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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北京小左《现代化的常识》:三种国家;三种制度:兼论人治、法治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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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京小左《现代化的常识》:三种国家;三种制度:兼论人治、法治和法制   
所跟贴 愿闻其详, -- Anonymous - (0 Byte) 2002-4-29 周一, 下午11:27 (61 reads)
y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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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与中国政治无关,插句嘴 (59 reads)      时间: 2002-4-30 周二, 上午8:29

与中国政治无关,插句嘴



Rule of law:直译为“法的统治”或“法治”;形式上,law 是 of 的介词宾语,语义上,law 是主体,rule 是行为。



Rule by law:直译为“利用法来统治”或“以法治X“;动作执行者是人,实质上还是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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