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大参考:全美学自联呼吁中共当局立即释放杨建立博士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大参考:全美学自联呼吁中共当局立即释放杨建立博士
无为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大参考:全美学自联呼吁中共当局立即释放杨建立博士
(250 reads)
时间:
2002-5-01 周三, 上午10:15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全美学自联呼吁中共当局立即释放杨建立博士
杨建利博士最近回国进行学术考察,于上星期六遭中共当局扣押,至
今音讯全无,下落不明。目前,这一事件已经在海外学生学者和华人社会
中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和不安。杨建立博士是全美中国学生学者自治联合会
的创始人之一及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现在仍然是学自联的资深会员。全美
学自联深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呼吁中共当局立即恢复他与家人及外界的联
系,并且还他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应有的基本自由和权利。
长期以来,杨建利博士作为一个专门研究政治和经济的大陆留美学者
,结合中国历史与现今的政治、文化、经济等状况,对中国如何真正走向
民主及繁荣富强的课题项目,进行了全面、系统、广泛和深入的研究分析
。他以丰硕的研究成果,在学术界同行中享有很高的声誉。为了获得更多
的第一手资料,进而得到更充实可靠的研究结果,他曾多次计划回大陆去
进行实地考察。
但令人遗憾的是,中共驻美使领馆因为其政治观点与当局相异,拒绝
为杨建立博士的护照延期。这一做法,不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
与签署的联合国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十二条第四款:“
任何人进入其本国的权利,不得任意加以剥夺。”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现行宪法。该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同一宪法的第三十五条更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
、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然而,中共当局公然违反宪法:不
顾杨建利博士的一再抗议,一次次拒绝他的护照延长申请。
对杨建利博士来说,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和学者,仅仅由于不同的政治
观点,不能得到自己的护照,从而丧失回到祖国的权利,更谈不上回到自
己的国家进行应受宪法保护的学术研究活动,无疑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
在这种无望的情况下,杨建利博士决定用朋友的护照回到自己的祖国去作
实地学术考察。可是在考察途中,他却因为没有“有效护照”而遭拘捕。
现在杨建利博士下落不明,其妻子儿女心急如焚,朋友和同事们也深为担
忧。此事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中共当局的处理前不合法、后不合
理、现在更不合情。
中共当局向来宣称中国人民需要的是温饱权,显然公民的国籍权应该
是比温饱更基本的权利,因为对没有中国国籍的人,中共当局是不用对其
温饱问题负责的。所以仅从中共自己的“人权”理论,也可以推出中共当
局在这件事上,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杨建立博士选择作为一位中国
公民,他的这一选择权不容剥夺。这是他的基本人权;杨建立作为一名中
国公民,他的国藉同样不容剥夺,这也是他的基本人权。发还杨建立有效
护照,本身就是中共当局对本国公民应尽的义务,不容因政治观点的不同
而进行刁难。作为中国政府,不仅有责任保护中国公民在中国本土的利益
,同时有责任保护中国公民作为侨民在异国的利益。遗憾的是当杨建立博
士以中国公民的身份踏上祖国的土地时,他从事考察和学术研究的权利不
仅没有得到当局保护,反而被剥夺,中共当局难辞其咎。
近年来,大陆在经济改革方面,迈出了很大的步子,甚至达到近于无
序的地步,但在政治方面,却几乎没有改革的迹象,对那些不能顺从中共
当局的思想和信仰的严厉压制有增无减。这种经济上的无序和政治上的高
压,使得民众的基本自由和利益受到严重的侵犯,使得民众的不满无法得
以疏导。这种畸形的发展对未来中国社会是一个无法治愈的隐患,对未来
的国际社会,也是一种难以预测的危险。我们希望中共当局能从这件最基
本的事做起,还杨建利博士以公民基本自由及权利,迈出政治改革的第一
步。
全美学自联注意到,最近中共当局公布了一系列新政策,以吸引和鼓
励海外学人回国参加祖国的建设。中共当局应该认识到,中国不仅需要引
进先进的经济、科学和技术,同时也应该学习他国先进的政治制度,这就
要求在对待海外回国学者时,不仅要尊重他们在实践业务和发展技术上的
基本权利,同时也也要尊重他们表达政治异见和保持政治诉求的权利。只
有这样,才能吸引海外的优秀人才。
作为留学海外的学生和学者,我们对中共当局扣押杨建利博士的做法
表示强烈抗议。同时,学自联呼吁中共当局,不仅应该立即恢复杨建利博
士的自由,并且应该发给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保证他在大陆期
间的正常研究考察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大陆当局对宪法的基本尊重
,才能使海内外民众看到,中共当局至少有把中国引向法治的决心。
(2002年4月30日)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这个声明有一个基本的毛病,事实不够
--
随便
- (516 Byte) 2002-5-01 周三, 下午1:29
(135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48655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