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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撤离汉奸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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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暂时撤离汉奸论坛
所跟贴
暂时撤离汉奸论坛
--
随便
- (218 Byte) 2004-11-19 周五, 上午4:12
(407 reads)
RE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标题:
委托律师,此坛无先例
(128 reads)
时间:
2004-11-19 周五, 上午7:07
作者:
RE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还是先从法官那里拿到许可再说吧。
你那起诉书仍然保持了强烈的随便风格,大大咧咧,随随便便。没有事实,只是判断,还用了多半篇幅举了一个不伦不类的例子。不堪大用。
网下有事就说网下有事,要去挣钱就说要去挣钱,泡妞就泡妞,拉稀就拉稀,逃跑就逃跑。要上庭的人说话还含含糊糊,再慷慨激昂顶什么鬼用?
建议你不理闲杂人等,把有限的上网时间放在有限的法庭作业上。虽则生死难料,还有一线生机。如果还是拿大,我看希望就渺茫的很了。就是法官改名叫做随肃,到底也是人家地头,能有什么作为? 你自己思量。
作者:
RE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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