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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看“中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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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看“中国之路”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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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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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我看“中国之路” (1268 reads)      时间: 2002-4-28 周日, 下午1:29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看“中国之路”



──为反“扫荡”精英们开点常识课





芦笛





一、引言



老芦冒天下之大不韪发动“扫荡”,虽然引来了“民主”毛共人士们各种各样的侮辱、攻击和纠缠,但也引起了许多独立知识分子对某些重大政治问题乃至中国的出路的严肃的理性思考。遗憾的是,即使是严肃的理性讨论,也暴露了中国知识分子普遍缺乏常识以及对中国现状的深刻把握。我们的精英们是如此愚昧,以致某些思路千疮百孔、论据荒唐可笑的反“扫荡”文章出来后,竟能引来如潮的彩声。鉴于这种可笑亦复可悲的现实,我准备挑选几篇反“扫荡”的“精华”作品评论一番。



当然,是否这么作,我至今尚在犹豫之中。首先,它很可能会引起反“扫荡”一方原已过份亢奋的情绪反应,使得某些原来还能批判本人观点的论者去效法优秀的“民主”革命理论家,从此把精力完全花在披露芦笛的罪恶动机、肮脏出身、特殊身份、低下的才能与学识上,去证明他不但是中共的无耻奴才和孤臣孽子,而且不会思维、不会辩论、不懂英文、不懂数学,从而将一场严肃讨论化作流氓群殴。其次,花功夫批判某一篇具体文章,详细显示它的种种荒谬,无非是重复《试接樊弓先生六招》那种无效劳动,是对自己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的无谓谋杀。



的确,时至21世纪,天下却竟然有人施施然提出“伪善也是善,伪善尤强过真恶”的命题(老芦续曰:“假药也是药,假死也是死,假笑也是笑,假肢也是肢,伪民运也是民运”,等等,等等),而且竟然博得彩声雷动,使提出者从此爱不忍释,一有机会就再度贴出,当作定音的那一槌,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如今我却要放下锦绣文章不写,去批驳“人头数可以是不等于零的无穷小量”之类乖张绝伦的命题,不但蠢不可言,而且也实在是胜之不武。老芦不是闲人,有限的时间还是应该花到正面立论上去。上网两年,已经把太多太多的时间花在无聊打斗上。有那“捏软柿子”的功夫,不如对各种噪音听而不闻,让对方陶醉在自己的十全武功中,倒也省去彼此的许多烦恼。



这点明智而自私的顾虑,促使我萌动了写作此文之念。本文拟针对网友讨论涉及到的一些基本概念,介绍一下我自己对它们的理解。我想,只有先对精英们介绍一点起码常识,大家在这些问题上取得共识,辩论也才能深入下去。如果辩论双方连这些基本概念都不能达成共识,则我看再辩论也只能是鸡同鸭讲,毫无意义。





二、与民主有关的一些起码常识





首先要介绍的当然是集中讨论的“民主”、“法治”、“资本主义”、“专制”等概念。这些概念我其实已经多次在过去的文章中反复谈起,这里再择要重复一遍。



所谓“民主”,在我看来,指的是一种政体,也就是统治机构的某种组织和运作方式。它并不是一般人误以为的“人民当家作主”,而是由代表各个社会阶级、阶层和集团的权力精英们共同管理国家。换言之,民主政体无非是一个供各阶级、阶层和集团争夺社会生产的剩余价值时,进行和平、理性、良性的斗争时使用的角斗场与谈判桌。它的优点是提供了一种分割剩余价值的和平手段,从而使社会问题在恶化为严重的社会危机前就得到及时解决,实现了真正的长治久安。因此,真正实行了民主的国家,一定能避免中国式的周期性的社会大幅度倒退和民族自杀。所以,民主确实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对症良药。



在此我必须强调指出,许多人误解或曲解了我的文章,硬要说我认为“民主不适合中国”。本人从未说过这样的话。我再度声明:我认为,实行民主确实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唯一的正确对策,但民主是否能在中国实行还在未定之天,有待我们的探索和努力。中国的前途并未由冥冥之中的什么“天道”或曰“客观规律”预先决定。合理的不一定就是可行的,在中国尤其如此。看不到这一点,却先验地认定“民主必然在中国实现”,这种轻率的作法貌似激进,其实是给中国的民主事业帮倒忙,因为它从根本上否定了在比较分析东西方国情民俗异同的基础上,审慎合理地设计中国式民主社会的必要性。



