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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中国的宪法序言应该怎么写(宪政探讨系列五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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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的宪法序言应该怎么写(宪政探讨系列五之五)   
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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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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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中国的宪法序言应该怎么写(宪政探讨系列五之五) (333 reads)      时间: 2005-2-09 周三, 上午12:59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中国的宪法序言应该怎么写
和合(11/28/2004)

很多人喜欢崇高而空洞的口号,诸如自由、民主、人权之类。
我认为,根据事实和客观规律是最简单而有效的文字。

我认为,宪法的序言可以这么写(或者这么解释):

我们认识到,
一,政府的职能必须是在保障人民追求包括落后在内之自由权利的同时,
主导人民和社会走向先进。(请参考本人"政府的职能"一文。)
二,法律是来源于人民的要求,又必须是具有科学性的,社会各方之共和契约。
(请参考"法律来源于人民,又必须具有科学性"一文。)
因此,我们的政府体制将以现实为基础,建立一个既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
又能引导中国走向先进的共和体制。

(〖序言解释〗中国的现实是,中国共产党是统治中国的唯一的执政党。中国共
产党拥有着对中国军队的全部领导权。经过了毛共半个世纪的民主折腾,占人
口大多数的无产阶级们在毛泽东的领导下,彻底毁坏了中国自然的经济结构,
彻底破坏了曾经正在发展的民族工业基础,彻底破坏了近代出现的法制结构。
多数暴政把中国变成了互相仇恨的战场。直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新出现的
中共领导人终於认清了民主的坏本质。经过邓小平领导的改革开放,和江泽民
提倡的三个代表,开启了引导中国走向先进的历程,也初步重建了中国的法制
体系。这些经验教训和已经建立的先进机制,是中国必须保持的国宝。

然而,中共领导的中国政府,依然缺少着保障人民自由参政,缺少着保障人民
基本权利的机制。这些权利,包括,自由结社,自由出版发行,自由言论,宗
教自由(包括练邪教的自由),等等。

为了彻底消除政府的这些缺陷,建立起一个完善的法制政府,我们根据政府
的职能原理和法律的特性,在现实的基础上,建立起如下结构的共和体制:)

一。中共中央组成参议院,继续保证了追求先进的中国共产党的主导地位。
军队由参议院掌握,既保持了现实状态,又自然实现了军队国家化。

二。众议院由各党各地根据比例选举制自由竞选组成。实现了各党自由参政的
局面。

三。立法过程由二个议院提出立法要求。然后,通过独立而开放的法制科学院
(或称法律科学院)进行具体立法。最后,再经过议会进行审查、复议、通过。

法制科学院既是有组织的,又需要是开放的。在具体立法过程中,必须组织相
关学科的社会精英进行讨论。例如,如果进行有关社安方面的立法,则必须包
括法律专家,治安专家,和居民委员会进行共同协商。如果进行有关水利方面
的立法,则必须包括法律、水利、环保、经济等方面人士进行共同协商。

四。共产党当然也要竞选众议院席位。如果共产党执政的结果非常不好,共产
党失去众议院的发言权,参、众二院完全对立,那么,任何立法都将无法实现。
可见,尽管共产党控制了参议院,但是,在立法过程中也必须和其他党派达成
共和,才能顺利执政。

共产党的作用是根据宪法和党章主导人民和国家走向先进。不过,同时必须和
其他党派和民众达成共和。实现在主导国家走向先进的同时,又保障人民的自
由权利。

五。共产党应该改名为"执政党"。这样就名符其实了。执政党的成员当然也都是
人民的一部分。经过入党过程的法制化,最后事实上就变成了一种人民参政的
法制程序。

六。总统由参议院提名至少二名侯选人,由参、众二院共同选举产生总统。总
统基本上是用来和其他国家进行战争或者交易的。而不应该对国内事务进行过
多干预。由於中国是不需要对外发动战争的,所以,总统的主要任务就是和外
国做交易。

