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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蛾扑火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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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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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飞蛾扑火论"自由"
所跟贴
飞蛾扑火论"自由"
--
东海一枭
- (1946 Byte) 2005-3-05 周六, 上午9:59
(725 reads)
1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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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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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关于自由和自由主义,和一枭兄切磋。
(170 reads)
时间:
2005-3-05 周六, 下午8:38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先要说明,绝大多数署名"东海一枭"的文字,我异常的佩服。前阵子在天涯转贴过几篇,还是在说文人相轻,论余秋雨的时候搬去的兵马。
但是切磋就是切磋,只管写下的字,不管背后的人。
以前在四海讨论"一个中国知识分子的通病"的时候,长篇大论的讨论过一些关于自由和自由主义的话题。现在人变得懒了,只是转抄一些相关内容,所以并不见得是字字句句都和<飞蛾扑火论"自由">相关联。而且万一有语气上的不协调,那不是针对一枭兄,而是当时讨论的对方。只能请恕我疏懒,包涵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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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自由主义的核心,从密尔和柏克(Edmund Burke, 保守主义的鼻祖)这些自由主义的先驱开始,就是制衡权力并关注如何保护人本的尊严(不是多数或者少数的尊严)。具体化到政治,就是公民的自由比民主和平等(社会公平)更重要,也是更容易达成的目标。因为显然后者的实现往往需要改革社会功能甚至社会基础。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自由本质上更是一种思想和理念。这在现今的中国社会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比如实现废除遣返制度,废除户口制度,就相对容易得多。所以我对新闻自由在合适的时机能够出现还是有希望,虽然很渺茫,然而尽管如此,最近也有互联网上有限的言论自由为证。
所以,我讨论的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等等,它们从具体实施上看要远远比民主化容易得多。我谈论的这些有关自由的名词,他们绝大多数是在理念上来看的。即使在具体实施的层面上,也是理念超过实施方法。因为当说及新闻自由的时候,人们并不需要学习才能领会其基本含义,然而说到民主,那就需要很艰苦的解说。
自由无所谓公义问题,而就是对个体权益的尊重。与之相关的是人权人道主义等等与个体存在紧密相关的概念。它的基本理念就是如何保护个体,其前提是对一切有可能危害个体权益的因素加以制约。而并非只是政府和大众之间的平衡。具体举个例来说。例如当一个人在自我判定现行的法律(无论该法律是否符合当时大多数人的权益,是否代表国家的利益)与他个人的自由相违背的时候,他有权拒绝按照法律规定而行动,他个人违法,当然受到法律制裁,然而他有违法的自由。例如梭罗曾经拷问过,"如果……政府机构……竟然要求你对他人作出不义的事情,那么,我说,就不要遵守法律"--类似这样的观念在中国很难得到共鸣,然而这是自由的相当重要的一面。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很自然能得出如下推论,真的自由主义者,反对一切暴力。这在上面说道的主题里面我早也说过。其言外之意就是,在具体的社会改造行为上,自由主义者提倡非暴力不合作,这在有史以来取得过多层面的成功,例如,印度独立运动,美国黑人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这里都有上述所论及的不遵守不符合个人或者群体自由观念的法律并因此"驯服"的接受法律制裁的事实。-- 然而都获得了令人讶异的巨大成功。89学运之初,自由知识分子例如包遵信(?)等就向学生建议要采取非暴力不合作。明白这一倡议的思想根源,就能很容易的看穿那些说知识分子是学生运动的幕后黑手这样的荒谬之说---你只要看到那个黑名单上有类似包这样的自由知识分子就可以相当肯定那是在胡说八道的造谣。这和假如英国殖民者宣扬甘地鼓动暴民打砸抢烧,是一样的荒谬绝伦。
西方现代思想启蒙运动是多角度多层面的全面深刻的社会启蒙。自由主义的观念深入人心,我们看国际大赦等国际化的人权组织机构等等类似的东西,无不
是自由主义的具体表现。
。。。。。
我在前面解释自由和自由主义的时候说,"自由本质上更是一种思想和理
念。" "我谈论的这些有关自由的名词,他们绝大多数是在理念上来看的。即
使在具体实施的层面上,也是理念超过实施方法。"
这是为什么自由的观念是属于思想启蒙的一个中心内容的基本原因。它主要着重于思想范畴,即使在具体施行的时候,也是理念至上。因此自由主义者社会改造的根本原则是非暴力不合作,自由主义的不遵守法律(象前贴我引述梭罗的话),是以非暴力方式进行的,当然要承担违法而带来的法律制裁。这是自由主义的高贵之处。。。。。。。凡是暴力革命,就已经违背自由主义者的基本原则,那就是对个体权益的尊重,因为暴力一旦出现,就一定损害某些个体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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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人的本质,是一种人本意义上的个体存在的本质意义。自由主义者的口
号,"不自由毋宁死",清楚的表明,自由是本质的存在前提,而不是存在者的个体欲望。这还有什么值得争论的呢。自由主义本身的发展,就是泛化这种针对人本的本质的认识,而扩展到一切的存在上。比如,动物保护者要动物的自由。环境保护者要环境的自由。这是自由主义在现阶段的泛化,它直指自由乃一切存在的本质。
自由主义从无绝对自由一说。当我们说绝对的个人自由,这就不是自由主义者谈论的自由,这是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自由主义者所论及的自由,是对个体权益的尊重;所谓绝对的个人自由,却是指个体欲望的无限膨胀。混淆两者就是对自由两字的望文生义: 那么我们可否这样理解"不自由毋宁死": 如果不能满足我的个体欲望,那么我不如死了算。这是多么的荒谬可笑。况且有哪一个为了追求个人欲望的实现的人,会为之放弃生命? 须知活着乃人的最大欲望和本能, 对此类人尤甚。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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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论。
--
战争与和平
- (0 Byte) 2005-3-05 周六, 下午10:14
(137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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