下面想澄清一些相关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法治(再度强调:不是中共发明出来的独特的“法制”,而是rule of law )的概念。我说过,实行民主的硬件前提之一是实行有效的法治。真正的民主社会必然是真正的法治社会。所谓法治,就是政府通过立法而不是个人意志来统治。所有的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无论社会地位有多高,都不得超越法律。法治国家不一定是民主国家,新加坡和原来的香港就是现代例子。但真正成熟的民主国家必须是法治国家。在真正的民主国家中,议员们根据自己代表的选民的意愿提出各种法案,得到多数同意的提案便成了法律,交给政府去执行。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民主国家的运作其实是把大多数人的意志强加给少数人。因此,国家必须有强制实行成为立法的多数人意志的权力,而社会成员也得有明确的守法意识,才会在立法不利于己时仍然不折不扣地自觉执行之。只有在能做到这两点的法治国家中,民主制度才能正常地运转,不至于流为孙大炮制造出来的“中华民国”那种千古笑话。



第二个要澄清的问题是,根治腐败的有效手段其实不是民主制度本身,而是法治。民主制度的设计主要着眼于防止政治家们滥用权力,因此规定政府和议会必须定期由民众选出,并在民众监督下运作。但它本身并没有抑制经济犯罪的功能。因此,如果一个社会不是民主的,但却实行了有效的法治,例如一战前的日本、德国,现代的新加坡、香港等,那它也能是廉洁的社会。另一方面,如果一个民主社会没有实行严格的法治,那么便不能根除腐败,例如印度、俄国和台湾。许多人错误地以为民主可以防治腐败,是因为他们只看到西方现代民主国家的廉洁,却忘了这些国家同时又是法治国家。



实行法治社会的前提,首先当然是国家必须有完善的基本立法和强大的执法机构,其次是统治者和民众双方都有明确的守法意识。法律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契约,任何一方不守约,则契约便形同虚设。从这点上看,中国在这方面算得上是最落后的野蛮国家,无论是统治者还是人民都丝毫没有守法的起码概念。



第三个要澄清的问题是,民主制度并不保证社会成员在各方面的平等。民主社会成员当然在政治上是平等的,人人都享受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为自己争夺利益时,每个人都有和别人一样多的发言权。但社会成员在经济上并不平等。在分割社会剩余价值时,不同阶级所得的份额并不一样。资本家所得永远要远远高出工农大众,而脑力劳动者的收入一般高过体力劳动者。这对在西方生活过的人应该是一种常识。



与此相关的问题是,民主社会并不一定是高福利社会,反之亦然。同为民主国家的美国和西欧国家的社会福利就有极大差别,印度就更不用说了。即使在高福利民主国家中,福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也远远落在民主制度的确立之后。举英国为例,该国早在17世纪便开始实行民主,但照样经历了19世纪的欧洲血腥资本主义阶段(那就是马克思主义出笼的历史背景)。只是在社会富裕到一定程度之后,该国的各种社会福利制度才在20世纪初开始一步步建立起来,并于工党50年代执政期间达到顶点。反过来,不民主的国家也可以是高福利国家,例如前苏联和现在的新加坡。



第四个要澄清的问题是,实行民主制度本身并不能导致社会富裕。民主制度只是一种政体,不是社会的生产方式。因此,民主制度并不和资本主义必然挂钩。欧洲那些社会党(考茨基的徒子徒孙们)长期执政的国家,其国民经济中有很大的社会主义成份,而印度只是在近年来才放弃了社会主义道路。一般人误以为民主能致富,是因为西方民主国家在社会到达极大富裕前都是自由资本主义国家。其实,光靠实行民主制度并不能使社会富裕,印度和前苏联集团就是明证。



这里必须指出,这个错觉是普遍的,不光是中国人有,前苏联集团国家的人民也曾有过。其实,致富的唯一途经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凡是实行了资本主义的国家,哪怕政体不民主,照样可以在短期内实现经济起飞,如二战前的德国日本,战后的四小龙,以及如今的中国大陆。而没有实行资本主义或资本主义复辟尚未成功的民主国家,如印度和前苏联集团国家,迄今都没有成功致富。



