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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今后以这为活动中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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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今后以这为活动中心吧?   
所跟贴 今后以这为活动中心吧? -- 随便 - (23 Byte) 2004-11-18 周四, 下午10:21 (236 reads)
余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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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高度赞美鲁大青天的保释之举!!! (99 reads)      时间: 2004-11-18 周四, 下午10:56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早上打开奸台一看,简直不信我的眼睛-原来随便复活了!
莫非专制复辟?赶紧小心地到<陪审团>去窥测方向,这才晓
得有保释一说。唉!俺动作太慢!见周公时间太长!这样罢,俺申请当陪审员,原XXXXXX恩准!

说来,我总觉得自己有一天可能被五花大绑推出午门底,
所以即使敌对观点如随便(常见他的混搅贴,得闷气胜过马悲贴),
也指望能他得公道。法律,允许人在河边走,灰色地带、擦边球,
法所不禁或界定不严者,未可视为犯法-自然许可被告“狡辩”、
律师耍赖底-这跟道德无干。要按诛心之论,我觉得随便象是“唯
恐奸坛不乱”底。不过,这也就是所谓难倒法院、气死领导;
我只能在桌底下磨牙,面子上,只能苦笑、傻笑、干笑-最多奸笑的
:多行不义必自毙,余将姑妄待之。

二老总之执法是否“释法不准”“量刑倚重”,我还没仔细研究。
但无论如何,司法机关再审,且定罪之前提请保释,是大功德。
这也就打了随便“点菜律”的一个响亮的耳括子,说明民主非
恶政,说明法治与自由共和须先行。

有网或问:你不是才呐喊“严打”么?
是喽!严打,是依法,“治乱用典”。公审是护法。
两者一致,是鼓励“刁民精神”与政府来玩。
如此,则放而不乱;治而不死。海纳百川名付其实。
民主试验,庶几有成焉。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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