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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答芦笛兼至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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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答芦笛兼至网友   
所跟贴 答芦笛兼至网友 -- 幽灵 - (2536 Byte) 2004-12-01 周三, 上午4:09 (538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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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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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唉,算了,没法交流,拉倒, (242 reads)      时间: 2004-12-01 周三, 上午4:44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跟你说吧:

1、我没有什么错误需要坦白交代的,因为攻击胡(平)主席乃是我的天赋人权,正如我攻击正版胡主席(紧套)一样,两者都非现行反革命犯罪。

2、我不是特务,无法根据你的口径交代罪行。

所以,请原谅我故意“避重就轻”,逃避罪责,因为我并不认为这网上是对质的地方,也不认为自己有义务回答你的指控,是不是?

3、我指导你写文章,乃是因为自知以后无可能再来往,交友一场,留点好处给你,如此而已,既然你不领情,我当然自认没趣,这就收回。对不起!

此外还要告诉你:

1、葡萄皮根本不是斑竹,这事大家都知道,而且我最近还刚刚和他打了一大架,全世界人都知道就你这福尔摩斯不知道。

2、我是本网站董事并非秘密,是人都知道。现在已经无限期挂冠。全世界人都知道就你这福尔摩斯不知道。

3、我推荐你的文字上导读,是怕人家说此坛是“芦笛论坛”,并不是因为我以为那有什么价值。斑竹拒绝考虑,我猜测乃是你那文字属于诽谤性质,虽不犯规,但有违反所在国法律之嫌,而批判文字没有这个问题。

4、索性干脆跟你说白了吧,你的文字除了那些回忆录含有很丰富的原材料之外,基本没有什么思想或文学价值,如果自己文字上不了导读便指责本网站是共特据点,只怕让人笑掉大牙。须知本网站的内坛三教九流全有,既有独知,有亲共派,也有仇共派,甚至还有伪民运分子余大郎和台独人士洪哲胜。要诬蔑本网站是共特据点,请先过他们那关去,因为人家也是俱乐部成员,OK?

就此别过,后会无期,保重!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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