此中道理其实很简单:迄今人类采用过的一切生产方式中,只有资本主义最符合人类的自私天性,最能将人类贪得无厌的物质追求化为创造社会财富的健康动力,从而最大限度地解放生产力。这就是打着一切招牌的社会主义都要使社会生产停滞不前、失去生机的基本原因。方今之世,除了北韩或许还有个古巴,不仅没有哪个原共党国家还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连北欧和西欧的高福利国家也在大幅度修改原来的政策,拍卖国营企业,削减社会福利预算,以保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所有这些都说明,只有走资,才会发家富国。因此,网人提出的“民主致富”论、“法治致富”论,其实都不能成立。



这里要顺便强调一下:资本主义虽能致富,但它同时也意味着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均匀。资本主义的精神是追求高效益,而高效益和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水火不相容。为了追求高效益带来的高利润,资本主义的天然倾向是关闭亏损企业,提高已有员工的个人生产率,从而制造失业大军。



因此,既有资本主义,就难免有失业大军。既有失业大军,就必然有部份社会成员的贫穷。于是这便构成了一种不可解决的社会难题:要搞平均主义,无论是实行社会主义或高福利,则社会迟早要丧失奋进的动力,使经济陷入不死不活状况,全国困在穷愁中出不来。但如果实行资本主义,社会虽然富裕了,却又要制造出一群失业工人来。哪怕是福利国家的政府也只能发放点维持基本生活的救济金,不可能使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达到就业人员的标准,否则便不但打击了资本家的投资热情,也会鼓励在员职工纷纷自动失业。这就是北欧国家曾经走过的弯路。



总而言之,资本主义式的平等,只在于为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但毫不保障社会成员收入的平等。相反,它与后者是格格不入的,其运作机制本身就决定了并依赖于社会成员收入不平等。如果政府反其道而行之,去强求社会成员收入平等,则资本主义立刻垮台,社会也就丧失了生机。因此,似乎可以说,资本主义是致富的唯一之路,但它与“均富”不兼容。资本主义社会就是“一部份人先富起来”并永远有贫富之分的社会。民主政府可做的,不是社会主义式的削足适履,而是在不挫伤资本家投资热情的前提下,去适当地劫富济贫,用抢来的钱建立所谓的福利社会。但要这么做,必须等到社会发展到相当富裕时才有可能,而这正是欧洲那些福利国家走过的路。如果在社会总财力许可之先,就去建立毛共式的平均主义社会,则社会势必把应该用于发展经济的有限资金花在救济贫民上,从而使国家永远无法脱贫。



最后一个要澄清的有关民主的问题是,民主制度不是一个终极目标,民主社会不是一个一旦建立起来就十全十美的理想社会。它本身是在不断完善之中。英国是世上最早的民主国家,但直到二次世界大战工党执政后,人权观念才得到了空前普及。在此之前,社会上不但有严重的财富分配不均,而且各阶级之间堪称等级森严。举个小小的例子:铁达尼失事后,死者如是上层社会的贵族,则能风光地躺在棺材里运回国来;而下层社会的死者就只能屈身于帆布袋之中。这里,阶级之间的不平等竟然延续到了死后!美国也同样如此,姑不说南北战争之前,南方的黑人根本就享受不到起码人权,哪怕就是60年代前,美国的人权状况也远远赶不上欧洲。如果没有60年代由帕克思引发、由马丁·路德·金领导的民权运动,种族歧视与种族隔离也不会轻易废除。凡是稍知美国历史的人,都应该知道美国的人权状况在现代获得了多大改善。



许多大陆人受毛共洗脑,在潜意识中把民主社会当成“共产主义社会”那样的乐园。这不但在理论上是可笑的,在实践中也很可能引出灾难。如果中国有朝一日实现民主,这种由精英们传给民众的过高期待值必然导致普遍的深刻幻灭,从而使社会再度大幅度后退。



讲完了与民主有关的常识,接着得讲讲有关专制的常识。所谓专制,就是社会上一小撮统治者以剥夺人民的权利而获得巨大的权力来治理国家。从公民丧失自由的程度来看,可将专制社会粗分为“威权社会”(authoritarian)和“极权社会”(totalitarian)。前者包括旧式的专制制度,例如传统的中国社会实行的帝制以及后来的国府统治。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只剥夺人民选择政府的政治权利,但不剥夺公民的其他权利。因此,在这种旧式的专制政体下,人民仍然享有充份的经济自由,社会可以和平长入资本主义。



当威权社会实行了资本主义后,社会也能照样变富。此时有两种情形:如果该国是法治国家,则社会比较廉洁,一般不存在因社会财富分配极度不公而引起的社会危机。如果该国不是法治国家,则当权者纷纷利用手中权力疯狂掠取社会财富,使经济起飞的成果大部份落在统治者的手中。这种国家必然是贫富两极分化极度严重、社会危机空前深重的腐败国家。



