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就余大郎先生无理取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gif)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
|
|
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就余大郎先生无理取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芦笛
昨天余大郎先生无理取闹,指控网站实行双重标准,证据似乎是两条,第一,将他的写给狼协的信从罕见移往众议院;第二是违反坛规,将芦笛基金会成立通知上导读,并让类似的“商业广告”留在坛内,云云。
关于第一条,我不了解情况,无从发言,但针对第二条,我立即作了针锋相对的驳斥,指出三个事实:
一、所谓“广告运动”,正是余先生建议发起的,而且他本人主动配合狼协,在老狼贴出《踢开芦笛干革命》一文同时推出吹捧芦笛的“广告”,指出出版芦笛文集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
二、正如我在《就芦笛基金会和芦笛文集出版事告热心网友》中说明的,“芦笛基金会”建立和《芦笛文集》出版不是什么商业牟利行为,而是类似网友捐款一类活动,目的是积累第一桶金,俾将未来可能得到的版税用于促进本网站的文化事业。狼协先生也在“踢开老芦闹革命”一文中保证捐款一定专款专用。将这种类似网友向网站捐款的行动看成是商业广告,完全是对事情真相的歪曲。其实作为俱乐部成员和计划的筹划者之一,余先生对事情真相完全心中有数,我到现在也不明白他为何作出如此荒谬的指控。
三、过去网站也曾为《海川丛书》大作广告,甚至开设了专页展销,那道理完全一样──那也不是旨在盈利的商业行为,而是非盈利文化事业。
在我作出针锋相对的驳斥后,至今未见余先生驳斥,也未见他对自己何以出尔反尔、发表歪曲真相的文字给出个令人信服的解释来,相反,他强调因为我侮辱了宁波人,所以他要记恨一辈子,说我不知道他的厉害,等等。
与此同时,余先生更扩大了对网站的指控,竟然诬指我是本网站的网霸,而随便就是被有意保护我的斑竹迫害走的。他更后悔当时没和随便一道站出来和我这网霸进行斗争,以致被我们各个击破,云云(大意如此,以原文为准)。他甚至把风波扩大到别的论坛去,在清水论坛贴出了他给狼协的信。
针对余先生的造谣诽谤,我想在此澄清一下视听:
第一,本人确实是网霸,不过那是类似楚霸王,在长达五年的一轮又一轮的围攻中靠自己的真才实学,单枪匹马地击败挑衅者,从来不屑也不曾像前斑竹16那样靠网站的权力来报私仇,删除敢于批评自己的文字。对此网人有目共睹。
第二,为避免闲话,自从上次与葡萄皮、随便等人发生冲突后,我立刻在坛子里宣布无限期自动停止履行董事职责。此后从未过问过俱乐部的任何事务。进内坛去都是为私人事务,主要是和余先生谈出版问题,其次则是应网友多次要求,填补被我删空的旧帖,为此请教技阀一些技术问题。除了私事外,我还回答过一次涉及本人的俱乐部成员资格的咨询。此外从来没有对俱乐部事务发过言,表过态。这一点,余先生心知肚明,相信他可以出来作证。
第三,据我的模糊印象,随便好像是因为犯规被封名一周。我和此事毫不相干。其实他两次被封都和我毫无关系,并不是因为和我打架被封的(他第二次被封期间我的电脑坏了,只能用单位电脑写英文)。而且,好像那只是封名一周,期满后随时可以回来,并不像老芦当年那样被无限期封杀。现在随便不回来,这责任怎么也赖不到网站头上来。天知道他到底是什么原因不回来?遮莫人家生病住院,也要本网霸和斑竹们为之负责不成?
总而言之,余先生作如此指控,不但侮辱了我本人,更侮辱了那些日以继夜为网站义务奉献的斑竹们。我希望他不要停留在空洞的指责上,而是拿出翔实的证据来,向大家证明斑竹在何时何地拉了偏架,而他们又怎么和我串通,违反坛规,蓄意把毫未犯规的随便赶走。而且,随便的离去乃是属于永久性质的,且就是出于和本网站决裂而不是其他原因。
如果余先生不能做到上面的正当要求,则请他承担文责,公开声明自己是造谣诽谤,置现有的完备司法渠道于不顾,毫无法理依据代随便强出头,利用随便作为自己泄私愤的工具,无端干预斑竹行政操作,不但离间了另一俱乐部成员随便和网站的关系,而且诬蔑了斑竹的integrity,并请他撤回那些造谣诽谤,向斑竹们和我本人沉痛道歉。
借此机会,我也想向余先生道歉。
其实直到昨天为止,我和余先生的关系一直都很好。为了文集出版事,他非常热心,竭尽全力帮忙,对此我深怀感激。
但不幸的是,在我推出《除了中共,人民别无选择》一文后,因为他不喜欢我的政见,不断在坛子里攻击我“跪求恩赐”。我出于感激之心,一直没理睬他,但他越演越烈,非要让政见分歧累及私交,甚至在和南京老右打架时也要莫名其妙地把我拉扯进来,特地在我的文章后面跟贴,说老右是我的“牙将”,既侮辱了老右派,又惹恼了我──想当初高寒就是硬要莫名其妙地把2u2m说成是“芦笛的奴才”。于是我忍无可忍才去众议院上了个帖,说他生就了边缘人物的命,无论在什么场合都作不了主角,只能作小丑,等等,彻底地把他的桩给拔了,严重地伤害了他的自尊心。所以,他如此不择手段地报复,我觉得还是可以理解的。这完全是我给网站惹的祸,在此引咎自责,并向余先生道歉,希望他能忘记我那些剥皮削骨的恶言毒语,恢复正常邦交。我深信,作为政治家,余先生来日方长,前途未可限量。
在此还想说一声,我早就发现,和本网站的关系,已经成了芦笛的“七寸”,凡是不知好歹来捋虎须败下去的芦敌们,都不怪自己学艺不精,却去专门拣这“七寸”捏。例如那“天天天天”写的烂帖子上不了导读,我本人与此毫不相干,可他不怪自己没文化,却去“声泪俱下地控诉芦党的迫害”。对这种自欺欺人的“简易镇痛法”,我能理解也深表同情,但老芦心高气傲,非常讲究身份,实在受不了这种窝囊气。所以,以后本人真是要离开此地,到读者更多的坛子上帖去。等我把贝苏尼料理了,这就搬家到《万维天下》去,开展轰轰烈烈的“撕胡运动”,把伪民运唯一一杆大旗连根砍了。
还要说明的是,关于芦笛基金会和芦笛文集出版事宜,我已全权委托老狼办理。此事从此跟我毫不相干。以后有关议论我都不作回应,一切由狼协先生便宜行事。
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