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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贴> 丁林:语言这种东西,真难弄啊!--一些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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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贴> 丁林:语言这种东西,真难弄啊!--一些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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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转贴> 丁林:语言这种东西,真难弄啊!--一些杂感 (779 reads)      时间: 2005-4-22 周五, 上午4:58

作者:加人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丁林

一、

《为什幺只能是中国人》一文,投给《世纪中国》,编辑刘擎先生来信建议我们修改其中一句话,建议在这句话中,不要采用“全称性定语”,因为这有把异议的人们打入另册的嫌疑。我们非常感谢他的提醒,作了必要的修改。这样的提醒是一针见血的:说话作文不要有“道德上的预设”,不要在自己有了免于恐惧的自由以后,就“堕落”到道德制高点上。

文章说的是关于“今天,我们都是美国人”这句话在语言上的含义问题。有读者指出,“我们都是中国人”,或“我们都是美国人”这样的句式,并不一定有国家的含义在里头。仔细品咂品咂这一句式的味道,应该说这也不无道理。这提醒了我们,这一句式,说的人和听的人,侧重点在什幺地方,是侧重“人”,还是侧重地理环境,或是侧重“国家”定位,是可能有歧义的。也就是说,说的人是一种意思,对听的人来说却可能是另一种味道。我们想探讨的是,这是怎幺发生的。

其实我们想探讨的是,在一些“很难弄”的词语后面的文化含义和历史背景。

二、

我们对历史很无知,不知道我们中国人是什幺时候开始象现在这样使用“中国”这个词的。只约略猜想,在大明或大清皇上的时代,大概不是现在这样用“中国”和“中国人”这样的词的,也不是象现在这样用“美国”、“英国”、“法国”等词的。直到一百多年前,我们大清的前辈还把“英国”叫做“英吉利”,而且这三个字都要带一个口字偏傍。可以说,在蛮夷们的称呼里有一个“国”字,一定还是我们给蛮夷们的一种“待遇”。而把自己也叫做同样的“某国”,恐怕标志着我们的祖上眼睛里世界图景的一种改变。我们如今仍然在这种开拓世界图景的过程中。

巧的是,文章发表的几乎同时,我们看到有人写出了“今夜,我们都是阿富汗人”这一句式。如果我们尽量淡化这一句式和“我们都是美国人”的国际政治内容,仅仅从这两句中文句子来比较它们给我们读中文的人的感觉,你是不是觉得,“我们都是阿富汗人”要比“我们都是美国人”好一些?为什幺?

三、

语言的歧义、多义,说的人和听的人的配合或不配合,是交流和理解的难点。不光我们中文是这样,美国人用的英文也有这样“很难弄”的问题。

比如,现在有史家指出,美国立国之初,制宪的时候,因为亚力山大·汉密尔顿等人写了《联邦主义文献》,以他为首的那一派被叫做联邦主义者。而他们的对手,以托马斯·杰弗逊为首的人叫反联邦主义者。这实在是完全叫错了。汉密尔顿他们主张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恨不得有一个终身的可以世袭的国王,按照现在的标准,该叫国家主义者才合适,而杰弗逊强调州的主权和权力,主张一个有限的虚设的联邦政府,照现在的标准,恰恰是应该叫做联邦主义者的。

也就是说,按照现在对联邦主义的理解,两百年来的命名,根本就叫反了。可是这叫错了的事没有引起什幺思想、理论和交流上的麻烦,因为对美国人来说,这两个词里头,没有“道德上的预设”,所以叫错了也不动肝火,只要对于观点主张的理解不发生误会就可以了。

四、

美国人还有一些词也是“阴差阳错”,有问题的。

美国革命期间,以乔治·华盛顿为首的主张美国独立的人,叫Patriots(爱国者),其实按照当时的标准,他们犯上作乱,应该叫“叛国者”(Traitors)才是。他们的对手,那些效忠英国国王的人,被叫做Royalists(保皇党)。之所以会象后来这样叫,因为虽然“保皇党”这一称呼那个时候并无贬义,“叛国者”却是一个无药可救的贬义词。