上面说的这两种情况都不会在极权政体下发生。所谓极权政体是人类社会堕落的极致,是人类最邪恶的发明。它有两种非常相似的组织方式:法西斯国家和共党国家。后者比前者更恶劣。它们的共同特点是空前膨胀的国家权力,政府剥夺了公民的一切自由。法西斯国家还容许资本家存在,而共党国家把人民一切自由经济活动都禁止了。因此,在共党极权国家,不但人民彻底丧失了政治上的一切权利与自由,而且彻底丧失了经济自由。因为政府垄断了一切自然资源并能强力动员全国人口资源,这种国家可能在建立之初出现畸形的高经济增长,但终归因国民经济在本质上是一种奴隶经济(或曰劳改经济),它迟早要陷入不死不活的停滞状态之中。所以,一个共党极权国家非经脱胎换骨的重大改造,就不可能变成资本主义国家,也就不可能致富。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极权国家虽然实行平均主义,但治下的人民丧失了一切权利与自由,因此远比威权国家反动。从人道主义的角度上说,极权国家的大独裁者通常残民自逞,斯大林、希特勒、毛泽东、波尔布特、金日成父子等辈都将自己的统治建立在撑天的白骨之上,是有史以来最残暴、最昏庸的独夫民贼。从功利的角度来说,极权国家是走不通的死路,只会导致国困民穷。威权国家虽然比不上民主国家,但政治上远比极权国家开明,人民享有的自由是后者无法比拟的。而且,只要实行资本主义,便可能实现经济起飞,使国民经济获得极大发展。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上来看,从极权国家变成威权国家,无论统治阶级在此过程中变得何等腐败,总是一个巨大的社会进步。





三、今日中国:进步与堕落共存,希望与危机同在





如果读者接受上述常识,则立刻可以看出随着社会统治者从毛共变到邓共直到江共,中国社会出现了巨大的飞跃,从一个反动的极权国家进到了威权国家的“初阶”。虽然这种介于极权国家与威权国家之间的过渡政体,无论比起满清的帝制还是比起国府统治来都远远不如,但比起万恶的毛共时代来已经是“新旧社会两重天”了。



促进这种社会转型的始作俑者,是先总设计师邓公。当然,他本人或许并无进行这种社会转型的主观愿望。改革的最初动机,无非是为僵化了的国民经济注入点资本主义的活力。但这链式反应一经启动便无法遏止。要搞“受控资本主义核实验”,政府就得为人民适当松绑,把无理剥夺的部份权利(主要是经济自由)还给人民。但极权国家一旦丧失对国民的全面控制,就再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极权国家了。



当资本主义萌芽在中华大地上蓓蕾初绽时,便引起了权贵们的垂涎。他们疯狂地把手中的权力化作资本,将自身转变为官僚资产阶级。这当然造成了极大的社会不公,但另一方面却也把权贵们捆死在资本主义的轨道上。走资本主义道路既然能比“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能给他们带来更多、更及时的暴利,则由他们主导的社会必然要向资本主义的方向迅速发展。这最终结果,就是促使统治者最后下定将资本主义道路走到底的决心,于是最初提出的“改革开放”口号便被注入了新内容。如今所谓“改革”,就是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改成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而所谓“开放”,就是去请外国资本家来中国搞资本主义建设。



根据国内消息,政府最近提出要在三年内实行“两个转换”,即“资产转换”和“身份转换”。前者是指将国有资产卖给私人;后者是将国企职工的身份转换为民企职工。在具体执行上,这两者可合在一起进行,即由国家估算某企业固定资产后,再由该企业员工买下。国家按职工的工龄,以每年给一月工资的方式一次性发给遣散费,再由职工用这笔钱认股,把企业买下来。从此无论是企业还是职工都与国家脱了干系,生死各凭天命。据说连上钢五厂那样具有十几万员工的大厂都这么拍卖了。任何一个客观的观察家,恐怕都要承认这是赤裸裸的私有化,是疯狂地、不计社会后果地走资本主义道路。



的确,这就是在中国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变化的实质。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历史,其实是一个反动的奴隶社会变成类似19世纪欧洲的血腥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这飞跃的时间跨度是惊人的。



