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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葡萄皮网友到此现身说法,澄清误会,解释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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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感谢葡萄皮网友到此现身说法,澄清误会,解释真相
所跟贴
明天要出去玩,就回你这帖了。
--
葡萄皮
- (1431 Byte) 2005-4-15 周五, 下午11:57
(145 reads)
信天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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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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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谢谢答复澄清
(139 reads)
时间:
2005-4-16 周六, 上午1:02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网站没有亏待我,不过网站用网友的献金排斥同样对网站有贡
献的网友是不公不义的行为。
谢谢你澄清网站并没有亏待你的事实。不过,你确实亏待了网站,希望你对此有点起码悔过心。
请明确指出网站怎么用“网友的献金排斥同样对网站有贡献的网友是不公不义的行为”。不要效法鲁肃只给罪名不作论证的下流作法。
⊙⊙不知是甚么隐私。对论坛有甚么冲击?如果牵涉到第三人,我
不同意你泄漏该第三者隐私,因为我已与他达成互相谅解。
嘿嘿,你这话就自己承认了你完全知道自己泄露了什么隐私。我根本不想再对该第三者加以伤害,这就是投鼠忌器,可你刚才还逼迫我出示证据呢!
你此举违反了俱乐部内部规定,理应遭受弹劾,俱乐部内部规定并没有受害人原谅了你便可赎罪一说,是不是?
⊙⊙法官代表众网友对抗坛方不公正法治力量,他对论坛有关管理
的想法代表着中间中立的立场。坛方或坛方管理公然的不尊重法官,
代表着坛方的无耻与弱智。对一般网友而言则无此限制。我任斑竹
时一向遵守坛规尊重法官这是应该的。
笑话,随便在坛子里上帖完全是以普通网友身份,岂能加以特殊对待?如果因为他是法官,就该享受一般网友无法享受的特殊待遇,那就是完全违背了网友一律平等的原则。建议你去学习一下法庭规则,法官只在开庭时就网友和斑竹诉讼时履行职务,自己根本就没有立法权,因此,随便对论坛的有关管理的想法只代表他个人,与法官身份毫不相干。
这段话最生动地表明了你至今认为应该给予随便高于一般网友的特殊待遇。谢谢你帮助我证实我的总结。
⊙⊙“凡是”针对他的谬论的理性批判帖都被我无情删去,你这漏
是不是太大了,我也懒得举证(只要一例就可)。一个被网友公认
此坛文笔最美的随便,把他的帖,每帖上导独又有甚么错呢?何况
我也没把他的帖每帖必上导读。又当众撒谎了,有没有点廉耻心阿?
对,你这段批评很准确,我确实把话说绝对了,但你确实是专拉偏架的好手,是随便的护院家丁,你今天已经两次承认了这一事实,先说是随便代表中立原则,刚才又直接承认如果不给他一般网友享受不到的特殊待遇,坛方就是无耻弱智。这话比我自己的总结更有说服力,谢谢!
⊙⊙老狼同意不同意,我不知道。不过很高兴,这的确发挥了某种”
政治”影响力。所以捐款的目的已经达成。这其中也包括了你芦笛,
否则海坛要是少了当初我们这些被排挤的网友,重建不可否认要加
大难度的。
声称你的捐款是政治捐款,并说老狼当时同意了你附加的政治条件,这话是你自己说的,怎么现在又不知道了?
原来,你的政治条件已经得到了满足,那你还为何在随便犯规被罚时大吵大闹,提出这问题来呢?难道那代表着没有达到你的政治要求,所以你觉得受骗了?
⊙⊙不曾说过捐款网友必须享受特殊地位,但是反对捐款网友遭受
恶劣无礼对待的特殊地位,随便、余大郎、konami、小学生就是
公开的例子。斑竹对享有特殊地位的董事曲意逢迎,对那些,对网
站有特殊贡献的网友肆意封杀,阻断网友继续为网站贡献,斑竹不
过是股东的雇工。污掉股东的网友正常权利,是为犯罪。
咦?刚在楼下说过的话就要抵赖了? 全段都是无耻造谣,请给出证据来,否则向斑竹道歉。
闹半天,斑竹原来是您这大董事的雇工阿?您什么时候给人家发过工资?斑竹全都是捐款网友,自己就是“股东”,有的人捐的比你还多。例如你捐了170刀(记不准确是否此数,反正不到200,有老狼的鸣谢帖为证),老2却捐了200刀,而且还投入大量时间精力为网站写软件并天天当斑竹。论贡献,他比你这大董事高出不可胜计!
那“董事”是“director”的意思,拜托别把这儿当成公司。
⊙⊙一个正式登记过的组织一年中毫无出视可信财务报表已经是犯
罪了(可以请老非帮你找找有关法律吧),这甚么有罪推定,直截
了当的说根本有罪。如果根本一个没有登记的组织收取网友献金,
并说他是股东你是董事的话,就是诈骗。
正式登记过了的组织一年后经网友提醒后,才提出可信任财务报表
的话,是有那么一些私自挪用公家款项的嫌疑,因为他为甚么不提
供呢?
这我可不懂了,你能否出示美国有关法律?不过,建议您还是学点无罪推定常识,不要在毫无证据时胡言乱语,指责他人贪污,指责董事会诈骗,连个涉嫌都不用,这已经构成了诽谤罪。就算确有你说的法律规定,你怎么知道老狼没向美国有关机构报过?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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