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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安利神化--制度的问题还是中国人自身人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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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安利神化--制度的问题还是中国人自身人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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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安利神化--制度的问题还是中国人自身人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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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 (13943 Byte) 2005-1-07 周五, 下午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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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即将出台的直销法规,会是新时期的不平等条约吗?
(71 reads)
时间:
2005-1-07 周五, 下午3:31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即将出台的直销法规,会是新时期的不平等条约吗?>
根据相关报道,12月20日,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透露,由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牵头起草的《直销管理条例》、《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和《禁止传销条例》等将于2004年12月底颁布实施。这是在推迟出台直销法规后,商务部首次公开向外界宣布法规的具体出台时间。
另据相关报道,经过再次修改的直销法规将会有以下相关规定:
取消年销售额5亿元准入门槛: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即将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已取消了此前规定的“企业申请当年须具备年营业额达到5亿元,才能从事直销行业”条款。本次调整内容虽然降低了部分准入门槛,但政府对行业的监管与非法传销的打击依然非常严格,如商务部之前规定“企业注册资金须达到8000万元及须交纳2000万元的保证金”条款依然存在。
取消店铺销售,扩大直销品种:据了解,新《条例》还拓宽了可以从事直销产品的范围,由之前的保健品、化妆品、日用品等三种类型产品,增加至保健器材、保洁用品、小型厨具等产品。
推销员奖金比率卡在25%以内:据透露,新《条例》还再次对推销员奖金比率进行了降低,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利益。
对于以上规定,我是感觉异常纳闷,如果直销法如此规定,有几个问题,不知如何解决:
1、 直销法的普适性问题:
对于传统的公司,如果采用人员直销的方式,销售产品,是否就违规了呢?如,一家刚成立的软件公司,计划招聘10名销售人员,直接向最终用户销售软件产品,销售人员的奖金比例为50%,是否就不可以了呢?
显然,就出现了几个问题:
(1)直销法规中规定,上述软件产品不在直销目录中,是否软件产品就不能通过这种方式销售?
(2)软件公司给销售人员50%的提成,是否不允许?
(3)软件公司是否必须注册资金达8000万元以上?
当然,这是软件产品的一个例子,还有许多产品,都在采用直销方式,是否也不行了?比如,贝塔斯曼的图书,戴尔公司的电脑,是不是都不允许直销了?
2、直销法能否解决目前多层次直销公司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的了解,目前的直销法草案主要解决的问题是非法传销的问题,可是,非法传销的问题很明显(1)高额入会费;(2)虚高的产品价格和不允许退货;(3)限制人身自由。
那么,没有上述问题的安利等公司的多层次直销方式,是不是就没有问题了呢?如果没有问题,只需要出台反传销的法规就可以了,何必还要出台直销方面的法规?如果有问题,问题又是什么?显然,直销法规中没有体现。
按照《直销的本质》(新华出版社10月出版),安利等多层次直销方式的主要问题在于销售效率和成本负担这两个方面,即多层次直销是一种低效率的销售方式,而多层次直销公司又不承担这种低效率的成本,却通过人海战术获得发展。这是问题所在。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有两个(1)信息透明,即多层次直销公司必须公布奖金发布的具体情况,人们对其奖励的真实情况了解了,也就可以判断是否参与了,就象上市公司必须有信息披露的义务一样,股民可以据此判断是否参与交易;(2)规定直销公司和直销人员是劳动关系,而非经销关系。
可见,即将出台的直销法规,并不能解决上述问题,其中,根本就没有分清人员直销、单层次直销、多层次直销的基本内容,这样的直销法规,能解决什么问题呢?
甚至有人说,目前的直销法规草案,简直就象给安利公司量身定做的,难道,在新时期了,我们还要去签定类似鸦片战争时期的不平等条约?
参阅:《打破安利神化》http://www.tianyaclub.com/New/PublicForum/Content.asp?flag=1&idWriter=0&Key=0&idArticle=43559&strItem=develop
《直销的本质》(新华出版社2004年10月出版)
来自:zxdbz.bbs.xilu.com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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