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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芦笛一个问题:我在哪里上帖,干卿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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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问芦笛一个问题:我在哪里上帖,干卿底事?
所跟贴
你太看高自己了!这里有那么多新老朋友,岂是为你而来?
--
Anonymous
- (0 Byte) 2004-11-16 周二, 上午7:35
(41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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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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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标题:
天!你难道就不能理解最简单的帖子?我哪高看你了?我是请你放弃性骚扰活动,到别的地
(83 reads)
时间:
2004-11-16 周二, 上午7:41
作者:
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方去物色受害人。
你的拿手好戏无非就是,要你承认你性犯罪,势必提供证据,而离开公布私人通信根本就无法作到这点,是不是?
你想的一点不错,可惜阿,你不该昨天承认你曾提议和我私奔,被我拒绝,所以,用不着披露任何私人通信,你这罪名也跑不掉了。昨天的帖子我可是全部拷贝下来了。如果要打官司,请你去跟法官解释那怎么是“夜半无人私语时”的“小说家言”。
劝你还是放明白点,如今证据确凿,你试图勾引男士,破坏他人家庭的罪责是再也逃不脱的了。包括现在咱们的对话,我都要一一拷贝下来。真要逼急了我,我可是领救济也要打这官司。所以,劝你还是识相,走开吧。只要你走了,我决不会再提你一个字。
作者:
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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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应为“高看我”
--
芦笛
- (0 Byte) 2004-11-16 周二, 上午7:44
(3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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