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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罪与错:我对威斯康星州猎鹿人枪杀案的看法 (致南京老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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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罪与错:我对威斯康星州猎鹿人枪杀案的看法 (致南京老右 1)   
美利坚和






加入时间: 2004/02/23
文章: 378

经验值: 25


文章标题: 罪与错:我对威斯康星州猎鹿人枪杀案的看法 (致南京老右 1) (238 reads)      时间: 2004-11-30 周二, 下午4:39

作者:美利坚和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不久前,在威斯康星州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枪杀案,事件的主角是一个叫做旺财的亚裔人。我认为如何看待和关心这个案件,对我们在美国的亚裔或华人来说是件非常有意义的事。

从报道看,这个枪杀案的案情不复杂:

1 旺财误入他人领地;
2 领地主人对旺财进行种族辱骂;
3 旺财转身离开时,对方鸣枪;
4 旺财回身向对方射击,致使对方五死三伤。

旺财是亚裔,理所当然地引起了一些亚裔网友的关切。从网友的发言看,对旺财同情和支持的意见相当强烈。这些意见不能说都没道理,但值得探讨的地方很多。

一、有网友说,这个案子的关键是谁先开了第一枪。由于对方先开抢,所以旺财是自卫,也就是正当防卫。这种说法其实是站不住脚的。
如果对方有意打死打伤旺财,那么旺财转身离开时,距离很近,即便是没玩过抢的人,也可轻易击中他,更别提对方是猎手了。因此很明显,对方鸣枪只是一种恐吓。鸣枪恐吓或威慑,在现今社会并不少见,警察甚至恐怖分子都常以鸣枪进行威慑,目的并非是伤人。当然,旺财在当时太冲动了。但是网友在事后讨论这个案件时,不能再做冲动的旺财,而只能是理性地分析。结论应该是:旺财防卫过当,而且过当的厉害。他的行为甚至不仅仅是一种谋杀,而是一种屠杀。

二、旺财杀人的事实在有些网友看来是次要的,他们认为首先要同情的是身为亚裔的旺财的“正当防卫”。这种从立场而不是从事实出发的想法是非常有害的。
显而易见,当旺财向对方射击时,对方完全惊呆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旺财会真的会将他们屠杀,否则对方岂能束手待毙?我不知道对方是否都有枪。如果有而不还击,就证明他们在当时的状况下傻掉了,在旺财动手杀人时竟然想不到还击。要不然,对方即使只有三四个人射击旺财,也能在其身上打出四五个窟窿。如果对方持枪人很少,那么旺财屠杀没有武器的人,不是勇者,而是懦夫,说其残忍那是一点也不为过的。

三、有网友以法律上的“无罪推定”呼吁亚裔支持旺财,这是非常荒唐的。
没错,在美国任何人在未经审判之前都被假定无罪,法庭以事实来判定某人犯罪与否。这可以说是美国法律体系的优越性之一,因为它以不冤枉一个人为出发点。但是,千万不能忘记或千万不能故意忘记法律之外还有道德。这就是说,法律上可以而且应该无罪推定,但在道德上,许多罪行不待法律上的判决就可在道德上判定。就像制造911的人,我们可以不待法庭审判就可认为这些人是不能容忍的罪犯,尽管这些人于未被审判之前在法律上被认定是无罪的。根据现有报道,旺财残忍地屠杀他人,我们称他为犯罪分子一点也不过分。如果一个人不具备基本的道德观,而只是依据法律判别是非,那这个人应该好好学习做人的道理。

四、有网友说,我们亚裔平时就因为窝囊才受人欺负。如果我们都想旺财那样,看谁再敢欺负我们!这种想法谬之千里。
美国是由多个族裔组成,各种族裔之间有时不可避免会发生摩擦,产生矛盾,甚至存在着种族歧视的现象。在现在的美国社会,解决这些摩擦矛盾、种族歧视的办法很多,但将对方杀光肯定不是其中之一。如果我们亚裔真的都成为旺财,那么我们就是人人厌恶憎恨的过街老鼠,必将失去人心,失去在美国的容身之地。

五、有网友对美国社会歧视华人的现象和许多华人逆来顺受的“窝囊”十分痛恨,因而即使知道旺财错了,也对旺财表示同情和支持。这有悖于理性。
应该说,现在的美国对华人的歧视不是十分严重,但这并不是说歧视不存在。在美国的某些人中间,在美国的某些地方,这种歧视可能还相当厉害。我们怎么办?有办法。这就是我们华裔,人人都不容忍这种歧视,充分利用美国这个成熟的民主社会提供给我们的一切合法手段,坚决与之斗争。这种歧视发生一起,就抓住一起,一抓到底,最终赢得舆论上和法律上的胜利,从而进一步取得其他族裔的理解和尊重。在相互理解和尊重的前提下,与其他族裔和睦共处。如果旺财在当时的情况下,不是将对方一一射杀,而是迅速撤离现场以保护自己。然后发动他的同胞,在集会中,在报纸杂志上,在政府的市政厅里,充分揭露那个领地主人种族歧视的丑恶行径,强迫他们认错,甚至提出精神赔偿的要求,那才能赢得社会大众的同情,取得反歧视的真正胜利。可惜,旺财没有这样做。冲动之下,他采取了类似中国农村乡里之间解决争执罔顾法律的手段,与对方比比谁的拳头硬!但这种手段在美国早已过时了。旺财所为,赢得的不是其他族裔对亚裔的尊重,而是厌恶。他为亚裔形象的阴暗面又增添了新的创疤。

归纳一下我对威州枪杀案的看法:

1 旺财误入他人领地:一个可以原谅的过失;
2 领地主人对旺财以种族侮辱的言词咒骂旺财:一个极其严重的难以原谅的错误;
3 旺财枪杀对方多人:一个残忍的不可宽恕的严重罪行。

旺财是亚裔,但旺财首先是一个美国社会的公民。在重大问题面前,如果我们首先考虑的是“族裔”而不是“是非”,那我们将永远不会进步!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对于搞种族歧视的人必须予以坚决的反击,对于不尊重他人生命的行凶犯罪分子必须予以法律上的严惩。

Can we do it?Yes,because this is America!

作者:美利坚和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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