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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帮原告随员外改诉状, 闲人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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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律师帮原告随员外改诉状, 闲人免进
所跟贴
大律师帮原告随员外改诉状, 闲人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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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初
- (831 Byte) 2004-11-20 周六, 上午1:20
(569 reads)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标题:
起诉状 V184。2
(285 reads)
时间:
2004-11-20 周六, 上午1:35
作者:
随便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1/17日,俺上贴跟一位网友说,俺有内部信息,知道另一位
网友的情况,此人问题跟版方有关, 俺得到授权可以公布他
的情况。
该交流中,俺没有说“内部”是“内坛”或者“论坛内部”,
没说这人跟版方的“有关”是啥性质,没说授权者何人,没提
有关网友是谁。俺认为,这种交流是正常的,合乎版规的交流。
但此话被人歪曲成俺声称可以“ACCESS”论坛内部信息,甚至
网友IP,而且还是窃取的。
斑竹02在没有提供足够证据的情况下,以“对本网站实施黑客
攻击或窃取论坛机密者”的罪名将俺仓促封名。
当黑客窃取机密在美国是犯法行为,指俺当黑客窃取机密,可
能给俺带来麻烦。
要证明俺窃取了论坛机密,首先必须证明被窃取的是什么机密,
第二必须证明这个机密是俺窃取的。否则证据不足。
在无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将俺仓促封名。请陪审团考虑:这样执
法是否公正。 谢谢。
作者:
随便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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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对了
--
人之初
- (4 Byte) 2004-11-20 周六, 上午1:38
(18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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