走资是一把两面刃。一方面,它极大地焕发出了中国人民被压抑数千年的自由创业精神,使他们创造出了举世公认的经济奇迹;另一方面,它也带来了资本主义初级阶段的血腥和肮脏,从而造成了无比深重的全面的社会危机,使中国又一次来到了暴力革命的前夜。



这社会转型当然有很大一部分是病态的恶变。极权国家在向威权国家和平演变时,权钱转化似乎是必然现象。由于统治者原来控制了国家的一切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料,在实行私有化时就必然将它们化作私产,从而造成巨大的社会不公,引起民怨沸腾。由于国家是人治而非法治,这种恶变便得不到有效抑止,演成了弥漫全社会的腐败,造成了空前的道德沦丧。



但在另一方面却也出现了许多社会变化,这些变化按说应该是社会从反常变为正常的标志。例如资本家的收入远远超出工农大众,而知识分子的收入也高于普通工人。在资本主义世界,这种现象大家已经见惯不惊,因为社会生产剩余价值是按付出的资本加劳动量来加以分割的,而知识分子的复杂劳动应该折算为倍加的工农的简单劳动。但不幸的是,这种现象在大部份中国民众看来却是反常的。



最严重的问题,还是解散毛共建立起来的社会大济贫院引起来的。前面已经说过,资本主义的精神就是追求高效率带来的高利润,因此,一切私有企业都必然雇佣尽可能少的职工,去实现尽可能大的利润。毛共却反其道而行之,追求的是“低工资,高就业,物价稳定,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张春桥语)。企业无论大小,一律办得无限臃肿,人浮于事,因人设事,弄到设备陈旧、效益奇低,完全成了靠国家用行政手段强行撑持、强行运转的赘生物。这种无生命力的人造脓肿,在一旦投入市场经济后,便立刻形成慢性出血的溃疡,最后迫使国家不得不动外科手术切除,以免大面积慢性出血最终导致国家财政破产。



从纯粹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这完全是合理的改革。但从社会效果上来看,政府这么干却是自掘坟墓。将大批工人抛向街头,不但使他们骤然丧失谋生手段,而且无理剥夺了他们应享的社会福利诸如医疗劳保与退休金,简直就是官逼民反。



上述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再加上深重的社会意识形态危机,便构成了全面的社会危机。毛酋对民族造下的最大的孽,是他把几乎每个公民都再教育成了一个潜在的陈胜吴广,绝大多数人都习惯了并缅怀着毛共式平均主义,以为一个健康、正常的社会应该是一个“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社会,见不得世上有贫富之分,贵贱之别。这种痞子式洗脑,改铸了从中共老一代革命家起,到工农大众,一直到国内外那些所谓“民主派”的灵魂,成了他们仇恨现政权远远超过毛共的深层文化原因。



因此,在我看来,中国的现状中,既孕育着社会继续进步的巨大希望,又处处可见危象。社会又一次来到了新一轮人民革命的前夜。





四、两条“中国之路”





尽管国家又一次来到了风雨飘摇的险恶关头,依我看,全民族仍然有可能转危为安,避免社会革命的大难浩劫。只要真有决心,中国的独立知识分子们仍可能促使统治者把国家建成一个比较廉洁的法治国家,在此基础上再走南韩和台湾的道路,和平长入民主国家。



如前所述,腐败大蠹,是那些将国有资产化为私产的权贵。但国有资产总是有限的,总会被瓜分完毕。当完成生产资料全面私有化后,政治贵族便转化成了官僚资产阶级。只要国家从现在开始立法,并严格执行,实行严格法治,规定党从一切经济领域里退出,国家在实现私有化后再不干预经济事务,就有可能防止官僚资产阶级变成经济贵族,而使他们退到和民族资产阶级相同的竞争起点上去。如果实现了这个改革,则社会也就从恶性走资变成了健康走资,相当于人民用钱赎买了中共官员的政治权力。



从纯粹理论的角度上来说,这样做不但是可行的,也同时符合统治者和人民双方的利益。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实行法治并不是实行民主,并不要求他们放弃政治权力,只是要求他们放弃发浑财的特权罢了。这些人本来已经个个捞到脑满肠肥,放弃进一步发财,却能换来自身被暴力革命推翻,应该说是符合他们的长远利益的。



