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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一个总斑竹这种做法太横了吧!建议老狼把老2给撤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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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个总斑竹这种做法太横了吧!建议老狼把老2给撤换掉。   
所跟贴 一个总斑竹这种做法太横了吧!建议老狼把老2给撤换掉。 -- 葡萄皮 - (0 Byte) 2004-11-18 周四, 上午2:02 (168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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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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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我的意见 (156 reads)      时间: 2004-11-18 周四, 上午2:39

作者:狼协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 董事会不要轻易干涉斑竹执法;

2) 对于争议,按制度和规则解决。现有的制度,只能诉诸陪审团,由网友法庭来解决争端。

3) 即使陪审团判执法方输,也只是涉及不执行问题。比如我拿到警察罚单,不服告到法庭,法庭判警察叔叔输,那就不付罚单就是,没有道理说就让警察叔叔下岗。那样谁都不敢当警察了。当然如果警察经常乱开罚单并且吃官司败诉,这个时候才会考虑撤换问题。

4) 现在问题是删贴的争端,网友胜出可以恢复被删贴。但是封名的案例,以前没有遇到过,如果已经执行了刑期,就没有“复原”一说。这个是新情况,大家看怎么办。

总而言之,制度是最重要的,只有制度动摇了,论坛的基础才会动摇。所以,大家不必大惊小怪,按规则办就是了。

作者:狼协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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