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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坛战报:“胡安宁其人其事”歪炮,是芦笛自画像式的“奇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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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大郎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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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读了芦笛长时间精心制作准备的头发重磅炸弹,不禁令我倒抽一口冷气,
因为我感到这正是那位称我“情郎”的前网友的政治人格和道德人品的反射。
而且,水平之低劣,文笔之恶浊,都超出了我的想象。我为把芦笛作论辩对手
而深感羞耻。但网上有逐臭之夫,主讲总要对得起远道来的听众,于焉命笔,
简单作答。
(一)芦笛信口开河的“胡安宁文革史”,旨在为毛江五人帮翻案
芦笛有个老朋友,名叫范似东。范先生写了本民运史,其材料来自大量
证言和中共文件。当然,上海炮打中央文革及民主墙两段历史,都提到了我。
可说每字每句,都进行了严谨的考证核实。本来,芦笛只要一个电话,一切
就清如白昼。但是他不作此想,反而闭门造车,津津有味地当起了周兴、来俊臣!
他写道:
文革爆发,他为了报答深重党恩,参加高干子弟红卫兵,疯狂蹂躏“黑六类”,
[余按:我何时成了高干子弟?我是资本家出身9注:出身按老子算,而非按祖
父、叔伯甚至泰山算的,芦连这都不懂?!),又何曾当过一天红卫兵?我挨打
都不免,还想去打人?芦笛真是大胆造谣,脸不改色心不跳!]死保上海高级共干
陈丕显、曹荻秋辈,为此得罪张春桥,受了两天迫害[余按:文革我三次坐牢,计
超过两年。大约芦笛觉得那是天堂的半路,所以就按两天折算了!],这就成了他
日后招摇撞骗的资本。其实,他不过是中共内部权力斗争的牺牲品,百姓说的“
狗咬狗,一嘴毛”,毫无是非可言,更不值得同情。[余按:反康生、反张姚王,
又牵涉北大反林,竟然是“狗咬狗一嘴毛”,这不是在为毛江文革翻案,又是甚么?
芦笛反人民忠于法西斯,确矣!怪不得他今日要为萨旦大抱不平,又反给布希套上
“法西斯”大帽子!可知芦笛,是个拿大顶的。]如果被中共迫害过就是“民主斗士
”,那刘少奇也算了。[余按:奴才比主子恶,芦笛比四人帮凶。竟把因反中央文革
受迫害的学生与国家主席并列,唯恐不能置之死地而后快。那时芦笛怕还在穿开裆
裤罢?真的是无知才能无畏!]
值得指出的是,前一阶段他作贴有此瞎喷时,本人当即跟贴指控其妄。当时芦诺诺解
嘲,孰料不旬日,又乱说乱动起来!明知而故意,正诽谤罪要件也。
(二)把本人叙事当稻草捞,将逻辑推理当事实判断的“窃画案”
[余按:懒得再打--尔等一文不值是白痴,仅将楼下文段落贴此便了]
偏见超过无知的王炳章朋友101听好:
这本来是我叙旧事时提到此误会猜忌,有如你般远离真理的人X天赋
认为他有权怀疑而已。然而,竟有那芦,在与我闹翻时便把别人连逻辑判断也
算不上的怀疑,当“事实判断”来举证!芦此举,可谓可耻低劣的样本。可叹
就101也活画了自己。再,朝天辣既是画画后辈,当知夏葆元、魏景山,等都在
NY。同学们无人有此疑,且当年都批评陈逸飞。但尔等自由乱扯,何能有脸用此
来哄骗网民?!只有芦笛这种不择手段者,才会今日忽然想起捞这根稻草。
他在前一段恰有文表示,其实他说的那些,他自己都不信。这不,又一次的明知
而故意!于焉,芦笛的政治人格及个人品德,一齐破产。
又,101等不向芦笛要偷的证据,反向要我没偷的证据!
可知此等庸人妄人,法学常识=0,证明IQ超低,而EQ也绝对好不了!]
(三)
芦笛第三点所提到的本人怀疑心重,我承认几次坐过牢的,妻离子散,友人惨死
(如我的初恋情人,如被华国锋枪毙的王申酉)心理阴影,驱之不去,确有此毛病。
但,一方面中共确是在搞高科技超限战,我又几乎是个电脑盲。这三条因素加在一起,
才使我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千错万错是我错[至少俺法学未“溶化在血液中”,犯有
违背“无罪推定”罪!]特在此向被我诬蔑过的网坛陪礼道歉!俺再也不敢了!
[唉,余累矣--芦文乏味,霸道,一派文痞风,实不值一批!]
最后,我要说,俺为啥不告芦笛?
嗨,小孩子的说话。连名字也不几,来如风去匆匆,匿名蒙面虚拟耳,
到哪里去找他?有人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论坛在嘛.......
哇塞,蠢货!这就是芦笛之所以要离开他为董事的汉奸论坛,
跑到天坛来肆无忌惮大放厥辞,丧心病狂诽谤的原因啊!!
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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