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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狼协所说的奸坛执法公平,深有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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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对狼协所说的奸坛执法公平,深有怀疑:
所跟贴
虽是“又有”,恰是“常有”。不怕删移,就怕双重标准。
--
Anonymous
- (46 Byte) 2005-2-07 周一, 下午1:01
(129 reads)
芦笛
[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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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文集
]
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标题:
楼下芦帖说的很明白,再重复一次
(151 reads)
时间:
2005-2-07 周一, 下午1:08
作者:
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一、所谓广告运动,乃是余大郎自己的主张。因为我得罪了他,此人不惜出尔反尔。
二、芦笛基金会并非商业广告,不属于牟利性质,乃是为了开创网站文化事业,藉以产生造血机制,而且是网友提出来的, 并不是网站主动。
三、以前出版海川丛书已有先例。
余之所谓双重标准,就是如果谁拿宁波人开玩笑,他就不但要记一辈子,还要出尔反尔,用自己建议的行动来向网站发难,据说这就是他饱经沧桑学来的政治斗争经验。
作者:
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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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懂不懂中文?你很可耻。说的是因人而异、双重标准,而非广告的“出尔反尔”!
--
余大郎
- (36 Byte) 2005-2-07 周一, 下午2:17
(119 reads)
可以就个案提出申诉
--
狼协
- (26 Byte) 2005-2-07 周一, 下午2:21
(102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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