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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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贝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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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请问贝女士:
所跟贴
贝苏尼承认当时分裂为“(非法)政变”,此可为讨论合并之前提。
--
Anonymous
- (115 Byte) 2004-11-14 周日, 上午5:25
(177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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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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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标题:
同意。具体办法是
(175 reads)
时间:
2004-11-14 周日, 上午5:39
作者:
狼协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 归还被劫财物;
2) 承认分裂错误;
3) 明确界定产权;
4) 承认现有机制(三权分立)
5) 可以考虑设立“政治特区”,按照新海川管理体制设立“民主阵地”分坛。
此为海纳百川之有原则的包容异己乃至仇敌,开中国政治的“妥协”先河。但是原则是不能动摇的,技术上是可以灵活处理的。
如果我们竟纵容抢劫行为,没有起码的善恶底线,这不叫海纳百川,这叫藏污纳垢。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意见,不代表俱乐部。
作者:
狼协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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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 补充一点:
--
非文人
- (21 Byte) 2004-11-14 周日, 上午5:46
(163 reads)
同意
--
狼协
- (0 Byte) 2004-11-14 周日, 上午7:04
(12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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