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一个总斑竹这种做法太横了吧!建议老狼把老2给撤换掉。 |
 |
所跟贴 |
一个总斑竹这种做法太横了吧!建议老狼把老2给撤换掉。 -- 葡萄皮 - (0 Byte) 2004-11-18 周四, 上午2:02 (168 reads) |
狼协 [博客]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
|
|
作者:狼协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 董事会不要轻易干涉斑竹执法;
2) 对于争议,按制度和规则解决。现有的制度,只能诉诸陪审团,由网友法庭来解决争端。
3) 即使陪审团判执法方输,也只是涉及不执行问题。比如我拿到警察罚单,不服告到法庭,法庭判警察叔叔输,那就不付罚单就是,没有道理说就让警察叔叔下岗。那样谁都不敢当警察了。当然如果警察经常乱开罚单并且吃官司败诉,这个时候才会考虑撤换问题。
4) 现在问题是删贴的争端,网友胜出可以恢复被删贴。但是封名的案例,以前没有遇到过,如果已经执行了刑期,就没有“复原”一说。这个是新情况,大家看怎么办。
总而言之,制度是最重要的,只有制度动摇了,论坛的基础才会动摇。所以,大家不必大惊小怪,按规则办就是了。
作者:狼协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