同样,保守派(conservative)和自由派(liberal)也是两个很有技巧性(tricky)、或者说陷井式的词。在竞选的时候,在保守的地区,竞选者会堂而皇之地以“保守派”作为自己的政治标识,打在广告上。因为这在美国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可是,哪怕在最自由派的地区,也没有竞选者以“自由派”作同样标识的。因为“自由派”是一个“宽大无边”的词,从街头小流氓到严肃的有限自由派观点的政治家,都可以用。要竞选,用这样的“词”,危险了点。可是,当我们和一些不太熟悉、甚至初次见面的美国朋友,假如在评论一个人或地区的时候,又会非常谨慎地使用“保守”一词,唯恐造成有“贬义”倾向的嫌疑,变得“政治不正确”,我们会小心地挑选“传统”(traditional)一词以代之。

五、

语言里有一个规律,大凡人们处理一个对象比较深入细致,需要描述微妙细小的区别,那幺和这个对象有关的词汇就比较丰富。众所周知我们有“吃”的文化,所谓“中华美食文化”,我们中文里和“吃”,和“味觉”有关的词汇是非常丰富的,美国人没法比。我们中国是蚕丝的故乡,丝绸是我们面对西方的传统强项,所以我们有种种丝制品的词汇,绫、罗、绸、缎,每一个大类里还有小的分类。一般美国人是根本不懂这些的,他们只知道“100%silk”一个包罗万象的大类。

我们中文里的“国”或者“国家”大概也可以算是一种“100%silk”的概念。有过一点翻译经验的人都知道,英语里至少有三个词是要翻译成“国家”的:state,nation,country。

这三个词有含义重迭的部分,更重要的是含义不同、不可替换的部分。

State,在这三个词中最接近“政府”,偏重典章制度,表示的是“主权所有者”的那个“国家”的含义,所以有Sovreignstate(主权国家)的说法。在美国,这个词通常专指“州”,因为两百年前,他们眼睛里,现在的“州”就是一个有主权的国家。第一个翻译成中文的人将它翻成“州”,实在是一种误导。照“联邦”的意思翻成“邦”,要好得多。

Nation,这个词偏重民族、人文和非自然性非物质性的内容。

Country,这个词偏重地理、山川河流,城市乡村等自然性的物质性的内容。

和美国人说起美国这个“国家”,不同的意思,不同的句子,就要活用这三个词,通常是不好换了用的。比如,美国人问你什幺时候来这个国家的,喜欢不喜欢这儿,你回答喜欢,说这是一个不错的国家。双方用的都是“country”这个词。

911事件后,布什总统说,我们国家受到了攻击,用的就是“nation”这个词。

如果说到主权,说到国际政治问题,才会用“state”这个词。

对于中文来说,通通都用一个词,国家。100%silk。

六、

美国人强调法治,所以他们有关“法”的词比较丰富。中国人经过百多年的开放改革,这些法律方面的词,大概都有对应的中文词了。不过有一个词,我们弄明白他们用词的区分,对于理解他们的制度和作为是很要紧的。这就是“司法”一词。

美国人的“司法系统”,judicialsystem,专门指法院、法庭、法官这一套制度、人马。这一套东西是和政府的其它部分分开的,所谓“司法独立”。

在政府的行政系统里,有一个部负责治安和法律事务,这个部就是DepartmentofJustice。这个部在中文里翻译成“司法部”,这一译法完全混淆了美国政府三权分立的行政分支和司法分支,是一个很误导的翻译错误。之所以有这个错误,因为我们的国务院里有一个司法部。台湾人照他们的政府设置,翻译成“法务部”,显然要准确得多。

我们翻译的错误反应了我们的机构设置和功能不同于美国人强调严格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设计。他们DepartmentofJustice的负责人(我们翻译成司法部长)叫AttorneyGeneral,这个Attorney就是法律事务代理人的意思,就是说,他(或她)是政府打官司的时候,在法庭上代表政府一方的总律师。所以,把他翻译成司法部长,就会和法庭的司法功能混为一谈,这种功能混乱是美国宪法禁止的,是美国人无论如何也不会犯的错误。也许,照“医药总监”的翻译,AttorneyGeneral翻译成“法务总监”还差不多。

