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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王希哲的土匪行径何须我来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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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希哲的土匪行径何须我来造谣。   
马悲鸣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文章标题: 王希哲的土匪行径何须我来造谣。 (386 reads)      时间: 2005-4-02 周六, 上午1:27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王希哲的土匪行径何须我来造谣。

马悲鸣

王希哲指我没用真名,故说我指他为匪是造谣诽谤。并要我亮出真名,以便也能给我造一些匪迹出来。

其实民运造谣诽谤我的事无日无之。这也不仅是一般小民运。郑义就在王若望授意下专干此类勾当。另据伪芦笛揭发,黄叶这名网上立了万的高手也给我编了篇帮尹进老父拉帮套的故事。据尹进讲,还是根据郑义的小说《远山》编的。不知是否出于郑义的直接授意。否则如何编得连尹进都大赞写得象!

如果我在指责某人时出现错误的话,本人从来不吝惜公开道歉。上回我指出王希哲披露的杨建利从台湾方面拿钱的事,过于具体地指明这个台湾方面就是军情局。结果王希哲指我造谣,说他的文章中未指出「军情局」三个字。

我查了一下王希哲原文,果然无此三字,便毫不犹豫地公开道歉。虽然谁都知道台湾方面负责给海外民运支钱的单位早已经统一划归军情局负责了。

如今王希哲指我造谣诽谤他。而我所指出的王希哲匪迹都来自,且仅来自他的《走向黑暗》一书。

该书讲了两件事。其一是王希哲的朋友当着王希哲的面把从家中逮出来的张金贵拉出去,塞进麻袋里乱枪打死。而王希哲既不力阻,也不首告。并且在别人质问时,他声称张金贵就该杀。可杀张金贵的理由呢?除了凶手方面的栽赃,再无可信的证据。

这难道是我造的谣吗?

王希哲的书中还提到,身为红警司副司令,他负责指挥前线的武斗时,曾下令就地枪毙投降者。

这都是王希哲书里的白纸黑字写明白的,何须我来造谣?

本人曾有名言∶中共万恶,唯善六四。

这是有根据的。中共对六四非法割据的学生一让再让,达两周之久,可谓仁至义尽。但学潮不但一步不退,反而得寸进尺。最后政府在大喇叭不停地广播要求人们离开的警告之后,被迫武装驱逐。如果说中共在六四这件事上有什么错的话,那就是退让得太过了。

由六四回想到四五。在群众往纪念碑送花圈悼念周总理的清明节已经过完之后的夜晚,市政府理所当然地清理场地,拉走花圈。结果第二天企图闹事的暴民不干,砸烧汽车,逼政府交出已经被运走的花圈。花圈已成垃圾,政府无法还原。暴民便放火烧楼。

伊拉克战争期间,我忽然想到孔捷生写的沙甸事件中,讲到神勇的回民俘虏了一排摸进村的解放军别动队。要是共军真如孔捷生所说,拿炮轰平了村子,还不把自己人全炸死在里边了。于是我在网上提出质疑。有人回答说,回民抢了县武装部,武装独立。军队要他们交出武器,派了一排非武装的士兵拿着红宝书进村去做说服工作。不料被村内回民把他们全部抓起来割脖子残杀。解放军再要回民交出凶手,遭回民拒绝,才开始武力强攻。不克。才用大喇叭呼吁村民离开。在给足了警告和撤离时间之后,才不得已炮轰。

至此,中共至少已经三善了。唯善六四,再善四五,三善沙甸。

如今王希哲提供了全红总事件的详情。仔细读下来,原来政府也没错。全红总要求给临时工以正式职工的全套劳保待遇,并不许解雇。这要求即使在现在的美国也不可能。我和死芦笛就刚遭解雇。该文中所述临时工遭到迫害的事只是一句话,没有具体细节的描写。根据我在国内的经验,估计是临时工有全红总组织提出的要求,便来要挟雇主兑现。雇主既无预算,也无上级同意兑现的指示,而临时工又步步进逼,遭到雇主坚决拒绝。这之间可能有些冲撞,但责任肯定在无理取闹的临时工一方。全红总不干,便给政府下最后通牒,限期政府答应他们的全部无理要求,否则便去封劳动部和封全国总工会。政府无法,只好取缔了他们这个全国性组织。我从该文中看不出政府在这件事上有什么错。全红总都封政府部门了,不取缔行吗?

我还记得当年取缔全红总的事。其中有个洪振海很有豪气,自己带着行李去公安局自首报到。我本以为他获得了宽大处理呢。结果还是判了。不过这个事件似乎没有死人。

至此,中共四善全红总。

现在王希哲又提出青海军区副司令员赵永夫率领部队开枪射杀造反派的事。因无细节,究竟谁对谁错,不得而知。但我无法相信军区会随机屠杀平民。这其中肯定有前因后果。只要把细节详情按时间顺序一排出来,是非当可立断。

王希哲提出的其他武斗事件要是都按这样排一下,究竟谁是谁非,未必是王希哲一方说了算。然后就是五善…、六善…、七善……

六四何等清楚的政府杀人事实。但只要把事件发生的详细过程按时间先后排列出来,就不难看清学生非法,反而是政府仁至义尽的事实。民运和当年的造反派一样,所强调的都是颠倒因果的是非,丝毫都不可信。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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