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数去更无君错乱,看来唯有我知音(二)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数去更无君错乱,看来唯有我知音(二)   
所跟贴 数去更无君错乱,看来唯有我知音(二) -- 芦笛 - (1764 Byte) 2005-3-09 周三, 上午12:21 (484 reads)
南京老右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本想这事就此了结了,看来有必要再说一点儿。 (205 reads)      时间: 2005-3-09 周三, 上午1:55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俺木有去老贝的营寨,也不知道老贝和那里的人都说了些什么。

但是如果老贝真如老芦所说的,以为俺改名换“性”是“屈服
于老芦的淫威”,那就大错特错,错到头又错回来了。

俺个人认为:老芦是个天才。但却是一个有着很多毛病的天才。
这一点不仅老芦的敌人、朋友清楚,老芦自己也清楚。

老芦固然可恶,但是老芦“恶”的光明磊落;老芦也骂人,但
其中也讲道理。老芦明枪明炮,不背地使刀子,不在人家毫无
准备、刻意躲闪下无理纠缠。

因此,俺惧他什么?大不了不搭理他到头了。而你的那几位朋
友,俺是在决定忘记他们情况下,在发誓从此不提及他们的情
况下,仍然摆脱不了他们的攻击。

俺比你们上网晚,许多情况不熟悉。当年只看到老芦骂你,不
清楚究竟与原因。为此俺还和老芦掐过,而且还是一场恶战尼。

但是俺赶脚过去的就过去了,木有必要永远陷在里面。包括对
看好戏等,俺都是这个态度。“情到不堪言处,各自东西去”。
权当“敌人”为“路人”。你看俺在此前什么时候提到过看好
戏和菩萨蛮等?

观点毕竟是观点,俺木有因为观点不同就记恨人家一辈子的习
性。

嗯,还有。俺是最不希望看到老芦和你打架的网人之一。为此
俺在外坛、内坛都做过工作。只是最后一次在内坛上贴后,老
郑(若斯)的跟贴让俺放弃了努力。

对了,忘记告诉你,老芦看出俺是罗嗦,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还有,要学会反省自己,这点很重要。俺就是时常为俺自己办
的错事,说的错话批评自己、谴责自己,时常地沉浸在忏悔之
中,而且寻找机会弥补。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49954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