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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就保释和陪审团向鲁法官提两条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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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跟贴 |
我只是针对司法方面提意见,是网民的正当权利,与被告原告没关系 -- 2u2m - (61 Byte) 2004-11-19 周五, 上午3:10 (214 reads) |
异乡客
加入时间: 2004/06/10 文章: 141
经验值: 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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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诉讼其间,不应该提.过了这个时期,你当然可以提.
你现在的身份已经不是普通网友,而是海坛行政机构(斑竹团)的法定代表,是依法行政人员.
并且目前是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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