七。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独立运作,等等等等。。。。。不一一多说。

这种体制事实上,就实现了"以先进为主导的共和机制"。请注意,主导并不等
於绝对统治,也并不能否定"副导"。政府尽管主导和促进先进,但是,却必须
和不先进的成分"共和"。

由精英组成的法制科学院进行具体立法,几乎是无可避免。从现实看来,无论
是当前的人大代表和中共中央的代表,或者是今后的民选代表,都无法保证进
行详细立法的能力。他们的能力都仅限于提出要求,和最后审查评议。没有法制
精英对具体立法进行严格的分析判断和制定,仅仅由民选代表进行立法,那么,
中国的法律将很可能是漏洞百出,荒唐不堪。很多民主国家至今保持落后混乱的
例子就是最好的说明。

下面,比较一下美国的独立宣言和宪法序言:

美国宪法序言:
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
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
国制定本宪法。

美国的独立宣言说,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
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
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
产生的。
。。。。(后面部分主要是为了和英国打仗而找的理由。)

很多人喜欢高声朗读这些庄严的宣言。特别是喜欢强调"自由、权利、和民主"这
几点。不过,他们却忽视了"自由和权利"并不是绝对的。当社会各个群体之间的
"自由和权利"要求互相冲突和矛盾的时候,政府的作用是在各个群体的要求之间,
寻找到最佳的契约,建立成公开而透明的法律。从而同时保障和规范社会各方的
自由和权利。既不能用强权去压制民众的权利,也不能用多数人的意志和要求来
压迫和剥夺少数人的权利。美国宪法和独立宣言也没有在任何意义上说明,民主
就意味着多数人决定国家的法律和统治。所谓"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
的同意而产生的"也并没有在任何意义上说,是通过多数人强迫少数人接受而产
生的。其实,这里面的关键点在於,由多数人"同意",和由多数人"决定",之区
别。前一种表达,意味着由共和与法制确立的政府与政策,经过一种简化的手续
"多数同意",作为一种确立的仪式。从原理上来说,由各方共和机制而确立的,
各方共同同意的契约,自然地应该得到大多数人的同意。而后一种表达,则是一
种多数暴政。如果是按照某些人理解的那样,把"要求"当作绝对的,特别是,把
多数人的要求当作绝对的决定因素时,多数暴政就发生了。现代自由主义者对自
由的另外一种误解就是认为,国家到底应该向先进发展还是向落后发展,那应该
是由人民"自由"的意志决定。特别地,在他们的心里,多数人就等於"人民"。因此,
国家到底是应该向先进还是落后发展,就应该由多数人的意志来决定。这也就是
当今世界某些民主国家正在进行"打土豪、分田地"的根本原因。

美国的宪法序言和独立宣言,主要是把他们的要求说明了。而且,这种要求表达
的非常崇高而蛊惑人心。却没有说明解决各方要求之冲突和矛盾的机制。也没有
说明,在后发展的国家中,追求先进,和与国际间不同国家的良性竞争已经是无
可避免。解决这些问题的机制,只能够枯燥地根据美国和全世界各国的历史和现
代的事实,来找到,而无法从那些光冕堂皇的宣言中看到具体的词汇。随着社会
的发展,人类间矛盾的显露,自然地要求我们,必须在提出我们自由要求的时候,
同时明确解决不同群体要求之矛盾的机制。如果说,美国的先辈们当时的环境下,
最主要的要求是自由的话,那么,我们现在环境下,所面临的要求就是,建立解
决不同要求之间矛盾的共和机制。

最后,无论如何,如果我们用如下几句作为中国宪法的序言,也完全不违背美国
宪法序言之精神:
我们认识到,
一,政府的职能必须是在保障人民追求包括落后在内之自由权利的同时,主导人
民和社会走向先进。
二,法律是来源于人民的要求,又必须是具有科学性的,社会各方之共和契约。
因此,我们的政府体制将以现实为基础,建立一个既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
又能引导中国走向先进的共和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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