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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暂时撤离汉奸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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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暂时撤离汉奸论坛   
所跟贴 暂时撤离汉奸论坛 -- 随便 - (218 Byte) 2004-11-19 周五, 上午4:12 (407 reads)
RE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文章标题: 委托律师,此坛无先例 (128 reads)      时间: 2004-11-19 周五, 上午7:07

作者:RE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还是先从法官那里拿到许可再说吧。

你那起诉书仍然保持了强烈的随便风格,大大咧咧,随随便便。没有事实,只是判断,还用了多半篇幅举了一个不伦不类的例子。不堪大用。

网下有事就说网下有事,要去挣钱就说要去挣钱,泡妞就泡妞,拉稀就拉稀,逃跑就逃跑。要上庭的人说话还含含糊糊,再慷慨激昂顶什么鬼用?

建议你不理闲杂人等,把有限的上网时间放在有限的法庭作业上。虽则生死难料,还有一线生机。如果还是拿大,我看希望就渺茫的很了。就是法官改名叫做随肃,到底也是人家地头,能有什么作为? 你自己思量。

作者:RE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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