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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千年”的“器局”?(回马枪之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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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跟贴 |
阿飞说您在四条腿昆虫的问题上做人不厚道,您有什么看法? -- dch - (0 Byte) 2005-2-19 周六, 上午5:17 (106 reads) |
waiter
性别: 
加入时间: 2005/01/19 文章: 160
经验值: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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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aiter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才是不厚道。
“四足”话题被冲到楼下去了,今天驳马没顾得上,刚刚在彩虹看到羊哥的转帖,才知道你又歪曲我一通:
>如果羽的情况是属于看错版本的话,waiter你的表演可就太令人震惊了。
>本来你提出的那个什么两条大腿不算腿的理论虽然勉强,也还算个说法,
>可是结果呢,你一看羽的说法似乎更有力,更能一下打倒对手,马上就
>抛弃原来的解释,又是“受教”,又是恭维“你的这个比我的好”。你对你
>信仰的基督就是这个态度?一点认真负责的精神都没有?
我哪里有“恭维”“ 你的这个比我的好”??
我的两个帖子都还在论坛上嘛:
1。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575316&Parent=575309
所跟帖: 原文在这里 -- afei - 107 byte 2005-2-17 22:03:52 ( 66 reads)
作者:waiter 标题:这个问题我看到过好几种解释 - 2005-2-17 22:41 (47 reads)
〔利11:20〕“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们都当以
为可憎。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们还可以吃。其中蝗虫、蚂蚱、蟋蟀与其类;蚱蜢与其类;这些你们都可以吃。”
比如:
1。虽然昆虫有六足,但古代人不把后面用来跳跃的大足算作一般的足。(NIV研读本圣经)。
2。这里只是提到用四足来行动的。许多昆虫其前肢主要不是为着行动,而是主要用於捕捉猎物或具有整理头部、口器等类似工具手的功能(如螳螂、苍蝇等)。所以这些说法只是当代人言语上形容表达的方式,只重其义(分辨可吃与不可吃),不重其说法。(网友回方舟子)
。。。等等。
当然这些解释非基督徒会觉得可笑。但是我想圣经的确是几千年前的古老文献,一些说法放在当时的历史文化背景里面没有问题,用现在人的眼光来看就会有毛病。
2。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575321&Parent=575318
所跟帖: 上帝到底是怎么说的,请看上帝用英语是如何说的 -- 一羽 - 348 byte 2005-2-17 22:51:47 ( 49 reads)
作者:waiter 标题:谢谢羽兄。受教了。所以 - 2005-2-17 22:53 (27 reads)
解释3。其实不过是中文翻译画蛇添足而已。
“解释3”是接着上面“好几种解释”的1,2两例说的。“受教了”无非是礼貌客套的话,别人多给出一种解释当然让人“受教”么。无论如何,哪里有有“恭维”“ 你的这个比我的好”??还打上引号好像我真说了这话?你这不是编造“引文”诬陷我嘛。还“你对你信仰的基督就是这个态度?一点认真负责的精神都没有?”,上纲上线的。
作者:waiter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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