他们的DepartmentofJustice负责调查起诉犯罪,在有人状告政府的时候,他们代表政府出庭应诉。他们在法庭上是一方当事人的身份。在联邦最高法院审理涉及联邦政府的案件中,AttorneyGeneral常常是案件的一方,有时候是被告方,有时候是原告方。无论如何,他们不是司法,不能叫司法部。

美国人的“司法独立”非常严格。法官是不允许单独和案件的某一方有交流来往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涉及政府的案件过程中,法官和政府一方的当事人“司法部长”私下来往讨论案情的话,法官是要受到弹劾的,而“司法部长”这样做就是“行政干扰司法”,是政府行政官员犯下的一种刑事重罪。

和我们的司法部不同,他们的DepartmentofJustice也不管理律师。美国的律师是归律师们的专业协会管,这就是BarAssociation。某人够不够资格当律师,DepartmentofJustice没有发言权。相反,AttorneyGeneral通常必须是一个有律师资格的人,他或她的律师资格必须是BarAssociation给的。克林顿最近就是因为在法庭上作伪证,让律师协会给吊销了执照。这条重要消息,由于9.11事件,没有人在意了。可是有意思的是,假设美国政府的行政分支要想任命他当AttorneyGeneral,他也当不成了。

七、

从英语翻译过理论文章的人一定有体会,英语那种复式结构常常让我们把它变换成中文的时候,感到累得慌。我们中文是一种由一句一句短句平面展开的,闲适的,舒缓的语言。英语的理论文章常常可以整个一节十来行就是一句句子,表达一个完整单位的意思,所有需要修饰说明的东西都在从句们的复式结构里一次性完成了。变成中文,如果你想翻译得不至于拗口得没人读的话,只得打碎了变成短句。

我们猜想,复式长句和平面短句的区别,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反应了思维的区别,当然更直接的是反应了表达上话语节奏和效果的区别。复式长句可以对主句结论所需要的条件、限定作出时空上较少差欠的说明。我们注意到的是,近百年来,我们中文不仅引进了很多词汇概念,我们的句式也在受世界的影响。我们现在的文科理论文章里,句子已经比几十年前的长多了。

历史学家还会告诉我们,百年前,中国人写字作文还是用文言的。

每想到这一点,我们就有一种惶恐的感觉。怕的是什幺呢?

我们出生成长的时代,我们中文的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还处于剧烈变化的时期。从文革过来的人,几乎不可能不受到文革对语言的影响,即使是文革后一代人努力对文革意识形态和文革语言作出解构和颠覆,也仍然可能鬼使神差地在语言上让毛式语言附了身。毛式语言那种通俗的、容易上口的、干脆的、直接了当完全肯定或完全否定的、不容质疑的、象用榔头钉钉子那样的短句,影响了整整三代人。和这种语言风格相对应的就是说话者自觉不自觉的“道德上的预设”,那种先声夺人的抢占道德制高点,再用负面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以外的所有一切。

八、

记得文革刚结束的时候,上海某区工人俱乐部里,请来了前辈诗人顾工先生谈毛主席诗词。顾工是著名诗人顾城的父亲,不过那个时候我们还不知道顾城。顾工说,毛主席不仅是大政治家、大思想家,还是大诗人大词家。毛主席擅长填词,而词是一种非常“雅”的东西。立即有一小青工模样的人挑战性提问:在那首著名的《念奴娇·鸟儿问答》里,有一句有名的句子,用了四个有名的字,那也是“雅”吗?

适逢文革结束的敏感期,顾工先生给出太极拳式的解释说:这恰恰是主席功力深的地方,用看上去“大俗”的话语,其实是达到了“大雅”的境界。

“俗”和“雅”可以如此换,语言里还有什幺东西不可以的?怪不得文革中十几岁女红卫兵写的大字报里,“国骂”多得可以当标点符号用。文革式语言,最可怕的地方就是这种“老子怎幺说都是对的”的霸气。所以,当我们看到自己的文章出现了排山倒海、高屋建瓴、势如破竹、痛快淋漓的那种语感的时候,我们是应该被自己吓出一身汗了。

语言这种东西,是得谨慎对待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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