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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秘书长万之先生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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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秘书长万之先生请进---   
所跟贴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秘书长万之先生请进--- -- 安魂曲 - (1237 Byte) 2004-12-22 周三, 上午3:04 (19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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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向安魂曲先生道歉 (75 reads)      时间: 2004-12-22 周三, 下午10:0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安先生:
对不起,因为不常到网坛上来,今天来发个贴子,才看到你的这篇东西。我觉得你说的是有道理的,如果我发表了文章附加你的文章,而你有不同意见,应该有回应的权利。但这些媒体为什么没有发表我也不太清楚。
我给你的文章发表此论坛后,有人认为对增加读者对笔会的了解是有好处的,因此建议我到别的网站发表。我的文章本来是针对你的意见,所以也是从公平角度,觉得必须附加原文比较合适,否则也不符合行规。并非老谋而深算,根本没有考虑那么多。
因此造成这样的局面,愿意先向安先生道歉,并做些努力,看看是否还有补救可能。网络世界很大,使先生的意见充分表达的可能性应该是很多的。但我也没有权力迫使那些网站都来登载你的东西,我们尽力吧。
此外,我想到国际笔会新近修改宪章中对会员标准有新说法,我们笔会www.penchinese.net也有翻译登载,是我的立论根据,特转帖如下。
“笔会所称著作界原指诗人、剧作家、散文作家、编辑和小说家。现在笔会向一切有资格的作家、新闻记者、翻译、历史学家和其他积极从事任何文学创作的人开放。它要求每个会员签字同意笔会章程以保证他或她遵守章程的规定。”
请注意其中“任何”二字,而如今文学体裁繁多,谁有能说,你我这里的文字,不算文学呢?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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