的时候一般不超速,但有时候情况特殊,比如时间紧迫加路线熟悉加限速太低等等,偶尔也超一把。真要让警察给逮住了,乖乖认罚就是。所以,嫖娼问题从法律层面来看,其实比较简单。
从道德层面来看,相对复杂一些。本人小的时候,也是个道学家的胚子,最恨“陈世美”那样的男人。记得上中学的时候,在《中国青年》读到一篇报道,说是杭州大学某学生,当初曾经让一个农村女青年为其堕胎,考上大学后就喜新厌旧了,最后被校方开除。我当时认为,如此没有良心之人,应该枪毙了才对。后来在大学里和一个上海同学聊起此事,他对那哥们儿表示同情,顿时使我厌恶了所有的上海人。
一直到现在,我对于那种真正言行一致、从一而终的传统男人,还是怀有深深的敬意。现在我自己当然不像20多年前那样道学,对于婚前性行为之类已经完全可以理解了,但对于婚外性行为,还是觉得不怎么妥当。
说到嫖娼,我觉得对于未婚男青年来说,作为增进知识、解决问题的手段,完全不妨试试。当然,为了男女平等,也应该在有条件的地方开一些面向女性的男妓院,甚至开一些面向“同志们”的服务场所。总之,还是要一视同仁,不要歧视某个社会群体为好。
对于已婚的男女,情况要复杂一些。嫖娼就是一种婚外性关系,如果碰上开通、新潮的夫妻,对这方面能够达成共识,那也完全没有关系。如果一方不支持,另一方还要嫖,也就是个自己负责的问题。在这里,我赞成老非的说法,道德是约束自己的。
比如本人,至今尚无婚外性关系的记录,嫖娼就更不用说了。但究其原因,还真不是什么遵守道德,无非是不想为了一时的快活而付出较大的代价(比如金钱的,健康的,家庭稳定的,儿女幸福的,等等等等),另外也没有遇到象样的诱惑,比如要是有莎伦斯通那样的艳星主动投怀送抱,我想我多半无法“坐怀不乱”。当然,我更不觉得自己有资格去指责别人“不道德”了。
以前读到一篇文章,说是男人用情不专,是进化的结果,因为从繁衍物种的角度看,男人要是一生只和个别女性交往,有浪费资源之弊;相反,女性痴情,也是由进化决定的,因为女性产量有限,“提高产品质量”就成了当务之急,如果滥交,效率不免低下。这种说法,我觉得颇有道理。
具体到领导干部嫖娼,情况就更加复杂。如果他一是单身,二没花公款,三又没违法,我虽然对这种行为谈不上热烈拥护,但不会觉得有任何问题。如果是已婚,就比较难办一些。这方面,我看到过两种说法,一是觉得咱们选一个领导,应该看人家的工作能力和政绩,不该把个人私德扯进来;二是说一个人在选择婚外性行为的时候(姑且假设他是瞒着老婆孩子干的),已经对家庭不忠。既然如此,当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冲突的时候,也不能指望他忠于选民。两种说法针锋相对,我觉得都有道理。事实上,老美选总统的时候,好像也没个准谱,比如当初老布什的个人私德似乎比克林顿强多了,但因为经济形势不好,照样落选,这就有点类似于“在德才无法兼备的情况下,重才胜于重德”;在另一方面,因为私德不佳而影响仕途的事情也不在少数,可见连老美也没有一定之规。
当然,如果是公款嫖娼,涉及到滥用本人交纳的税款问题,性质就严重了。这种情况下,我不管他有无妻室,坚决支持将其撤职查办的主张。
作为生性懒散之人,我尊重言行一致的道学家,但不喜欢他们,对于挥舞道德大棒、专打别人、自己却又做不到的伪君子自然更不感冒。尤其是到了网上,绝大多数人都是蒙着面,在别人根本搞不清楚咱是什么人的情况下,在这种个人私德的讨论中大打道德牌,愚以为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至于老安,就凭他主张禁娼且气势很足这点,日后他要是竞选公职,我大概不会投他一票。我本人并不需要嫖娼的自由,但我怕他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连脱衣舞厅、成人电影之类也一股脑地都给禁了,而后者可是我神圣不可侵犯的天赋人权。当初离国当“汉奸”,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国内扫黄,成人看成人录像违法。我有一个哥们儿,就是因为好这口被抓进局子里关了几天。其实,这种权利我平均一年也用不了一回,但要是有人出头剥夺我这个权利,我就特不乐意。总之,像我这号“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当然不好意思去争道德标兵,但要是因此给弄成了犯罪分子,也让我觉得这个相关法律有问题,不要也罢。
当然,老安要是无心竞选公职,又真能言行一致的话,倒让我肃然起敬。日后我要给犬子开道德课,没准还会高薪聘请老安当师爷,到时候还请老安不要拒绝才是:)
2002年5月20日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