当然,世上没有免费午餐。没有压力,统治者一般不会自动放弃特权。我想,今后国内的知识分子应该有点忧患意识,从高工资营造出来的安乐梦中惊起,意识到迫在眉睫的革命危机,领导人民向政府进行理性的、有节制的斗争,争取国家逐步实现以反腐为中心的法治。只要解决了这个中心问题,则恶性走资便能逐渐转为良性走资。当社会因走资而实现经济全面起飞后,蓬勃发展的经济就能为失业大军创造出大量就业机会,使目前私有化出现的阵痛逐渐消退。等到国家富裕到相当程度后,再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福利制度。



在我看来,这就是中国应走的健康的发展之路。舍此不由,却去贸然进行所谓“民主革命”,则一定是取祸之道。就算它不招来共党疯狂的无情镇压,使手无寸铁的人民像六四那样蒙受惨痛牺牲,也只会断送中国人民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后换来的巨大社会进步,把时钟倒拨回毛时代去。



“民主革命”志士们和国内具有革命倾向的工农大众思想水准也差不多,他们的共同误区是:



第一,这些人其实都是骨子里的毛主义分子,他们的理想社会,其实是一个所谓由工农“当家”、实现了所谓“社会公正”的平均主义社会。国内的工农大众和国外“民主派精英”在这上面的唯一差别,只在于对理想社会的称谓不同而已。前者公开缅怀毛时代,而后者把他们的革命理想诡称为“民主社会”。



第二,从这个根本误识出发,“民主派”精英们看不到中国的当务之急是脱贫致富,也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却以为只要实行了民主便能“纲举目张”。像他们的老前辈毛共分子那样,他们将国家振兴的希望寄托于再来一次人民革命,好造出个人间乐园来。



第三,从这个根本误识出发,他们最痛恨的是中国社会目前出现的贪污腐败和社会不公,却看不到那不但是社会转型必须付出的虽然不合理、但却是无可奈何的代价,更看不到许多为他们所痛恨的所谓“社会不公”的现象,诸如资本家和雇员之间的贫富悬殊、脑体力劳动者收入的差距加大、失业大军的出现、社会福利的丧失等,其实是实行私有化的必然阵痛,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必然产物,是资本主义初级阶段共有的残酷。哪怕在今日中国实现了民主,如果要坚持发展资本主义,那么这些现象仍然会存在并不断出现。如欧洲经验所提示的,要等到国家富裕到一定程度,政府才有能力来适当劫富济贫,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而不管谁来当家,今日中国都远无此财力。



由于以上原因,这些人发动的新一轮革命,就必然是“反走资”的反动事业。驱使人民投身革命的原始动机是对统治者的痛恨、对社会现状的强烈不满、以及经济收入上的平等要求。因此,这种革命如果成功了,第一件要干的事就是杀富济贫,“剥夺剥夺者”,实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不仅中共官僚资产阶级会被剥夺,就连新生民族资产阶级都有可能受到株连。而且,为了迎合民意,实现革命理想,新政府必然会实行一系列平均主义的政策。光靠“打土豪”是根本不足以为人民提供富裕而平等的新生活的,于是为了解决失业问题,新政府不是中断私有化甚至恢复国有企业,再度用国家财力去扶持理应淘汰的亏损企业,就是将微薄的财力全部投入社会福利事业中,去养活巨大的失业大军。而要这样做,不但使国家丧失了本应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本,而且必然使政府拥有巨大的权力,从而使政体向毛时代回归。因此,这种革命将不仅断送中国走资二十多年取得的成果,而且从根本上取消了向资本主义发展的可能,使国家再度退回到黑暗时代去。





五、结语





无论古今中外,“平等”从来是人类为之迷恋不已的美丽理想,然而“辩证”的是,对这美好理想的追求却不断为人民招致大难。古代的“等贵贱,均贫富”口号下驱动的农民暴乱不必说,毛时代的“消除三大差别”更是让全社会蒙受了几乎是无法消除的深痛巨创。不幸的是,如今的“民主派”精英们仍然错把“平均”当“民主”,看不见中国的当务之急不是实行民主,而是完成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竟然想用所谓“民主革命”来腰斩目前正在进行的弊病丛生、但走向大致正常的社会转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主”斗士们其实比营私自肥的中共独裁者还反动。



也许,只有在中华民族终于具有点起码的政治学常识,认识到fair并非equal,不平等其实是人类的天赋,而“所有的人生而平等”那个动人的口号,哪怕在理想状态下,也不过是指机会而不是指结果之后,才会真正成熟起来。那时中国人也就能像西方人那样,在尊重不平等的现实下,设计出一个力求平等的健康社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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